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意见表(2018年)
龙开政字〔2018〕7号附件1:2018年赋权国家级开发区直接审批事项权力清单
法定15个工作日 承诺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
乡发展规划、预拌混凝土需求量以及道路运输负荷等实际情况,按照布局合理、保护环境的原则,编制并公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布点方案。 设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当符合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布点方案,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
省重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投诉的处理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不收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直报省直部门 不收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直报省直部门 不收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直报省直部门 不收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直报省直部门 不收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直报省直部门
20个工作日
县工信局
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 准(稀土深加工(技改)项目核
行政许可
《江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五、原材料 稀土: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10个工作日
准)
11
3
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
行政确认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2013年修正》全文引用。
7
1
权限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行政许可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 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30•【字号】滕政发〔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滕政发〔2018〕5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枣政字〔2018〕14号)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968项,其中取消20项、承接43项、增加3项、调整优化1项,明确由属地实施行政权力事项901项;将“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等2项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不再纳入《滕州市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管理。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市直部门(单位)负责对取消的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将承接、增加的事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纳入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确保审批和执法合理、规范;相关事项涉及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抓紧修改。
明确属地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由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要结合“一窗受理”工作,分别牵头制定涉及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具体事项“全链条”办理流程图,调整服务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后,要进一步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确保清单准确性、权威性。
附件:1.2018年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2.2018年第一批明确属地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表3.涉及养老、教育、医疗领域“全链条”梳理事项情况表4.清理规范后不再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滕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30日附件12018年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一、取消行政权力20项附件22018年第一批明确属地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8.06.12•【字号】吉水政资函〔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水政资函〔2018〕32号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特制定《吉林省水利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水利厅2018年6月12日吉林省水利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水利厅权责清单的调整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权责清单,是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行政权力清单,是指省水利厅内设机构以及直属单位依法行使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及其相关要素明细。
要素包括:职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类别、设置依据、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
责任清单,是指省水利厅内设机构以及直属单位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及其相关要素明细。
要素包括:责任事项、问责依据、责任边界等。
第四条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工作,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省水利厅内设法制机构负责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并提请省机构编制部门审定调整。
省水利厅内设机构以及直属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梳理、编制,并提出调整建议。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责清单的职权事项应当予以增加:(一)因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设定依据新立、修订需增加的;(二)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职权事项,按要求需承接的;(三)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应增加的;(四)其他应当增加的情形。
2018年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制度及执行情况总结-范文word版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制度及执行情况总结篇一:权责清单自查报告篇一:安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行政权力清单报告安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报告按照县政府《关于全面清理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X﹞26)的文件精神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厘清我局各项行政权力,加快形成权力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照行行政处罚等8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机制和主要做法(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把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运作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并建立清理联络员制度,确保了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为确保此次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的质量,落实了分管领导问责,由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协调,召开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会议,共同研究部署清理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并督促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还组织召开了负责清理工作的业务人员培训会,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
保证清理工作规范依法的开展和顺利完成。
(二)依法清理、积极推进、不留死角1、股室自查,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摸底。
为确保梳理对象全覆盖,我们将局属各股室纳入清理范围,按照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依法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规范的清理。
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首先由各业务股室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清单表,其次分管领导复查,对各业股室梳理出来的权责事项进行审核把关,防止漏报错报。
2、清理权力事项、落实责任主体。
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9日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各类特殊行政区域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实施、调整、公开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权责清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实施、调整、公开和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务求实效、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一)坚持务求实效原则。
将权责清单贯穿到政府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并逐步打造成为政府部门履职清单,推动政府部门按照清单履职,着力强化权责清单的实用性。
结合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划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能边界,赋予市、县级政府更多自主权。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权责清
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1.09.19
•【字号】明科〔2021〕24号
•【施行日期】2021.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的通
知
明科〔2021〕24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权责清单并非固化,我局将按规定实施动态调整。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权责清单的运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发送至邮箱:*****************。
附件: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9日附件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04•【字号】长府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4日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县(市)区政府部门(含国家级开发区和莲花山旅游度假区,下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管理,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市)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申报、审核、公布等动态调整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严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行市权责清单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和复核,县(市)区权责清单管理机构协调审核,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实施部门(以下未注明市级的均指县〔市〕区政府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实施部门承担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主体责任,应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处室专人负责。
第六条法定依据、部门职责、权责事项和公示信息发生变化的,实施部门应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具体信息。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权责清单调整:(一)实施部门主动要求以取消、转变管理方式等形式改变行政权力需调整权责清单的;(二)法律、法规和规章变化需调整权责清单的;(三)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需调整权责清单的;(四)权责清单的承办机构、承办责任人、投诉电话、咨询电话、监管制度、服务事项等要素发生变化需调整权责清单的。
