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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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全面科学客观的指标体系和工作考核办法,根据《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8—2020)》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建设及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考核内容(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8—2020)》提出的任务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量化,把生态文明建设与“六城联创”相结合,与生态市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明确目标,各负其责,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努力使丽水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1、立足实际和着眼长远相结合原则。

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发展现状,提出符合实际的指标数据,同时结合考虑生态文明建设的动态进程,以发展的眼光来设定远期指标。

2、定性要求与定量要求相结合原则。

生态文明建设内容丰富,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在具体的实践中,要-1-把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定进行任务化和指标化,使目标更加明确,操作更加到位,不断丰富建设成果。

同时,要以生态文明引导社会进步,从战略高度推进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分步实施和分段监测相结合原则。

按照《纲要》的部署,将生态文明战略目标分阶段来考核,按每个阶段完成目标情况进行监测,现阶段主要量化至2012年的指标任务。

(三)考核内容本考核主要针对各县(市、区)的生态文明发展水平,着重从宏观层面引导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也监测全市整体推进情况。

二、指标体系构成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指标包括生态经济、生态集聚、生态设施、生态涵养、生态文化等5个方面,共33项指标,意在从整体上监测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及工作成效(具体指标见附表)。

1、生态经济。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并制定了评价考核办法,以监督和推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首先,评价考核办法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责任主体。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涉及到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等多个方面,因此,评价考核办法应明确不同指标的权重和考核方法,以确保科学公正。

同时,评价考核办法还应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

其次,评价考核办法要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仅靠单纯的激励可能难以实现全面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因此,评价考核办法应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既给予表现出色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发其积极性,又对不履行职责的加强监督和问责。

再次,评价考核办法要注重实时动态监测和评估。

生态环境的变化是一个动态过程,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与考核应当及时反映环境变化和生态修复的效果。

因此,评价考核办法应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采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数据,及时分析评估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情况,提供科学依据,为决策提供参考。

最后,评价考核办法要注重公开透明和舆论监督。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评价考核办法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社会各界和公众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支持,同时,舆论监督也是评价考核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媒体和社会各方的监督,促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应当明确指标体系和责任主体,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实时动态监测和评估,以及公开透明和舆论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评价考核办法也应与时俱进,随着生态环境变化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

生态文明示范 政策资料

生态文明示范 政策资料

2017年9月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步名单北京市延庆区,山西省右玉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吉林省通化县,黑龙江省虎林市,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江宁区、泰州市姜堰区、金湖县,浙江省湖州市、象山县、新昌县、杭州市临安区、浦江县,安徽省宣城市、金寨县、绩溪县,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汀县、永泰县、德化县、泰宁县,江西省靖安县、资溪县、婺源县,山东省曲阜市、荣成市,河南省栾川县,湖北省京山县,湖南省江华县,广东省珠海市、惠州市、深圳市盐田区,广西自治区上林县,海南省琼中县,重庆市璧山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蒲江县,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贵阳市观山湖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石林县,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陕西省凤县,甘肃省平凉市,青海省湟源县,新疆自治区昭苏县2018年12月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步名单山西省芮城县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吉林省集安市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建湖县、溧阳市、泗阳县浙江省安吉县、嘉善县、开化县、仙居县、遂昌县、嵊泗县安徽省芜湖县、岳西县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永春县、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江西省井冈山市、崇义县、浮梁县河南省新县湖北省保康县、鹤峰县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圳市坪山区、深圳市大鹏新区、佛山市顺德区、龙门县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凌云县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金堂县、南江县、洪雅县贵州省仁怀市云南省保山市、华宁县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亚东县陕西省西乡县甘肃省两当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社会结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考核评价办法的设计十分重要,以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环境保护方面的评价指标:1. 空气质量:考核各地区空气质量是否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对超标的地区进行惩罚性措施。

2. 水质状况:考核各地区水体质量是否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等,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考核各地区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情况,包括保护区面积、植被恢复情况、保护物种数量等指标。

4. 固体废物处理:考核各地区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情况、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等指标。

二、生态经济发展方面的评价指标:1. 节能减排情况:考核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节能减排情况,包括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等指标。

2. 绿色产业发展:考核各地区绿色产业的发展情况,包括绿色能源、环保科技等方面的投入和创新,以及绿色产业在地方经济中的比重。

3. 农业可持续发展:考核农业生产中的化学农药使用量、化肥使用量等指标,推动农业生产向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转变。

