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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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豫财购[2002]1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2.07.15
【实施日期】2002.07.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财购〔2002〕15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
为了规范我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的评聘行为,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公正、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
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二00二年七月十五日
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的评聘行为,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公正、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专家库,管理专家的审核、入库、聘请评标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查合格后录入专家库的所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