201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总结
201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总结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徐委发〔2018〕2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的通知》(徐委办发〔2018〕9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一、总体要求坚持审批服务便民化原则,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以“不见面审批”和“全链条一窗办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服务理念、审批制度、工作作风全方位转变,实现“网上全办、马上就办、窗口代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区域“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政府服务最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改革标准化体系1.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按照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厘清市县共有权力职责边界,制定出台县级初审转报事项清单(2018年版)和运行标准,切实做到一项权力事项由一级政府全程办结。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以高频审批服务事项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一证通办”减证便民改革试点,通过无依据取消、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信用承诺等方式,全面清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加快电子证照推广互认,凡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材料、证书、审批文件、证明等,由数据共享系统提供或审批部门自行核验,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
建立与市级统一的审批前置要件设立标准和审查机制,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设,解决证明材料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改革高质量发展3.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
安徽省省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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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专业审核 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审核 普通话等级证书核发 自考助学机构登记注册 省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审核 省属中职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和享受免学费补助学生名单 审核 校舍维修改造计划下达及安全信息发布 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章程(修订)核准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审核备案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评审结果审核备案 三、省科学技术厅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初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地)认定 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认定 省级科普基地认定 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 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省科技发展规划拟定、执行和评估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基地)推荐 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申报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推荐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申报 国家大学科技园推荐 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 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荐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补助 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 邀请外国人来皖从事科技交流活动 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评审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荐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 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推荐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核 专利优先审查推荐 众创空间备案推荐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16•【字号】青发改办函〔2018〕246号•【施行日期】2018.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8〕18号)要求,我委认真总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力量汇总本部门相关数据,编制形成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现报上,请审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3月16日(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6305705)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引言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
一、概述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对照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青政办〔2017〕34号)和《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政办〔2017〕31号)涉及我委的重点任务,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运政办发〔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06号)、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29号)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本级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核查,我市需调整行政职权共353项,其中取消8项、增加109项、变更要素236项。
现将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职权的调整工作。
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管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对增加、变更要素的事项,要及时修改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调整后的权责清单,12月20日前要在部门门户网站更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以往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市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8项)2.市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增加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09项)3.市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变更要素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36项)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30日附件1附件2附件3市政府落实晋政办发〔2018〕106号变更要素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36项)。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情况表
5、决定阶段责任:统计部门制作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在3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当事人被有强制权的执法机关查封,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被刑事羁押或被通缉,统计执法遇障碍,中止(暂停),暂不结案。
4、办结阶段责任: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回复文书、信息公开。
5、送达阶段责任:将回复文书送达申请单位。
6、事后阶段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三条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立案阶段责任:统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统计违法行为或者移送的统计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监督下级统计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接受申诉、行政复议。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一批权力事项赋权清单的决定-连政发〔2018〕72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一批权力事项赋权清单的决定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一批权力事项赋权清单的决定连政发〔2018〕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市“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强区放权”工作部署,本着“依法下放、应放全放、能接尽放、权责一致”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一批权力事项赋权清单,其中赋权海州区262项(见附件1),赋权连云区269项(见附件2),赋权海州经济开发区92项(见附件3)。
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一、做好承接保障工作。
海州区、连云区、海州经济开发区要认真做好各类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主动与市各相关部门衔接,制定具体承接方案。
市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并给予相应支持,同时切实承担起市级主管部门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
海州区、连云区第一批赋权承接事项和海州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承接到位。
双方要落实“一单一案一课一专员一表”承接工作机制,“一单”赋权清单的每条事项均配套4项承接保障措施:“一案”,双方沟通制定赋权事项承接方案,包括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一课”,主管部门主动开展业务培训,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单位做好赋权事项承接;“一专员”,双方沟通建立联络专员制,实行赋权工作专人负责,事项到人、责任靠身;“一表”,双方赋权承接完成后,将有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承接落实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报市审改办,表明赋权承接到位。
二、结合实际分步承接。
对暂不能承接到位的权力事项,海州区、连云区要结合承接能力、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对接,明确承接时限,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分步分批承接,并在本通知印发30个工作日内将承接方案报本级编委办备案。
201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附:工作台账)
201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附:工作台账)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一)加强组织领导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重要议题,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和部署1次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
2、年初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到各部门。
3、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4、组织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责任,激励党组织书记强化政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履行好第一责任。
