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科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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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三篇)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三篇)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施,确保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有效运行,提高度机关工作效能。

本办法适用于度机关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考核时间和周期1. 考核时间:每年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从年度开始之日至年度结束之日。

2.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按照年度为周期进行,具体以度机关规定的年度工作计划为准。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1. 考核指标:度机关根据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对相关工作进行量化或定性评价。

2. 考核权重:考核指标根据其对机关整体工作目标的重要程度,由机关确定相应的考核权重。

四、考核方法和流程1. 考核方法:度机关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定期考核:根据考核周期,度机关组织开展年度定期考核,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 不定期考核:度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随时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不定期考核。

2. 考核流程(1) 目标设定与承诺:a) 各部门根据度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与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b) 各部门向上级机关提交目标与责任,并签署目标承诺书。

(2) 考核实施与综合评定:a) 各部门根据工作目标与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b) 上级机关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评定考核结果。

(3) 考核结果通报与奖惩:a) 上级机关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部门,评估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b)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予以相应处罚。

五、考核结果利用度机关将考核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机制的重要依据,通过挖掘考核结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加以落实。

六、附则1. 本办法解释权归度机关所有。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运行,明确各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职责和要求,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篇)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篇)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责任的履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责任的履行考核。

第三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应紧密围绕本单位任务、职责,与国家政策要求和上级机关下达的目标相衔接,具有操作性、可量化、可考核性。

第四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应以全面、客观、公正、合理为原则,注重综合评价,真实反映机关工作情况。

第五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应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要求、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

第六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目标制定阶段和考核评估阶段。

第七条各级机关应成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专门组织,负责具体的制定、执行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阶段第八条目标制定阶段是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第一阶段,包括目标确认、资源分配和责任分解。

第九条目标确认应由机关领导班子组织进行,要根据机关工作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并明确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十条资源分配应根据机关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地分配相关资源,确保目标实现的条件和保障。

第十一条责任分解应明确工作目标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各级机关、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目标制定阶段要确保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目标制定阶段结束后,要做好目标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各级机关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认识到工作目标的重要性,并落实相关责任。

第三章考核评估阶段第十四条考核评估阶段是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第二阶段,包括目标反馈、考核进行和结果评估。

第十五条目标反馈是指将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要求反馈给各级机关和责任人,让其了解目标实施的具体情况。

第十六条考核进行是指按照制定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各级机关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评估,对达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评价。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标责任制的原则1. 依法依规。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公平公正。

对机关全体干部和职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进行考核。

3. 客观公正。

根据工作实际和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和职工的工作表现。

4. 量化标准。

设置明确的考核指标,量化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对机关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在年度内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工作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对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在年度内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3)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等。

2. 考核方式(1)定期汇报。

机关各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定期向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2)考核评分。

根据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评分,并给予相应的排名。

(3)综合评价。

根据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效率等因素,综合评价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表现。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1. 绩效奖励。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2. 绩效考核。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和整改,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3. 职称晋升。

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监督1. 考核组织(1)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领导考核工作。

(2)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事项的执行和评估工作。

2. 考核监督(1)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申诉机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申诉,经核实属实的,予以调整并进行重新考核。

第六章附则1. 本办法由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院管理体制改,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做好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工作,根据《XX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严格按照目标考核体系对机关各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中:(一)坚持共性目标与业务目标考核相结合,以业务目标考核为主,突出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部门完成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和共性目标情况两个方面,重点考核部门的工作实绩、管理及服务水平等。

(二)考核方法考核由学院考核组(T1)、院领导(T2)、大会测评(T3)三块组成,权重分别为40%、40%、20%。

1、学院考核组测评(T1)学院成立机关各部门考核组,由学院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院领导、有关系主任、总支书记和X委组成。

考核组深入到各部门,采取听、看、议、评等方法进行实地考核。

按考核原则,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及完成工作指标的情况,对机关各部门进行共性目标(H1)和业务目标(L1)考核,其权重分别为30%和70%。

