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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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 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 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
空气质量
2013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4天,全年为优 的天数比2012年增加46天,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 标率为100%。
2013年1月至10月采用旧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
随着湖城建设系列工程的加快推进,广东清远正与 “以水为魂、城水相依、人水亲和”的“湖城梦”渐行 渐近,这座粤北山城迅速向着融合“水安全、水环境、 水景观、水经济、水文化”五位一体的生态湖城华丽转 身。 为开发、保护好这些水资源,清远提出要以尊重自 然、尊重人文为原则,建设面积约58平方公里的以“一 江三湖五河”为骨架的湖城区域,形成独具清远个性的 环城水系,清远将真正成为一座美丽的湖滨城市及珠三 角的后花园
清远市水环境
2011年清远市通过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江河 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等措施,确 保了环境安全。主要江河水质继续保持良好,饮用水源水 质达标率、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交界水域水质达标 率等主要水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100%
1、饮用水源 2013年清远市饮用水源地共设10个监测断面,其中1、 4、7、10月的监测项目为63~66项不等,其余月份为20~ 32个监测项目不等,2013年7月对各饮用水源开展了一次 109项全指标分析。 据统计,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状况 为优。 2、江河湖库 2013年江河湖库水质评价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 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执行,其中水温、总 氮、粪大肠菌群只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 结果表明,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水质保持上年水平,以Ⅱ类 为主,Ⅲ类次之,水质达标江段占总监测江段82.4%。超 标河段的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
评价,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降尘平均浓度较 2012年同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空气环境中主要污
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及降尘,以尘污
染为主的特征较明显。 2013年10月起,清远市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
进行评价,成为全省除珠三角城市外率先发布PM2.5监
测信息的城市之一。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清远市 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209天,其中达到优的天 数为30天,达到良的天数为105天,优良率为64.6%。
生Leabharlann Baidu保护
二氧化硫排放
2013年清远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 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 酸雨频率有所 下降,降水质量稍有好转,空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 颗粒物及降尘,以尘污染为主。
全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 0.018毫克 / 立方米 , 日均值范围在 0.001~0.117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率为零。清远市区二 氧化硫年日均值0.026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范围在0.002~ 0.084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率为零。
清远市生态文明
生态城市的内涵
社会生态化,即社会和谐 经济生态化,即经济高效 环境生态化,即自然融入城市,城
市归于自然。
(二)生态城市的分类
目前,生态城市实践活动已 经遍布全球各地,这些正在 实施、或在研究准备阶段的 城市。都是根据自身的特点, 在某些方面或多或少体现了 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根 据这些项目各自的特点,生 态城市大致可分为8种类型。
为打造“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在促进区域协 调发展方面率先突破,清远市政府印发《清远市主体功能 区财政政策实施办法》,清远市财政将新增安排5,000万元 用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办法》主要包含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建立市级 项目利益共同体财税征管体制;二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坚持奖补结合,以补为主,奖励为辅,其中 3,000万元用于基本财力保障,2,000万元用于激励型补偿。 《实施办法》体现了在主体功能区下,全市一盘棋的思路, 打破区域的限制,改变固化的利益思想,成为全市实现生 态价值和经济利益共享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2012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 部达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持稳定,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4天,主 要江河湖库水质保持上年水平,水质达标江段占总监测江段 82.4%。一是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分级保护林地,I级保护林地 划定面积为141.5万亩,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 生活的区域;Ⅱ级保护林地划定面积为363.6万亩,为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 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全面建设高标准农田,“十二五”期 间全市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143.09 万亩,实现 2020 年底实有耕地面积 413.33万亩。养殖业生产实行区域布局,划分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 和适养区,建设渔业自然保护区。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一级水功能 区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四类,宏观上解决水资源 开发利用与保护问题;二级水功能区划是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 进行,分为七类。划入全省最大的陆域严格控制区,总面积3.23万亩,占 全省的18%,包括具有重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区域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 两类。二是制定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保障主体功能区规划有效实施。制 定了包括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农业、环保、绩效考核等主体 功能区八项配套政策。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结合实际着手制定本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政策。三是开展环境整治,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植树造林和林业生态建设,着力保护了自然生 态环境。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推广适用新节能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 能和企业。顺利解决产能过剩矛盾的问题。基本完成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加大了环境整治力度。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我市“三连一阳”地区 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森林和绿地覆盖