三、社会结构和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评价指标:1. 城市规划和建设:考核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可持续性,包括绿化率、城市公园建设情况、交通拥堵程度等指标。

2. 教育和科技创新:考核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包括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等指标。

3. 公众参与度:考核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包括公众的环保意识、参与环保行动的数量和质量等指标。

4. 居民生活水平:考核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情况,包括居民收入增长、居民健康水平等指标。

四、考核评价机制方面的内容:1. 考核指标权重分配:将各个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权重分配,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1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评价考核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以
保护生态环境为本,全面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性考核办法,目
的是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地球村的建设。

2 评价考核的内容
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性考核,主要围绕环境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资源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保护、生态文明促进及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等
六大项目进行,并采取合理的考核细则和要求,通过考核办法来评估
地球上各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贡献。

3 评价考核的准则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多角度评价
体系,确保各国按照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最佳结果。

评价考核的准则主要有以下几项要求:
(1)根据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特点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执行
相应的评价准则;
(2)评价过程要以公正、客观、真实为原则,在制定考核规则
和考核流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国家能力、资源等因素;
(3)加强对评价考核结果的信息披露,向社会公开其有关信息,促进各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4 评价考核的作用
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性考核不仅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的有效办法,也是评估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的有效途径。

通过评估考核,可观察和分析不同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从而为国家制定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提供参考。

促进中外生态文明建设,为构建生态友好的真实的社会提供了绿色的发展方式。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与评价细则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与评价细则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年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和临沂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县直责任单位。

二、考核原则坚持面上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评议考核、综合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核。

三、考核重点考核重点为村庄硬化改厕、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村庄连片整治、沂蒙美丽乡村创建、农村汪塘整治、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镇街驻地综合整治和新型农村社区“五项”配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文体广场建设、面源污染整治、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镇村绿化、“五小”场所规范、秸秆规范堆放、乡村文明行动、“美在农家”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四、考核方式(一)对镇街考核实行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日常工作部门考核、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检查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重点工作量化考核。

对于村庄硬化改厕、沂蒙美丽乡村创建、农村汪塘整治、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文体广场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能够量化考核的工作,全部按照完成任务比例和总量等进行量化考核。

由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每月认定一次,月底向农工办提报整治任务进展完成情况。

2.日常工作部门考核。

城乡环卫一体化、面源污染整治、镇街驻地综合整治和新型农村社区“五项”配套、镇村绿化、“五小”场所规范、秸秆规范堆放、乡村文明行动、“美在农家”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日常工作考核,由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每月月底按赋分权重向农工办提报各镇街相关工作考核成绩。

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镇街目标任务,制定考核细则,组织相关配合单位对各镇街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进行帮扶督导考核,推进全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检查考核。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和不同时段重点工作,统筹组织综合检查、专项工作检查,由农工办牵头组织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制定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以下简称《目标体系》),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一、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及其主要特点评价考核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挥棒和指南针。

总体来看,《办法》及其依据的《指标体系》和《目标体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

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坚持年度评价与五年考核相结合。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坚持不懈的任务,绿色发展是其主要实现途径。

绿色发展年度评价主要体现年度任务完成总体情况,考核主要体现终期生态文明建设绩效和目标实现度。

“年度评价、五年考核”这一机制也克服了中央对省委省政府的“频繁交叉”考核的缺陷。

二是体现部门考核和综合考核相协调。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考核是我国公共管理和行政运行中的一项独特制度。

《办法》规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在有关部门牵头的专项考核基础上综合开展,但不替代这些专项考核,做到与专项考核相协调。

三是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考核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和主阵地。

无论是《办法》还是《目标体系》和《指标体系》,都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既强调了生态环境质量绩效约束性指标,也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指标。

二、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为抓手,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自“十一五”以来,环境保护评价考核逐步走向约束性考核,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指南针”。

发布的《指标体系》中七个一级指标就包含了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三个指标。

2020年精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2020年精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XX精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导语:为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音像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档案著录规则》,制定本规定。

下面是为大家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想要知更多的资讯,请多多留意文书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xx)、《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xx)、《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音像电子文件由能够反映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工作的数码照片、数码录音、数码录像文件组成,是指使用数字设备拍摄获得的,以数字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静态图像文件、数字音频文件和数字视频文件,包括经数字化转换的纸质照片、模拟声音信号(如录音带)、模拟影像信号(如录像带)所形成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音像电子档案是指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的音像电子文件,由内容、结构和背景组成。