共性目标考核和业务目标考核内容及量化打分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

2、院领导测评(T2)由院领导对机关各部门进行共性目标(H2)和业务目标(L2)考核,其权重分别为30%和70%。

共性目标考核和业务目标考核内容及量化打分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

3、大会测评(T3)学院召开年度述职大会,由参会人员对机关各部门进行测评。

量化测评打分测评表见附表3。

(三)考核等级确定1、考核总分(T)考核总分(T)由学院考核组考核(T1)、院领导考核(T2)和大会测评(T3)构成。

学院考核组考核得分占40%,院领导测评得分占40%,大会测评占20%。

①学院考核组测评得分为:T1=0.3H1+0.7L1(注:H1=0.2A1 0.15B1 0.15C1 0.15D1 0.2E1 0.15F1,L1=0.3W1 0.2Y1 0.2(Q11 Q21) 0.2V1,其中A1、B1、C1、D1、E1、F1为学院考核组对机关各部门共性目标测评分,W1、Y1、Q11、Q21、V1为学院考核组对机关各部门业务目标考核测评分。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题目: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目的是根据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责任、权力和义务,促进机关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并通过考核结果对机关人员进行奖惩,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考核内容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工作质量等指标。

2. 机关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包括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迟到早退、是否服从工作安排等。

3. 机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工作技能的运用能力等。

4. 机关人员的工作效率,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速度、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三、考核办法1. 制定目标责任制:机关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项任务的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 考核指标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为考核提供量化和评价的依据。

3. 考核方式: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考核、项目考核、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4. 考核标准:机关应当根据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明确不同等级的得分标准和评价标准。

5. 考核结果公示:机关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评价等级和得分情况。

6. 奖惩措施:机关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对机关人员进行奖惩,奖励表现优秀者,惩罚表现不佳者。

四、其他事项1. 考核结果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护被考核人员的合法权益。

2. 考核办法应当与机关内部管理规定相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3. 考核办法应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其适应机关工作的需要。

以上是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概述和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需要根据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和原则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对机关各级行政单位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的一种管理手段,旨在促进机关单位健康高效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考核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综合考核,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范围为机关各级行政单位,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定期报告、文件办理、调研报告、项目执行等。

2. 工作质量和效果: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包括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文件的合规性、工作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服务水平和满意度: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外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

4. 绩效管理和人员激励: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的实施情况,包括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绩效目标的设定、激励政策的执行等。

5. 资源利用效率: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办公设备的使用情况、能源的节约利用等。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具体如下: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权重30%。

指标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率、准确率、及时率等。

2. 工作质量和效果:权重30%。

指标包括文件合规性、政策科学性、工作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服务水平和满意度:权重20%。

指标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

4. 绩效管理和人员激励:权重10%。

指标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考核的公正性、激励政策的有效性等。

5. 资源利用效率:权重10%。

指标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源利用的经济性、能源的节约利用等。

四、考核方法和频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为自评和上级评估两个环节,具体如下:1. 自评:各机关行政单位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自行评估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填写自评表。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是指市直机关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工作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规定和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包括机关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季度工作目标责任等。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确定,一般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三、考核方式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可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可以包括年度考核评分、季度考核评价、专项工作考核等。

四、考核主体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由机关主要领导负责,可以设立考核小组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可以用于奖惩、晋升、调整岗位等方面,同时也可用于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参考。

六、考核监督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巡查、检查、督促等方式,保证考核的公正、客观性。

七、考核结果公示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开透明。

以上是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执行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四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四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明确机关工作目标和责任,并通过考核来评估和激励工作表现。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概述:一、考核指标的制定:1. 设置符合机关工作实际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包括机关工作的重点任务、绩效目标、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内容。

2. 根据各岗位职责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不同岗位的考核指标应相互补充、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考核体系。

二、考核权责的明确:1. 将考核权责明确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明确每个人的考核责任,明确他们应承担的考核权力和职责。

2. 确定考核责任的分工和监督机制。

明确考核责任的具体分工,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考核方式与周期:1. 设立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两种方式。

定期考核可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临时考核可以根据机关需要进行,如特殊项目考核等。

2. 考核周期应适中。

考核周期过长容易导致责任不明、效果不明显,考核周期过短则容易造成过度压力,影响工作效率。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1.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适当的激励和奖励,如晋升、加薪、表彰等。

2. 对表现不佳的人员,应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并给予必要的培训和辅导,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五、考核结果的公示与透明:1. 考核结果应公示,确保考核的公开透明。

