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跟踪环评)及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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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

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

附件一、适用范围本技术审核要点规定了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的重点和基本要求,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召集审查的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技术审核。

本技术审核要点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发区,以及各类产业集聚区等。

其他部门和单位委托的同类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或咨询,可参照执行。

二、总体要求(一)技术审核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产业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目标,以有效缓解工业园区发展对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技术审核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导则、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和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审核结论的科学性。

(三)技术审核应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及工业园区产业特点,重点审核报告书的评价内容、评价深度与规划内容、规划环境影响性质、范围和程度,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的一致性。

审核报告书是否综合考虑了规划近、远期方案内容详细程度的差异,既深入评价了规划近期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结构、规模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途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又分析了规划远期工业园区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趋势。

(四)技术审核应从报告书所用资料、数据的有效性,图件的规范性,规划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全面性,规划协调性分析的完整性,评价方法选择的适当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的合理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总量控制分析的可信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的合理性和环境目标的可达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可信性等方面给出明确的审核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修改和完善报告书内容的技术审核意见。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青生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全面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源头推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规范工作程序。

按照《意见》要求,各类园区在编制(修编)开发建设规划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规划审批前按程序报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将规划环评结论、优化调整建议及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审批决策、招商引资、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等的重要依据予以落实。

同时对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及时推进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确保园区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压实工作责任。

督促指导辖区内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切实落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

充分协调发挥有关部门、专家、技术机构职责作用,强化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把关,严格园区环境质量目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的措施要求,加强与“三线一单”工作衔接,着力提升规划环评质量,发挥规划环评效力。

三、强化工作监管。

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结合《青海省规划环评监管工作方案(2021—2023年)》要求,建立健全规划环评跟踪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规划环评“全覆盖”核查任务,切实加强对规划环评制度执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以及园区环境质量与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的监管。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汇编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汇编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目标任务(四)重点对象二、科学制定规划,严格环境准入(五)优化园区规划的顶层设计(六)严格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七)严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三、破解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水平(八)大力整治恶臭和噪声污染问题(九)规范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十)完善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十一)建设园区一体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四、加强风险防范,保障环境安全(十二)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十三)强化化学品全过程管理(十四)加强工业场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十五)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五、发挥市场作用,完善管理政策(十六)推进市场化第三方环境服务(十七)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十八)支持环保领跑园区和企业(十九)评估发布工业园区环境友好指数六、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二十)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二十一)强化园区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二十二)严格监督和考核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建设园群和谐关系(二十三)加大园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十四)畅通公众沟通渠道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工业企业呈现明显的集聚态势,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与此同时,一些工业园区盲目扩张、粗放发展,环保监管薄弱,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影响社会和谐安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精神,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工业园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任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信息公开和市场机制等手段,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途径,严格园区环境准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工业园区,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

开发区环保工作总结

开发区环保工作总结

开发区环保工作总结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的落实之年,也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的第一年。

接下来就跟店铺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开发区环保工作总结吧!开发区环保工作总结篇【1】根据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据《20XX年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环保局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安排,按照《永州市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区管委、党委和永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有效、及时地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建立组织工作机制为确保新环保法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加强我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州经开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20XX年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环保局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成立了经开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机构、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

二、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按照省、市两级环保工作部署,我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格排查各种环境隐患,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共出勤63次,核查拟入园项目15个,拟入园项目基本处于环评阶段,均未开工建设;检查入园在建项目18个,所有在建项目环评办理率达100%;检查已建且投入生产企业30个,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家,其中移送案件1家。

其中正在整改的企业为永州佳和农牧有限公司,已建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家,通过采取停产关闭、限期搬迁、限期治理、停产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对现存的环境隐患坚决依法处置。