第四条音像电子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拍摄者或承办单位负责对音像电子文件及时,并著录详细说明信息,档案部门对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音像电子档案的接收、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

第二章归档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记录本单位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工程。

(二)记录本单位组织或参与处置重大事件、抢险救援活动,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突发事件。

(三)记录本单位法制建设、安全执法、隐患治理、行政许可、专项整治、督查督办、安全宣教等工作的过程及成果。

(四)记录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其典型活动。

(五)本单位历届领导班子成员的证件照片。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2016 年12 月22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评价重点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 1 次。

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 1 次。

第二章评价第五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 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年度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第三章考核第九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以下简称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本考核办法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范围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单位为地级行政区域。

二、考核对象本考核办法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

三、考核内容本考核办法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包括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质量指标。

具体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固体废物、噪声污染等指标。

考核以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测数据为依据。

(二)生态系统保护方面主要包括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植物等自然生态要素、推动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等指标。

考核以生态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和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报告为依据。

(三)资源能源消耗与节约方面主要包括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

考核以能源和资源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四、考核标准本考核办法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如下:(一)优秀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

(二)良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在80分至89分之间。

(三)合格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在70分至79分之间。

(四)需要改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在60分至69分之间。

(五)较差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低于60分。

五、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采取定期审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期审核考核对象每年向上一级政府或审计机关提交自身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报告,上级政府或审计机关按照本考核办法的标准和范围对报告进行审核,给予相应的考核等级。

(二)不定期抽查考核对象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指标制定的具体任务完成情况,上级政府或审计机关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考核对象进行抽查。

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等级的参考依据。

六、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分别通报承评单位和上级政府,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对象相关单位绩效考评、奖惩和财政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为了贯彻落实镇政府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便于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1、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季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以考核得分的高低作为奖惩兑现依据。

2、当年7 月上旬以前由镇分管领导组织专班对各村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镇政府。

12 月底以前各村、各单位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规定格式将自查结果上报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

3、各村按照企业布局情况,实行差异化目标考核。

X、X、X、X、X、X、X、X、X、X10 个村为同一考核类别;X、X、X、X、X、X6 个村为同一考核类别。

镇直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不同,实行分类考核。

中心学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畜禽服务中心、集镇综合服务中心 6 个单位为同一考核类别,其他单位为同一考核类别。

考核评分细则见附表。

4、镇政府将对年度考核评分结果情况予以通报。

二、考核奖惩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考核,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根据得分情况分别实行奖惩。

1、对年终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单位,镇政府将授予“环境保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年终考核得分低于80 分的,镇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评先彰优“一票否决”。

2、对辖区内或管辖领域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因环境违法事件收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追究的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2、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村X 年度环保、创模和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2020年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生态文明建设试题答案

2020年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生态文明建设试题答案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生态文明建设读本81分1.在下列行业中,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是()。

(1.0分)A.能源业B.畜牧业C.种植业D.渔业我的答案:C√答对2.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数据,全球PM2.5污染主要集中在()。

(1.0分)A.亚洲B.欧洲C.非洲D.大洋洲我的答案:A√答对3.生态工业园区是我国第()代产业园。

(1.0分)A.一B.二C.三D.四我的答案:C√答对4.()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布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1.0分)A.十七大B.十八届三中全会C.十九大D.十三届人大我的答案:B√答对5.在我国,()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1.0分)A.《“十二五”规划纲要》B.十八届三中全会C.《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D.十八届五中全会我的答案:A√答对6.发展绿色经济的导向是()。

(1.0分)A.生态科技B.能源类型C.市场D.资本我的答案:A×答错7.通过金融契约将募集的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是()。

(1.0分)A.绿色信贷B.绿色债券C.绿色发展基金D.碳金融我的答案:B√答对8.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增加导致的全球变暖。

(1.0分)A.有害气体B.稀有气体C.温室气体D.空气污染物我的答案:C√答对9.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不包括()。

(1.0分)A.经济与文化可持续发展B.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C.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D.资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的答案:A√答对10.(),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

(1.0分)A.2013年9月B.2015年4月C.2016年7月D.2018年9月我的答案:B√答对11.党的()报告提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生态文明建设读本考试(带答案)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生态文明建设读本考试(带答案)

2020年专业技术⼈员公需课——⽣态⽂明建设读本考试(带答案)2020年专业技术⼈员公需课——⽣态⽂明建设读本考试(带答案)⼀、单选题1.()的和谐是⼈类⽣存和发展的基础。