通过公示,可以让全体员工了解考核结果,增强企业内部的公正和公平。

2. 鼓励员工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对于不公正或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以上仅是一个普遍概述,具体的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设计和制定。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明确考核职责,确保机关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是通过对机关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绩效的评价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促进机关工作的高效和提高机关工作质量。

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doc

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doc

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局部门(部门):
为了正确评价各部门(部门)的工作绩效,有效提高局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工作执行力,进一步形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激励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经研究,决定对XXXX局各部门(部门)进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原则
XXXX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

2、完成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将获得考核分数,未完成的将按比例扣除。

三、绩效考核内容
XXXX年末,局领导小组对各部门(部门)主要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内部管理、效率建设、诚信自律。

四、绩效考核奖惩
部门(部门)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在9XXXX年度考核奖中按级别扣分,取消部门(部门)人员年度考核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机构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了XXXX机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机关各部门(部门)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方玉文、姜国华、、杨、朱玉欣、余明、袁大庆为副组长,顾高勤
、王宇为成员
本办法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科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机关科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机关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了保障机关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机关建设水平,制定机关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1、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围绕党委全年工作重点和各科室工作职能,确定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科室经济目标和岗位职责。

考核内容包括科室建设、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一)考核程序考核采取科室自我评价、主管领导审核与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加减分标准1、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以100分为基础分。

各科室完成各项指标的得基础分,每超额完成2%,加该项基础分的1%分,每减少完成1%,减该项基础分的1%,加减分不超过该项基础分的50%。

定性指标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完成情况确定得分。

检查办法明确打分标准的按检查办法执行。

2、涉及市年度考核指标的在完成科室责任目标基础上,必须达到市考核加满分标准得基础分,否则按影响比率在总分中扣除。

3、完成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科室加10分,每超额完成1000万元,加10分。

4、全面工作和科室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扬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确认,给与相关科室分别加6、4、2分。

全面工作和科室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彰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确认,给与相关科室分别加10、8、6分。

5、工作目标以外,临时承办项目或重大任务,根据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加分。

6、科室工作人员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每出现一人次所在科室减20分。

科室不能评为先进科室,年度公务员考核本人、科室负责人不参与评先选优。

7、科室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给机关带来不利影响的,每出现一人次所在科室减15分,年度公务员考核本人、科室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8、科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失职,延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每出现一人次,所在科室减15分,年度公务员考核本人及科室负责人除给予相应处分外,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是指对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的具体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份示例:一、考核内容(一)工作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1. 目标制定是否符合市直机关工作要求和目标要求。

2. 目标责任人是否明确,并且与具体工作任务相匹配。

3. 目标责任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4. 目标责任人是否按照要求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

5. 目标责任人是否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

(二)工作绩效考核1. 目标责任人是否按照目标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目标责任人是否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报告。

3. 目标责任人的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 目标责任人是否在工作中遵守纪律和规定。

5. 目标责任人是否在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考核具体办法(一)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考核1. 目标责任人应按照市直机关工作要求和目标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部门。

2. 目标责任人应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并按照要求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

3. 目标责任人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作,并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目标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工作成果。

5. 目标责任人应参加规定的工作考评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绩效考核1. 目标责任人的工作成果应符合质量要求,并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报告。

2. 目标责任人应在工作中遵守纪律和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工作目标和任务。

3. 目标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发挥个人的专长和优势,为团队的工作贡献力量。

4. 目标责任人应在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不断提升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考核结果处理(一)考核结果根据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和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和排名。

(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目标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监督和评估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实施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及时,对考核结果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2023年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3年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3年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总体要求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订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制措施,推动机关工作科学发展。

2.加强对机关工作的全面监督,确保机关工作按照目标责任制进行有效管理。

3.注重结果导向,突出工作绩效,促进机关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指标体系1.绩效目标指标: 根据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工作质量指标: 审批工作的质量、信息化建设的进展、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廉政建设指标: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加强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4.创新发展指标: 提出的创新举措和创新成果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方法1.定期评估: 对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定期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

2.检查考核: 针对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通过抽样调查、听取汇报、检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工作的具体情况。

3.综合评价: 将各项指标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对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四、考核结果运用1.奖惩措施: 根据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给予相应的纠正和惩处。

2.改进完善: 根据考核结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度设计和实施办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障机制1.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度框架,明确各级机关的职责和权责。