三、强化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处置一是加强现场监管。

今年我区进一步规范现场监察程序,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每月现场监察一次,对区级监管重点污染源每季度现场监察一次,对辖区内的其他排污企业和单位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进行监督管理,共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现场检查100余次,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处置。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8.15•【字号】陕环发[2012]83号•【施行日期】201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发〔2012〕83号)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环境保护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进一步加快全省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现将《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与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8月15日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三个转化”战略指导下,我省多个能源化工重点工业园区逐步形成规模,一大批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建设,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但是,全省化工园区普遍存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园区环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精神,推进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加快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健全园区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构建化工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规划科学、准入严格、配套健全、监管到位的园区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全省境内经各级人民政府或经济发展部门审批确立的化工园区,包括石化化工、煤化工等化工产业集中的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化工园区和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全省重点化工园区名单附后)。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24-2028年)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24-2028年)
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产业园区将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 国际市场和资源,提升国际竞争力。
03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与目标
总体发展规划与目标设定
制定全面、科学的产业园区发 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 目标和发展路径。
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 ,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 提出产业园区发展的总体要求 。
社会招聘
利用各类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 信息,广泛吸纳社会人才。
激励机制设计
制定完善的薪酬体系,根据人才的贡献和业绩给 予相应的奖励;提供多样化的福利待遇,如住房 补贴、子女教育等;建立畅通的晋升通道,让人 才在园区内有更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人才培训体系搭建及成果转化应用
培训需求分析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才,分析其培训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 训计划。
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等低 碳生活方式,降低产业园区碳
排放强度。
制定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计 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
08
总结回顾与未来展望
本次规划成果总结回顾
1 2 3
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通过本次规划实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 业集聚效应和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
培训资源整合
整合园区内外各类培训资源,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等,形 成多元化的培训体系。
培训课程设置
结合产业特点和人才需求,设置专业课程、实践课程、创新创业课程 等多样化的培训内容。
培训成果转化
通过建立实践基地、创业孵化器等平台,促进培训成果与实际工作的 紧密结合,推动人才的快速成长和企业的创新发展。
01
产业园区现状与问题分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5.25•【字号】豫环文〔2016〕174号•【施行日期】2016.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6〕17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环保局: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保部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进一步推进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切实发挥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对优化园区空间开发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的指导约束作用,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深入推进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应在编制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的同时,同步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批准或实施的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在定位、范围、布局、结构、规模等发生调整或者修订的,要在原规划环评的基础上,重新或者补充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在调整规划报批前,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工作。

(二)加快推进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超过5年的,且不涉及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组织开展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报环保部门审核;对审核中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环保部门应当督促产业园区及时进行整改,并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采取改进措施或是修订规划的建议。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方案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方案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方案一、项目概述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旨在通过建立一种可持续的经济模式,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废物的最小化排放,并推动当地经济的升级和转型。

本项目计划选址于地,占地面积约1000亩,建设周期为3年。

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

二、项目内容1.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在示范园区内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包括资源回收利用、废物处理、环保科技等相关产业。

通过引入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实现废物资源化、能源回收利用等目标。

2.增设循环农业种植基地:在园区内设立循环农业种植基地,采用有机种植、生态养殖等方式,推广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绿色农业生产,为当地提供可靠的农产品供应。

3.建设循环经济科普教育基地:在园区内建设循环经济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相关知识普及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知和参与度,推动循环经济理念的深入人心。

三、项目效益1.经济效益: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将吸引众多企业进驻,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产业链的附加值。

2.资源效益:通过循环经济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将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回收再利用,减少废物排放,降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环境效益: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将引入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减少废物的排放和污染物的产生。

循环农业种植基地的建设将推广有机农业生产,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4.社会效益:通过循环经济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循环经济活动,形成良好的环保社会氛围。

四、项目实施计划1.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调研和论证、选址工作、编制项目立项报告等。

预计耗时3个月。

2.建设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设计和规划、环评审批、招投标等工作。

预计耗时6个月。

3.建设实施阶段:包括设备采购、土地开发、园区建设等工作。

预计耗时24个月。

4.运营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后,开始投入运营并进行宣传推广,吸引企业进驻。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9.18•【字号】豫环审〔2014〕356号•【施行日期】2014.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审〔2014〕356号焦作市万方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12月,省环境保护厅在郑州市组织召开了《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查会,根据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和焦作市环保局初审意见(焦环评函〔2014〕6号),提出审查意见如下:一、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位于焦作市东部,在集聚区建设过程中,对规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范围为:北至解放大道经演马路转建设路沿线,西至山门河,南至待王路转焦作万方铝业公司南边界,东抵生产路。

