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

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苏科规[2016]1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6.04.25

【实施日期】2016.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苏科规〔2016〕1号)

各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全市科技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规范、培育和壮大全市科技服务机构,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现将《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4月25日

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满足全市科技创新需求,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资源和要素顺畅流动的体制机制,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26号)有关要求,培育和壮大全市科技服务机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服务机构是围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业态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三条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纳入市科技服务业专项,列入苏州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主要用于科技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资助,以及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策宣传、科技服务机构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遵循市场化导向和公平公正原则,市科技服务业专项对经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绩效后补助。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服务机构的备案评定、管理、绩效

后补助申请等工作。

第二章备案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为全市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服务的机构,均可在“苏州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备案。备案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专业性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登记注册时间不少于一年;

2.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拥有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质;

3.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4.列入苏州市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按《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要求填报数据;

5.具有科技服务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

第六条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常年受理。申请材料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请。各申请机构登录“苏州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在线填写《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包括:

1.《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或租赁)、单位资质证明、特定科技服务业务执业资格证书或

科技服务资格证、机构人员名册、劳动社保材料;

4.机构连续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

(二)初审。各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科技服务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