2.人员保障: 配备专门的考核人员,确保考核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高考核的精确度和及时性。

4.培训保障: 开展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机关干部对目标责任制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六、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对于特殊岗位、特殊工作等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和实施细则,以确保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2篇)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2篇)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深化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各级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

考核要公正、公平,不偏袒个人或单位。

2.绩效导向原则。

依据工作目标实现情况来衡量考核绩效,重点关注工作成果。

3.激励约束原则。

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职称晋升、岗位职级晋升、奖惩等激励约束措施相结合。

4.全面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各方面工作,不偏重某一项指标。

三、考核内容1.工作目标的确定。

各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和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

2.工作计划的制定。

责任人应根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审核批准。

3.工作过程的管理。

责任人应做好工作计划的执行,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按计划开展。

4.工作成果的评价。

根据工作目标,评价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衡量工作效能。

5.问题整改的落实。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任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考核指标及权重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权重)。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工作目标完成越好,得分越高。

2.工作计划执行情况(20%权重)。

评价责任人对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计划执行越好,得分越高。

3.工作过程管理水平(20%权重)。

评价责任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管理情况,管理水平越高,得分越高。

4.工作成果质量和数量(20%权重)。

评价责任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质量和数量,成果越好,得分越高。

5.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权重)。

评价责任人对问题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整改落实越好,得分越高。

五、考核程序1.年度考核计划的制定。

市直机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

2.考核材料的准备。

责任人根据考核指标及权重,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要求上报。

3.考核评分的执行。

考核评分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考核组进行,以实际工作成果为依据。

4.考核结果的反馈。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二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二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是指在机关工作中,根据工作目标和责任进行考核的一种制度。

下面是其详细内容:一、目标制定1.机关工作目标应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明确确定。

2.目标应具体、明确,能够量化,具备可操作性和可完成性。

二、责任明确1.明确责任人,对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分解。

2.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职责和能力,并对目标的完成负有直接责任。

三、考核指标1.根据目标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2.指标应具备客观性和可衡量性,能够客观地反映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

四、考核内容1.定期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工作进展、工作质量、工作效益等方面的考核。

2.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考核方法1.采取定期汇报、实地检查、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对象,以便其了解自身工作的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1.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对工作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合格的进行问责或处罚。

2.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晋升、调整岗位、薪资评定等的依据。

七、监督和评估1.对考核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评估其对工作效果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以上是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通过实施这一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执行力。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二)为了明确每位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贯彻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级交办的式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____局全体职工(含领导)二、考核内容1、加强学习。

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____分)。

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扣____分,马虎应付的一次扣____分。

迟到、早退一次扣____分。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提高市直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机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各级党委(党组)和机关所有机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应坚持科学性、公正性、操作性和激励性的原则,既要关注机关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又要对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个人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第四条市直机关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进,以及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结果考核和过程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结果重点用于评价、激励和奖惩,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为市直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晋升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应当加强与群众和基层联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加大对市直机关工作的监督力度。

第二章考核指标与权重第八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廉政建设等内容。

第九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应当根据机关的性质、职能和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制定,并注重体现绩效导向和量化要求。

第十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权重应当根据机关的重要程度、工作任务的紧迫程度和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第十一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应当在每年年初确定,并及时向考核对象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可以根据工作的调整和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但应当及时通知考核对象和相关方。

第三章考核流程与方式第十三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应当按照“明责任、明权力、明标准、明方法”原则进行,形成有权有责、责任明确的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应当全面、公开、公正地进行,遵循程序正当性和程序合法性原则。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一、引言为了加强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提高机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总则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是指在机关内部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考核制度的工作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推动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序进行,加强工作目标的执行力和责任的落实。

三、考核指标1. 工作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任务完成质量等;2. 绩效贡献:从工作成果、效益等方面评估工作的绩效;3.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团队协作能力等。

四、考核程序1. 制定工作目标:机关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工作目标以及责任主体;2. 目标分解:将工作目标分解到各个责任主体,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要求;3. 绩效评估:通过定期汇报、验收等形式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4. 绩效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将绩效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别,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5. 反馈和总结: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总结经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