规划范围由7.84平方公里调至10.88平方公里。

主导产业由铝及铝精深加工和生物医药业调整为铝及铝精深加工和装备制造业为主。

二、《报告书》从规划选址、主导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和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等方面分析了规划调整后的环境保护制约因素,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估,强化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报告书》评价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可行,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合理,可作为焦作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修改以及今后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三、总体上分析,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与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焦作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和发展方向相一致。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的基础上,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敏感性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调整总体规划。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指南DB14∕T 2267-2021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指南DB14∕T 2267-2021

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本要求 (2)5方案编制 (3)6支持 (4)7实施与运行 (5)8跟踪检查分析 (8)9改进 (8)附录A(规范性)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指标体系 (10)附录B(规范性)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路线 (12)附录C(规范性)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指标计算方法 (13)参考文献 (15)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基本要求、方案编制、支持、实施与运行、跟踪检查分析和改进的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省级相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产业集聚区、产业基地、示范区和园区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4/T618工业企业循环经济评价导则DB14/T1333循环经济管理技术导则:物质流分析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3.2循环化改造circulating transformation指各类产业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不断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活动。

3.3循环经济产业链industrial chain for circular economy指产业园区不同产业、企业之间依据循环经济原理,以废物(副产品)交换利用为基础形成的链条式关联产业形态。

四川绵阳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模板】

四川绵阳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模板】

附件2四川绵阳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委托单位:绵阳科教创业园管委会编制单位:XX公司2019 年5 月1总则1.1任务由来四川绵阳工业园区,原名为绵阳科教创业园,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7月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确定的主导产业为电子、新材料和生物工程。

它是中共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绵阳科技城的决定而建立的创新创业基地,是绵阳科技城建设的重要载体。

200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04]187号对绵阳科教创业园的面积进行了批复,确定的建设范围为10.28平方公里;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用地的精神,以2006年第8号公告的形式,对绵阳科教创业园进行了审核,审核后的园区名称改为“四川绵阳工业园区”,最终核定的面积为8.1平方公里。

同年,国家国土资源部以2006年第12号公告的形式,对四川绵阳工业园区的最终面积核定为8.1平方公里,并确定了四至范围。

2008年10月,《四川绵阳工业园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评审,于2008年10月取得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川环函[2008]940号)。

审查意见确定:四川绵阳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8.1平方公里,界限范围:北至北至九洲大道台地,西至九洲软件园边界、南至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教创业园区边界、东至绵阳城区剑南路西段边界。

由绵阳科教创业园管委会对四川绵阳工业园区行使管理的权利。

至今,四川绵阳工业园区规划已实施5年以上。

为了解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号令)、环保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07]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37号)等相关规定,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责成规划编制部门组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相关试点产业园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质量,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做好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项目环评)联动,探索推进产业园区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我部决定组织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在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切实提升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质量和效力,推动优化园区在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中的布局和定位,科学确定主导产业、规模、园区内产业布局等,进一步明确和增强园区发展的环境支撑,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同时,通过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为项目环评文件在类别和内容等方面的进一步简化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坚守红线,强化约束。

以资源环境承载为基础,严格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提出直观、针对性强、可操作的管理清单,作为支撑规划科学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提升规划环评约束力。

加强指导,提高效率。

强化试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管理,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园区,可以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类别,简化环评内容。

