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利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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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设计中权责利的价值定律
在企业咨询机构调整往往会受到较大的阻力,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组织重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权力的再分配,权力的再分配就意味着利益的再分配。那么对于既得利益者,明里暗里反对组织改革就再所难免,在现实生活中,这几乎不可避免。
理论上,权利和利益是孪生兄弟,而责任却是权利的对立面,社会学讲述了一个道理,没有没有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没有义务的权利,管理学也阐述了同样一个道理:权责对等,没有没有权力的责任,也没有没有责任的权力,权利大的岗位责任也大,权利小的岗位责任也自然小,遵循线性耦合关系,通俗一点说就是权利和责任成正比。
在组织设计中,如果遵循权责对等,理论上讲,不应该有既得利益者。因为,权利相当于利益,而责任则就意味着某种付出,所获得的权利是需要等量的付出换来的,根据激励原则,如果有一项活动“获利>付出”,人们都会选择此营生,如果“获利=付出”,人们有的选择此营生,有的放弃此营生,但基本上选择与放弃形成动态平衡,如果“获利<付出”,人们则纷纷放弃此营生。这类似于投资学里的套利原则,投资收益是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风险大,收益也大,风险小,则收益也小,如果存在无风险套利,则资源会纷纷拥入;如果一个行业无利可图,赔本赚吆喝,人们则选择退出此行业。因此,理论上,如果一个组织设计合理,尤其是在权责上做到科学匹配,权利与责任相当,想少承担责任的,就选择职位低、权力小的岗位,有能力想多承担责任就选择层次高、权力大的岗位,但责任也大,意味着要多付出,那些能力差又不愿多付出的人,处于较低岗位,拿较低工资也就理所当然,如果做到这一点,基本上不存在权利的套利,也就不存在既得利益受损,改革阻力也就不会那么大。
当然在现实中,阻碍组织改革方案通过的人思维要比这复杂的多,譬如说要实现抱负、面子问题、个人能力,以及不同岗位人员在互动过程中是否默契的问题等等。高职权大的岗位,往往是一些体面的岗位,有更大的价值,更能实现抱负的岗位,所以大家都向往有一个高的位置。再者,一般人往往有一种盲目性,往往看到高位者光鲜的一面,而没看到这些高
位成功者人后艰辛的付出,所谓只看到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因此,人们在谋求职位时也往往会希望就高。当然还有一些文化方面的东西,比如潜意识里过高估计自己,过低估计别人等等,这些都可能影响人们对自身的不合理定位及对高位的追求。但不管怎么说,合理的权责设计,毕竟会削弱人们在组织中盲目定位,削弱人们不切实际地追求自己不喜欢或不合适位置的动机。如果再配以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组织成员相对会更理性地在组织中找到合适自己的位置。
虽然组织活在现实中而不是真空里,但事实上社会历来都不缺乏典型,我相信现实中会有这种组织的影子。譬如北大纵横,在北大纵横,有一些“高位”,是人们不愿主动选择的,因为每一个位置都有相应的责任,一大堆的麻烦事,对于一个成员都超理性的组织,位置就是责任,责任就是麻烦,责任就是缺少自由…当然位置也有好处,但你得判断,论能力、论投入,你的付出是否值?
权责相当了,大家对待自己在组织中位置的心态也就平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