(1.0分)A.⼈与⾃然B.⼈与⼈C.⼈与社会D.⼈与⼈⼯⾃然2.2017年6⽉1⽇,()宣布退出《巴黎协定》。

(1.0分)A.英国B.美国C.德国D.⽇本3.政府间⽓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表明,未来⼈类还有约()⼆氧化碳的排放空间。

(1.0分)A.5000亿吨B.6000亿吨C.7000亿吨D.8000亿吨4.()通过了推动世界和平与繁荣、促进⼈类可持续发展的新议程——《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1.0分)A.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会B.哥本哈根世界⽓候⼤会C.第⼀届联合国环境⼤会D.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5.“⼈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然”的表述体现了其关于⼈与()关系的思想。

(1.0分)A.⼈B.社会C.⾃然D.⾃我6.⽣态⼯业园区是我国第()代产业园。

(1.0分)A.⼀B.⼆C.三D.四7.《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的时间是()。

(1.0分)A.2015年1⽉1⽇B.2016年1⽉1⽇C.2017年1⽉1⽇D.2018年1⽉1⽇8.从改变经济发展的能源结构⾓度,发展绿⾊经济是要()。

(1.0分)A.发展低碳经济B.推进清洁⽣产,实⾏节能减排C.⼤⼒发展循环经济D.发展共享经济9.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包括()。

(1.0分)A.公平性原则B.持续性原则C.共同性原则D.特殊性原则10.全球每年1260万死亡⼈数中,有()是由于环境因素造成的。

(1.0分)A.10%B.23%C.32%D.35%11.党的()报告提出,建设⽣态⽂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计。

(1.0分)A.⼗六⼤B.⼗七⼤C.⼗⼋⼤D.⼗九⼤12.2016年3⽉,正式发布的()将⽣态⽂明建设的理念具体化、规则化、操作化。

(1.0分)A.《中华⼈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规划纲要》B.《⽣态⽂明体制改⾰总体⽅案》C.《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D.《关于全⾯加强⽣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13.2018年10⽉,联合国政府间⽓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指出,如果⽓候变暖以⽬前的速度持续下去,预计全球⽓温增幅最早可能会在()达到1.5℃。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了评价和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达成情况,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办法。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考虑因素及评价指标: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考核指标1.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各地空气质量指数和PM2.5浓度数据,考核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 水质和水环境:评价各地水体质量指数和水体污染情况,考核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3. 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评价各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项目的效果,如湿地保护、森林覆盖率等。

4. 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估各地物种多样性和濒危物种保护情况,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

二、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考核指标1. 资源消耗和生产效率:评估各地资源消耗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2. 能源结构调整:评价各地能源消费结构是否优化,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3. 土地利用和规划:评估各地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规划的合理性,推动生态用地和农田保护。

三、环境管理和治理方面的考核指标1. 环境监测和检测能力:评价各地环境监测和检测体系的建设情况,推动环境检测技术和设备的更新。

2. 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评估各地环境执法和监管措施的有效性,推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和监管能力。

3. 环境教育和宣传:评价各地环境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和效果,推动加强公众环境意识。

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考核指标1. 绿色经济发展:评估各地绿色产业的发展情况,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2. 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城市化进程中的环保和生态建设情况,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绿色化和可持续化。

3. 农村生态建设:评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田保护等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推动农村生态建设。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考核指标,当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评价和考核办法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可行、可操作,因此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数据统计和监测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2)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2)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2)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第四章实施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研究评价考核工作重大问题,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讨论形成考核报告,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

第十五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采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认定的数据、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成果,必要时评价考核牵头部门可以对专项考核等数据作进一步核实。

因重大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导致有关考核目标未完成的,经主管部门核实后,对有关地区相关考核指标得分进行综合判定。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应当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指标调查频率,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五章监督第十七条参与评价考核工作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保评价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依规有序开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对于存在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地区,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对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评价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有关地区对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受理并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针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国家统计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2月2日起施行。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引言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科学评价和有效考核,制定了相应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办法的内容和规定。

一、评价考核的背景和目的1.1 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人类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我国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

为了科学评价和监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考核办法。

1.2 目的•评价考核办法的制定旨在科学、客观地评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情况;•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评价指标和方法2.1 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求,评价考核办法制定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生态环境的污染状况、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等。

2.资源利用效率:评价资源利用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3.生态保护与恢复:评价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成效。

4.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评价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效果。