凝聚合力,重在落实。

环保行业绿色产业园区建设规划方案

环保行业绿色产业园区建设规划方案

环保行业绿色产业园区建设规划方案第一章绿色产业园区概述 (3)1.1 绿色产业园区的定义与意义 (3)1.1.1 定义 (3)1.1.2 意义 (3)1.2 绿色产业园区的规划原则 (3)1.2.1 生态优先原则 (3)1.2.2 创新发展原则 (4)1.2.3 节能减排原则 (4)1.2.4 人本关怀原则 (4)第二章环保行业绿色产业园区规划目标 (4)2.1 规划目标制定 (4)2.2 规划指标体系 (5)2.3 规划期限与阶段 (5)第三章产业布局与结构优化 (5)3.1 产业定位与选择 (5)3.1.1 产业定位 (5)3.1.2 产业选择 (6)3.2 产业链构建与优化 (6)3.2.1 产业链构建 (6)3.2.2 产业链优化 (6)3.3 产业集聚与协同发展 (6)3.3.1 产业集聚 (6)3.3.2 协同发展 (7)第四章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7)4.1 基础设施规划 (7)4.2 绿色建筑与节能减排 (7)4.3 智慧园区建设 (8)第五章环境保护与治理 (8)5.1 环境影响评价 (8)5.1.1 环评目的与原则 (8)5.1.2 环评内容与方法 (8)5.1.3 环评结果应用 (8)5.2 污染防治与废弃物处理 (8)5.2.1 污染防治措施 (8)5.2.2 废弃物处理 (9)5.3 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 (9)5.3.1 生态修复 (9)5.3.2 景观建设 (9)第六章资源循环与利用 (10)6.1 资源优化配置 (10)6.1.1 资源现状分析 (10)6.1.3 资源优化配置措施 (10)6.2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10)6.2.1 废水处理技术 (10)6.2.2 废气处理技术 (10)6.2.3 固废处理技术 (10)6.2.4 能源循环利用技术 (10)6.3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11)6.3.1 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 (11)6.3.2 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政策体系 (11)6.3.3 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基础设施 (11)6.3.4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11)第七章绿色产业园区政策与法规 (11)7.1 政策体系构建 (11)7.1.1 政策目标 (11)7.1.2 政策框架 (11)7.2 法规标准制定 (12)7.2.1 法规制定 (12)7.2.2 标准制定 (12)7.3 政策宣传与执行 (12)7.3.1 政策宣传 (12)7.3.2 政策执行 (12)第八章产业园区管理与运营 (13)8.1 管理体系构建 (13)8.1.1 管理体系概述 (13)8.1.2 管理体系架构 (13)8.1.3 管理体系实施 (13)8.2 运营模式创新 (13)8.2.1 运营模式概述 (13)8.2.2 运营模式创新方向 (13)8.2.3 运营模式实施 (14)8.3 产业园区品牌建设 (14)8.3.1 品牌建设概述 (14)8.3.2 品牌建设策略 (14)8.3.3 品牌建设实施 (14)第九章绿色产业园区投资与融资 (14)9.1 投资策略与模式 (14)9.1.1 投资策略 (14)9.1.2 投资模式 (15)9.2 融资渠道与政策 (15)9.2.1 融资渠道 (15)9.2.2 融资政策 (15)9.3 投融资风险防范 (15)9.3.1 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16)9.3.3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16)9.3.4 优化投资退出机制 (16)第十章绿色产业园区建设保障措施 (16)10.1 组织保障 (16)10.2 技术保障 (16)10.3 资金保障 (16)10.4 社会监督与评价 (16)第一章绿色产业园区概述1.1 绿色产业园区的定义与意义1.1.1 定义绿色产业园区是指在产业园区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以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运用绿色技术、绿色管理和绿色服务,实现产业、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和谐共生,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三者协调发展的新型产业园区。

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

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

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贺州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于2020年4月29日在贺州市八步区主持召开《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贺州市发展改革委、贺州市工信局、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贺州市林业局、贺州市水利局、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特邀7名专家(名单附后)参加。

会上,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介绍了规划概况,评价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汇报了环评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与会人员经认真讨论、审议,形成如下审查意见:一、规划概况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位于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2017-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规划用地总面积共45.31km2。

示范区分为“三园”: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核心园、新湾生态产业园、粤桂湘合作产业园,其中: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核心园规划用地面积为20.73km2,含华润片区、白沙片区,华润片区规划用地面积为18.52km2,白沙片区规划用地面积为2.26km2;新湾生态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为3.24km2;粤桂湘合作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为21.29km2。

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核心园定位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主导产业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及酒、饮料制造业;配套产业有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木材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新湾生态产业园定位为“富川品牌”深加工农产品输出地、粤港澳大湾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承接地;主导产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配套产业为物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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