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福建基诺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莆田新昶多肽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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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福建基诺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莆田新昶多肽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基诺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莆田新昶多肽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莆田新昶多肽园
笏石工业园内西塘大街西侧
福建基诺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基诺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莆田新昶多肽园拟位于笏石工业园内西塘大街西侧,总用地面积约32.13亩。

总投资10亿元。

建设规模:胰高血糖素200g/a、特立帕肽400g/a、阿扎胞苷50kg/a、培美曲塞100kg/a、硼替佐米3kg/a、氟维司群80kg/a、利拉鲁肽39.2kg/a 以及各种制剂1000万支/a。

一、地表水
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为12606t/a(折合38.2t/d),主要为生活污水(12.27t/d)、生产废水以及公辅工程排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含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制水系统废水、锅炉废水、实验室废水、洗衣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冷却塔系统排水)等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市政管网。

发酵车间以及发酵中试车间废水经灭活后排至自建污水处理站,生物实验室的废水经灭活后排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其他车间和实验室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布设于各车间的管网收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本项目自建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50t/d。

从管网衔接性、水质可接入性、水量可容纳性三个方面本项目的污水近期可以纳入秀屿污水处理厂,远期待园区污水管网铺设后可以纳入石门澳污水处理站。

二、地下水
本项目应注意做好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道等的防漏检查,防止污水泄漏导致厂界范围外地下水环境水质超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及地下水的环境影响结果,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包括3#、5#厂房生产车间、污水处理区域、污水管道、溶剂回收系统以及危废暂存间。

一般防渗区为两个锅炉房。

简单防渗区为迎宾楼。

三、大气
本项目部分产品为抗癌肿瘤类药品,因此,抗癌原料药车间和抗癌针剂车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高效空气过滤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发酵车间和发酵中试车间产生的废气采用“洗涤塔+活性炭吸附”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溶剂回收系统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烟气经过2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SO2和NOx 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排放量远小于笏石工业园区的理想大气环境容量,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冲击,项目规模与区域环境适应性较好。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物如废液、废树脂、废滤芯、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Ni管柱、废HIC管柱、含化学品包装、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及试剂瓶、溶剂回收系统釜底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其主要成分含丙酮、二氯甲烷、甲醇、DMF等。

这些危险废物不能直接外排,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或处置。

建设1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及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

五、噪声
通过加装隔声罩,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防控措施是可行的。

六、土壤
项目运行期,主要应防止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区域出现污染物泄漏、渗透进入土壤,进而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相应防渗要求参照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结合区内土壤特征、污染因子和污染物特征,在厂区和周边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七、环境风险
①建议厂区建设总事故池总容积不低于380m3。

并参照《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加强重点石化化工企业及园区环境应急池建设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5〕13 号)要求,事故池配备与园区其他企业事故池、公共事故池联通的泵、管道等附件,保证极端事故下,杜绝事故废水直接外排。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③建设单位应就本项目环境风险特点,加强与工业园区应急指挥中心联动,提请园区统筹考虑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要求。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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