5.生态文明意识和行为:评价公众对生态文明的认知和行为情况。

2.2 评价方法评价考核办法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方面:1.定性评价:通过对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和恢复、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评价其整体情况。

2.定量评价:通过采集大量的数据统计,计算出各个评价指标的具体数值,从而进行定量评价。

三、评价考核的程序和程序3.1 评价考核程序评价考核办法制定了一套科学的评价考核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数据采集:由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进行数据采集。

2.数据整理和分析: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计算出各个评价指标的具体数值。

3.综合评价:将各个评价指标的数值进行加权综合,得出总体评价结果。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完成细颗


质量
粒 物 境
(PM2.5)

浓度年度
60
目标
分)
(30
年度任务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 到30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得分=(PM2.5考核得 分+AQI优良率考核得分)*0.3
(1)年度PM2.5年均浓度低于25微 克/立方米(含25),不考核变化率, 得满分
(2)年度PM2.5年均浓度低于或等 于29微克/立方米(高于25微克/立 方米),并较上年度保持不变或下降 的得满分;较上年度上升的,每上升
XX年度美丽青田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考核评价指标(总分1000分)
考核 评价 指标
考核评价
内容


计分说明
完成情

自评分
责任部门
、环境质量(150分)
水环
境质

水十条” 考核断面 水质和完 成国家下 达的水环 境质量改 善任务(20分)
60
年度任务国家水十条地表水考核断 面中n类及以上水质达到100%。 各水十条”考核断面均达到年度目 标的得满分。地表水考核断面部分月 份水质不达标的,每月次扣0.3分,
1微克/立方米扣8分。
(3)年度PM2.5年均浓度高于29微 克/立方米(低于等于35微克/立方 米),并较上年度保持不变或下降的
得满分;较上年度上升的,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扣10分。
县环局
其中,水质反弹为劣V类的,每月次 扣0.5分,扣完为止;水十条”考核
断面年均值达到年度目标的,该断面
月度扣分按50%计算。水十条”考核 断面年均水质类别与年度目标相比, 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升类和V类升为IV类的,每个断面加1分。 该项总得分不超过20分。

完整word版xx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方案

完整word版xx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方案为全面加快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街道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央及县委环境督查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考核制度。

、考核基本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通过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科学、全面、客观地考核各村、各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情况。

(二)分类考核原则。

综合考虑各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各部门承担任务不均衡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考核评价标准,分类实施考核。

(三)突出重点原则。

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和指标化,突出重点,并选择易获得、易测算、易量化、易理解,具有代表性的作为考核重点。

(四)群众满意原则。

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中,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把我街道每年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项目、工程及考核内容予以公开,让全社会监督,让更多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考核对象及工作机构(一)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各村、1 / 4相关各部门。

1.对各村的考核。

主要考核其对办事处下达的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2.对各部门的考核。

主要考核其对各自负责的生态文明内容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完成办事处布置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情况等。

二)考核机构。

街道纪检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及具体负责考核。

、考核内容及方式一)街道纪检部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评实施方案,经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针对不同考核对象,考核指标既紧密联系,又各有侧重,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1. 资源节约利用。

注重定量考核能源、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

2. 环境污染防治。

主要考核大气、水体以及土地方面的污染防治情况,具体包括主要辖区内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

3.生态环境优化。

主要考核地区绿化、湿地、水质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优化情况和公众环境满意度,具体包括森林覆盖率、绿地率、龙川河水质达标率落实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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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全文)导语: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下面是为是大家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评价重点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

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
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1次。

第二章评价
第五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年度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第三章考核
第九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以下简称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
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公众的获得感。

考核目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将考核目标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一条目标考核在五年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并于9月底前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应当对照考核目标体系开展自查,在五年规划期结束次年的6月底前,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并抄送考核牵头部门。

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实施部门应当在五年规划期结束
次年的6月底前,将五年专项考核结果送考核牵头部门。

第十二条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牵头部门汇总各地区考核实际得分以及有关情况,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并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结果,形成考核报告。

考核等级划分规则由考核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考核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实施
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研究评价考核工作重大问题,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讨论形成考核报告,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

第十五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采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认定的数据、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成果,必要时评价考核牵头部门可以对专项考核等数据作进一步核实。

因重大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导致有关考核目标未完成的,经主管部门核实后,对有关地区相关考核指标得分进行综合判定。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应当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指标调查频率,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五章监督
第十七条参与评价考核工作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保评价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依规有序开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对于存在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地区,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对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评价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有关地区对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受理并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针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国家统计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xx年12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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