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市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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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市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2010年05月28日21:02 新华网
——江苏如皋市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中共江苏省如皋市委政法委员会陈非非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尚未退去,经济转型、社会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原有的社会问题与矛盾相互交织叠加,更加错综复杂,使得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的难度更大,挑战更多。如何加强新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分依靠法治保障民主权利,落实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树立行为准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而江苏省如皋市近年来,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建设新举措,紧紧抓住法治建设这个“牛鼻子”,“围绕发展抓法治、抓好法治促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经济建设实现全面跨越和腾飞,法治建设工作走在江苏省前列。
抓源头:以领导干部述法考评为抓手,促进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立法需要执法来实施,守法需要执法来推动。
“要抓好法治建设工作,首先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这是南通市副市长、如皋市委书记陈惠娟对如皋市法治建设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毋庸讳言,现实中曲解法律本义、违背法律原则的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头脑中,权大于法的错误认识还有一定市场。不文明执法、随意执法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消除。为此,如皋市委市政府从2008年起,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科学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深入推进法治如皋建设进程,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出发,创新开展了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履职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述法内容“五报告”。即:报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司法质效情况,报告依法办事情况,报告学法守法情况。
二是坚持量化评价“四考核”:一是个人过程考核。通过建设“四个平台”,即领导干部网上在线学法平台,依法行政督查平台,“法误”公示平台,执法效能统计平台,强化个人过程考核。依据四个平台的综合反映,获得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考核得分。二是单位社会评议。每年面向社会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对各镇、各部门领导进行一次评议,评议分数相应计入领导干部述法百分考核。三是单位法治考核。按照法治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对镇、部门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得分与对述法考评对象的量化考核进行挂钩。四是个人年终测评。严格按照个人撰写报告、网络媒体公示、进行口头述法、实施民主测评的程序,获得述评对象的民主测评分数,纳入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的百分考核。去年,通过对714名领导干部进行定量考核汇总后,逐一进行了定性评估,其中252名同志被评定为“好”、447名同志被评定为“较好”、15名同志被评定为“一般”或“差”。
三是坚持结果运用“三到位”。凡提拔使用和受奖励者,述法考评成绩必须为“较好”以上等次,特别优秀的优先任用重要岗位。对被确认有违法行为,且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人,
在任用奖励时实行“一票否决”;对述法考评成绩为“一般”的对象,实行诫勉谈话;对述法考评成绩为“差”的对象,进行岗位调整;确有突出问题,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给予组织处分。对因违法决策造成一定影响、因违法行政造成败诉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坚决查处;对造成较大影响的违法事件的当事人,除给予党纪处分外,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谈话警示到位。述法考评结果向市委和组织、纪检部门反馈,形成一人一份报告,存入个人档案,并结合年终谈心谈话活动分层次及时与述评对象见面。二是教育整改到位。对在述法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帮助分析查找原因,责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全程跟踪教育,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有效解决。去年考核等次“一般”以下的15名科级领导干部整改基本到位、群众反映良好。三是任用奖惩到位。严格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法情况,结合工作需要进行奖惩和人事调整。去年底,依据领导干部的述法考评结果,对9名个人予以表彰,对2名个人优先提拔重用;对7名个人进行了调整,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查处,其中1名科级干部被调离了领导岗位。
促规范:以政府法制工作室为辅政平台,为领导决策防震减爆
随着如皋经济社会的持续跨越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的法治意识日益增强,涉及基层政府的行政矛盾也日益增多,分散了政府抓经济谋发展的精力,因此,如皋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就如何从源头上控制行政矛盾,帮助基层政府“减负”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在各镇(区)组建镇政府法制工作室、明确专职法制员的设想。设想很快得到了如皋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按照边组建、边运作、边总结、边规范的工作思路,依托镇(区)政法综治中心,在全市各镇(区)组建政府法制工作室,抽调各镇(区)的法律“精英”,明确为政府专职法制员,同时聘请政府法律顾问为兼职法制员。政府法制工作室通过实施“源头预防、过程控制、事后化解”三大举措,最大限度压降行政矛盾,化解行政纷争。
“源头预防”是第一道防线。通过对政府的决策行为、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决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签订的重大民商事合同及其他涉法事项进行前置性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排除险情;“过程控制”是有效保障。通过对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核,对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指导、监督,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及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实施“过程控制”,确保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险情;“事后化解”是有益补充。发生行政矛盾和纷争后,由政府法制工作室第一时间介入,参与矛盾调解、参与出庭应诉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矛盾,真正成为了镇级“法律制度的维护者、行政决策的参谋部、行政争议的减压站、行政执法的监督所、法治精神的宣传队”。2008年6月,如皋首家镇政府法制工作室在高明镇诞生,随后全市20个镇(区)法制工作室相继组建,共配备专职法制员34名,兼职法制员28名,实现了全覆盖。
为提升镇政府法制工作室人员素质,如皋市对法制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一是集中培训抓“面”。通过举行法制人员培训班,对法制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二是岗位轮训抓“点”。分期分批抽调21个镇区的法制工作室人员到市政府法制工作室实际岗位进行轮训;此外,还通过实践中随时指导的方式,帮助法制员解决日常业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让他们在实践中提升个体素质。
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如皋市还修改完善了法制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台帐资料的格式文本,实现了职责、制度、流程和台帐的“四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