五、考核方法1. 定期汇报:责任主体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2. 验收检查:上级对下级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工作完成质量;3. 绩效评估:通过定期绩效评估,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4. 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工作完成情况、绩效贡献和工作态度等因素,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六、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1. 优秀:对达到优秀水平的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2. 良好:对达到良好水平的工作进行肯定和鼓励;3. 合格:对达到基本要求的工作进行认可;4. 不合格:对未达到要求或有严重问题的工作进行惩处和改进。

七、考核责任追究1. 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的责任主体,将依法追究责任;2. 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考核义务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1. 考核结果公示:机关应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 考核结果记录:机关应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为今后的改进和总结提供参考。

科室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办法

科室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办法

科室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办法嵩科信字﹝2012﹞2号签发:董辉嵩明县科信局关于对机关内设科(室)实行绩效考核的通知机关各科(室):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科技部门的工作安排,为确保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和谐的机关形象。

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各科室实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奖惩分明”的原则。

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工作目标考核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二、考核组织成立机关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机关内设科(室)及科(室)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及时间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科(室)工作目标任务,确定比例分值。

另设20分的工作创新及超额完成任务加分和20分减分,加分按工作难易,减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效果,参照目标考核条款分类,由科(室)写出年度工作总结,提出初步意见,报局务会讨论确定,每年的12月20日前进行考核。

五、考核内容(一)办公室1.招商引资工作(10分)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招商引资任务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工作对接,并报送相关资料。

(10分)2.组织实施科技会商(10分)(1)加强与市科技局相关处室的协调联系,确定科技会商的相关事宜。

(2分)(2)编写科技会商所需的材料。

(5分)(3)做好科技会商的后勤保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3分)3.目标督查(5分)(1)针对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目标督查任务,于每月20日前,督促各业务科室将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领导审核后,报县委、政府目督办。

(3分)(2)对领导批处的工作进行督促、报送工作。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是指在机关工作中,根据工作目标设定责任,并进行考核的制度。

下面是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一般内容:一、考核目标的确定:1. 从机关工作的整体目标出发,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并明确责任人;2. 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以便后续的考核;3. 考核目标要符合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

二、考核指标的确定:1. 根据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2. 考核指标要具有明确的量化或者定性标准,便于考核评估;3. 考核指标要与工作目标紧密对应,反映责任人的工作成果。

三、考核方式的确定:1. 考核方式可以根据机关的实际情况选择,可以是绩效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定期工作考核等;2. 考核方式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便于被考核者理解和接受;3. 考核方式要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可以借助其他机关或者第三方的评估。

四、考核周期和频次的确定:1. 考核周期可以根据机关的工作特点和时间安排确定,可以是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2. 考核频次可以根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可以是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或者突击考核。

五、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的确定:1. 考核结果应根据考核指标的达成程度来评估;2. 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3. 奖惩措施应符合机关工作的规定和制度,确保公平和公正。

六、考核结果的公示和反馈:1. 考核结果应及时向被考核者进行公示;2. 被考核者可以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或者申诉,考核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3. 考核结果应作为机关继续工作和人事管理的依据,以便后续的调整和改进。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一、背景介绍考核是衡量机关单位绩效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推动工作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顺利进行和全面落实,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程序公正、权威,与被考核单位的规模、性质、特点相适应,确保公平性;2. 激励鼓励原则:通过考核激励和奖励,提高单位内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3. 量化评价原则:采用具体的指标和数据来衡量工作完成情况,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4. 相对评价原则:根据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目标要求,进行相对评价,实现真实全面的考核结果;5. 过程管理原则:将考核融入到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实现工作的全程监控和改进;三、考核内容1. 目标制定:对机关单位每个年度的工作目标进行明确,确保工作的方向清晰;2. 落实情况:监督机关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督促工作的执行;3. 工作效果评价:评价机关单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包括项目管理、工作成果等;4. 创新创效:对机关单位在工作中的创新和提高效率的行为进行评估;5. 诚信守纪:对机关单位的廉政建设和廉洁行为进行评价;6. 其他事项:根据机关单位的具体业务特点,进行适当补充。