至2013年,清远的森林覆盖率达到71.35%,市区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2%,绿地率达到35.08%,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27平方米,各项指标在省内 位于前列,去年更是全面完成森林资源“双增”年度 目标任务。
全市林地总面积1410203.43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 积66127.83公顷、农民集体所有林地面积1324085.25公顷、 自留山面积73060.74公顷、家庭承包林地经营权面积 165675.78公顷、其他方式林地承包经营权面积52448.7公 顷。 为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清远市实行分级保 护林地,I级保护林地划定面积为141.5万亩,为重要生态 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生活的区域;Ⅱ级 保护林地划定面积为363.6万亩,为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 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全面建设高标准农田,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3.09万亩, 实现2020年底实有耕地面积413.33万亩。
为建设生态湖城,清远确定了一系列水系整治与景观 工程项目。其中,清远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工程目前已基本 完成并开始蓄水,建成后的清远水利枢纽工程,将集防洪、 航运、灌溉、发电、养殖和旅游等功能于一体,渠化飞来 峡水利枢纽至清远水利枢纽的46公里航道,使清远市区北 江清城水位常年达到10米,改善清远市区和山塘、洄澜、 洲心的生态环境,改善7.55万亩耕地的灌溉条件,促进北 江航运业和流域经济的发展。围绕市民游客的水岸休闲需 求,清远还完善江滨公园、建设亲水木栈道、实施北江百 里健身长廊工程、建设完善开放式生态园林景观带和独具 湿地特色的水岸休闲风景带。
(三)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2013年,省下达我市生态保护补偿 资金16243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0114万元。同时,我市出台了《印发 清远市主体功能区财政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2]44号), 下达县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5000万元。这些机制的建立对保护生态, 促进我市南北区域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清远近年来先后编制出全市森林碳汇、景观林带、森
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乡村绿化美化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规划。其中2012-13年度已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里程230 多万公里,在碳汇造林方面,清远目前以构建北部连绵山
体森林生态屏障体系和北江水系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体系
为重点,注重突出本地特色。同时清远还以广东国际旅游 文化节等为契机,投入资金48.49亿元,开展“造绿、增绿” 工程,塑造“山、水、文、绿、人”相依相融的山水园林 城市。
1.生态经济 2.生态环境 3.生态保护 4.生态文化 5.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案
清远市的生态经济
生态经济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 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挖 掘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发展一些经济发达、生态 高效的产业,建设体制合理、社会和谐的文化以及生态 健康、景观适宜的环境。 通过实行“循环经济”的原则,使一个系统产出的 污染物能够成为本系统或者另一个系统的生产原料,从 而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
(五)发挥了科技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作用。一是积极开展工业节能降 耗科技创新工程和污染防治。传统的再生金属、陶瓷、水泥、“两矿” 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与中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 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共同攻克行业关键共性技术, 促进了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和科技成果的快速转 化,对我市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二是推广应用生态 农业循环种养技术。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引导农户走“农牧结合、 种养结合”的立体农业之路,利用果场(林场)天然的虫蛹、腐殖质、 籽实饲养肉鸡,鸡粪回收发酵后作为优质有机肥直接施用于林木,形 成良好的生态农业循环;德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沼气发电和有机肥 制造为纽带的“养殖-沼气、有机肥-种植”的循环种养模式,基本 解决了种养殖场电力和肥料的需求,实现了种养殖废弃物的“零排放、 零污染、零浪费”;清远市龙发种猪有限公司建有转基因实验室及清 远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可以开展细胞培养、胚胎移植、样品采集及 组织长期保存等实验。
(四)健全了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金属减 排等重点工作方面,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综 合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全市有6个县(市、区)设有 独立的环保机构;连山县和连南县设置国土和建设环保局,环保与国 土、建设等部门合署办公;清城区镇街设有环保办,英德市东华镇设 有环境监察中队。清城区部分污染源由市环保局监管,其他县区(市) 污染源由县区(市)环保部门监管,市环保局稽查。
清远市生态文明经济建设
清远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生态保护和环境 整治,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和碧水工程,采取了一系列保护 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 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
(一)逐步健全了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基本实现了集体土 地资源产权全覆盖。2012年底,清远市完成全市范围内的农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实现了集体 土地资源产权全覆盖。二是矿产资源管理逐步完善。目前全市 发现矿产63种,规模达到中型以上的矿产地有 57处;已探明各 类固体矿产资源总量约 23亿吨;开采矿种 39种,全市有采矿许 可证的矿山企业317个。三是水资源管理逐步加强。全市现有万 亩以上堤围13条203公里长,千亩以上堤围107条488公里长;共 有水库429宗,登记在册的水电站1446座,总装机容量115万KW。 2012年全市全年共发放取水许可证 1429个,取水总量660.74亿 立方,共收取水资源费1943.70万元。四是森林资源产权基本明 晰。全市林地总面积 1410203.43 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积 66127.83公顷、农民集体所有林地面积1324085.25公顷、自留 山面积73060.74公顷、家庭承包林地经营权面积165675.78公顷、 其他方式林地承包经营权面积 52448.7 公顷;登记发证面积 1336927.0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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