5、严格执行责任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1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认真做好班子履责情况全程纪实工作。
(二)选好用好干部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
2、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
3、严格执行《XX县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和《XX县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两次公开"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大力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公开公示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长效机制。
4、严格执行xxx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在认定容错免责情形时,严格按政策办事,按规定程序办理,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遵循客观现实和基本事实,切实杜绝独断随意和主观判断,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堆护人民群众利益1、充实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果,针对民生领域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乡镇权责清单
65
序号 权力类型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行政确认
63
序号 权力类型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其他权力
项目名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初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的责令退回 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管理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组织防治和净化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调集征用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 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病强制免疫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捕杀狂犬、野犬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血吸虫病防治警示标志行为的责令修复或赔偿损失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参与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 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并保障就近 入学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整改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 采取措施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 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支援灭火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采取多种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设立保护标志,保护饮用水源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汛前检查 汛期防汛准备 在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当洪水威胁群众安全时组织人员撤离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变更核实 蓄滞洪区内居民补偿金的审核 对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生产生活协助及矛盾纠纷调解 组织开展抗旱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发生自燃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为应对突发事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民间纠纷调处 民间纠纷处理决定执行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及应急措施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信息公告、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准备 上报破坏性地震灾情、组织抢险及提供救助 加强地质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 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制止 采取措施拯救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的危害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审核和认定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荆政发〔2018〕15号
挤出名词解释
嘿,你知道挤出是什么意思不?就好比你挤牙膏,把牙膏从管子里
用力推出来,那就是挤出呀!(就像我们从牙膏管里挤出牙膏一样。
)想象一下,面包师做面包的时候,把面团从一个小口子挤出来,变
成各种形状,这也是挤出呀!(这不就和我们挤面团一样嘛。
)在工厂里,那些制造塑料制品的机器,把融化的塑料通过模具挤出来,变成各种塑料制品,这同样是挤出的过程呢!(就如同机器挤出
塑料制品那样。
)
我们生活中好多地方都有挤出的身影呢!比如做蛋糕时挤出奶油花,画画时挤出颜料,甚至连我们挤痘痘也是一种挤出呀,哈哈!(是不
是很形象,就像挤痘痘一样。
)
我记得小时候玩泥巴,会把泥巴捏成一团,然后通过手指的缝隙挤
出各种奇奇怪怪的形状,可有意思啦!(和我们玩泥巴时挤出形状有
啥区别呢。
)
还有啊,做陶艺的时候,把陶土放在转盘上,用手慢慢挤出一个花
瓶或者碗的形状,那也是一种艺术的挤出呢!(就好像我们在创造艺
术的挤出过程。
)
挤出可不只是简单的一个动作哦,它有时候能带来很多惊喜和创造呢!(这不是很神奇吗?)
我觉得挤出就是一种让东西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神奇过程,它可以让原本在里面的东西以一种新的形式出现,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体验和感受。
(难道不是这样吗?)。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部门向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下放行政权力有关事项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部门向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下放行政权力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白政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部门向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下放行政权力有关事项的通知白政发﹝201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权力下沉集成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吉审改办〔2018〕5号)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8个部门的32项权力事项下放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及时对接,提高效能。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主动与市直各相关部门对接,并且做好权力下放后续工作,对“接不住”“用不好”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各放权部门要加强新放权力指导和服务,及时对承接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承接能力,做到指导到位、培训到位、服务到位,确保权力放得下、用得好、效率高。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放权部门对取消和下放的权力事项,逐项列出具体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制度或监管措施,形成本部门取消下放权力的监管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自由落体”等问题。
三、动态调整,固化指南。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市直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权责清单以及“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同时要深入研究办事指南,规范申请要件,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确保“只跑一次”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附件:1.市直部门向县(市、区)下放行政权力清单2.市直部门向洮北区下放行政权力清单3.开发区(园区)分层级实施的市级管理权力清单白城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30日。
大田县农业局(农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办公室
财务室
有序开展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规范格式通过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室
产业办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室
局属各单位
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2.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局属各单位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法规股
局属各单位
一是全面公开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对已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二是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作服务事项清单。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办公室
局属各单位
对涉及农业领域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求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在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进行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法规股
局属各单位
一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梳理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并加强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二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权责清单及下放部分权力事项的通知-包府发〔2018〕1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权责清单及下放部分权力事项的通知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权责清单及下放部分权力事项的通知包府发〔2018〕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结合国务院、自治区行政权力下放和市直部门职责调整实际,市审改办在2016年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对市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调整后的市本级权责清单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市本级行政权力4219项。
其中,行政许可120项,行政处罚3202项,行政强制137项,行政确认120项,行政给付41项,行政征收41项,行政检查31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奖励20项,其他行政权力217项。
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适度下移行政执法重心的改革精神,经市政府2017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点多量大面广、与基层联系密切、与群众关联度高且属旗县区职权范围的92项行政权力下放至旗县区行使,现一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调整和新增市本级权责事项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并做好相关事项的挂网公开、培训宣传等工作。
二、按照“三集中、四到位”的改革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集中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其他依申请的权力事项原则上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或相关部门业务大厅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三、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和我市行政管理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梳理调整。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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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