四、考核指标和权重1. 目标制定指标:- 目标的合理性与明确性:30%- 目标的可操作性与可衡量性:30%- 目标的具体细化与任务分解:20%- 目标的适应性与可控性:20%2. 落实情况指标:- 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30%- 工作任务的拆解与分配情况:30%- 工作过程的监督与反馈情况:20%- 工作结果的总结与评估情况:20%3. 工作效果评价指标:- 项目管理的质量与效率:30%- 工作成果的实际效益:30%- 任务完成的质量与准时率:20%- 工作进展的协调与配合度:20%4. 创新创效指标:- 创新理念的提出与实施情况:40%- 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和手段:30%- 创新成果和效益的产出:30%5. 诚信守纪指标:- 遵守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40%- 拒腐防变的努力和表现:30%- 廉政建设的推进情况:30%六、考核流程1. 目标制定:年初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明确目标责任人。

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局机关各科室(部门):为正确评价各科室(部门)的工作业绩,切实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强化工作执行力,进一步形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激励机制,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各科室(部门)2013年工作实施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原则1、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绩效为核心,注重工作实绩,突出实际效果。

2、强化职能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职能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职能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3、突出重点的原则。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我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牢牢抓住重点工作不放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4、相互结合的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动态督查相结合,客观公正考核各科室(部门)的工作。

5、有效激励的原则。

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的,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结合起来。

二、绩效考核办法1、绩效考核分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考评二项。

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考评分别采用百分制,将两项得分分别按80%和20%计算,之和为各科室(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

2、完成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得考核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

三、绩效考核内容1、工作责任目标考核⑴职能工作:60分,见目标考核附件。

⑵重点工作:20分,见目标考核附件。

⑶创建文明科室:20分,见目标考核附件。

2、领导考评年终由局领导班子对各科室(部门)的主要履职情况、内部管理、效能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四、绩效考核奖惩科室(部门)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得区核定的各类考核奖;科室(部门)考核综合得分低于90分的,所在科室(部门)人员在区核定的年度考核奖中按职级扣发相应额度的奖金,并取消该科室(部门)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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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保障机关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机关建设水平,制定机关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围绕党委全年工作重点和各科室工作职能,确定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科室经济目标和岗位职责。

考核内容包括科室建设、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科室自我评价、主管领导审核与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加减分标准
1、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以100分为基础分。

各科室完成各项指标的得基础分,每超额完成2%,加该项基础分的1%分,每减少完成1%,减该项基础分的1%,加减分不超过该项基础分的50%。

定性指标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完成情况确定得分。

检查办法明确打分标准的按检查办法执行。

2、涉及市年度考核指标的在完成科室责任目标基础上,必须达到市考核加满分标准得基础分,否则按影响比率在总分中扣除。

3、完成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科室加10分,每超额完成1000万元,加10分。

4、全面工作和科室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扬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确认,给与相关科室分别加6、4、2分。

全面工作和科
室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彰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确认,给与相关科室分别加10、8、6分。

5、工作目标以外,临时承办项目或重大任务,根据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加分。

6、科室工作人员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每出现一人次所在科室减20分。

科室不能评为先进科室,年度公务员考核本人、科室负责人不参与评先选优。

7、科室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给机关带来不利影响的,每出现一人次所在科室减15分,年度公务员考核本人、科室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8、科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失职,延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每出现一人次,所在科室减15分,年度公务员考核本人及科室负责人除给予相应处分外,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9、机关建设检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机关科室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迟到、早退每人次扣所在科室1分,不按规定请假视为旷工,每人次扣所在科室2分。

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条须有主管领导批准签字,交机关建设检查组备查,取消口头请假。

年终查看实时检查考核原始记录。

10、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和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科室和同志之间要加强团结协作,不拆台,不搞无原则纠纷,否则出现一次视情节扣所在科室1—5分。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分为四个等次。

获得100分以上的为优秀科室,90分至100分的为优良科室,80分至90分的为合格科室,80分以下为不合格科室。

工作人员所在科室只有具备优秀或优良等次,年度考核才能有资格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党员。

年度考核中,科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达到50%人员评为基
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科室不能评为优良及以上等次。

科室业绩考核奖励以此作为比率,按得分多少确定额度。

个人全年累计病假40天以上或事假10天以上者取消本人全年奖金,迟到、早退3次折1天事假,无请假条1次按3天事假计算。

根据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得分倒数第一的科室负责人经民意测验,仍不称职的免职,对倒数第二的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

五、组织领导
成立机关建设检查组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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