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学生的权利及保障
论高等学校学生正当权利的法律保障

在学 校 接 受 教 育 的 学 生 。所 以 , 能 简 单 地 将 大 学 生 等 同 不 于一 般 公 民 , 承 认 、 展 大 学 生 作 为公 民应 享 有 的权 利 在 发 同时 应 当 有效 地 对 其 进 行 约 束 和 管 理 , 果仅 仅 单 独 提 升 如 某 一 项 权 利 , 是 过 分 倚 重 某 一 种 权 利 实 现 , 可 能 使 校 或 有 园权 利 生态 走 向新 的 不平 衡 , 生新 的教 育 问 题 。 据 《 产 根 中
优不公示 , 学生干部选举 的民意结果不宣 布 , 评语 或毕业 鉴定不让本人签字 , 等等。近年来 , 高校学费越来越高 。依
照 高 等 教 育 法 和 教 育 契 约 之 规 定 ,学 生 应 向学 校 缴 纳 学 费 。学 生 在 按 规 定 要 求 向学 校 缴 纳 学 费 时 , 权 要 求 学 费 有
第1 第 1 0卷 期
V o .O N O 1 11 .
潍坊学院学报
J u a o W ef gUnv r t o r l f i n iesy n a i
21 0 0年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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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等学校学生正当权利的法律保障
牛 为
( 潍坊 学 院 , 山东
自己的声音 。 建立学生 自治组织 , 让学生参 与管理 , 行使与
校 方对 等 的 谈判 权 , 及住 宿 问题 、 费 1 作 、 勤 服 务 和 以 收 二 后
华人 民共 和 国教育法 》 《 、 中华人 民共 和 同高等教育 法》 、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及《
机制 , 是构建和谐校同的必然要求 , 更是实现依法治教 、 培
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中的学生权利保障

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中的学生权利保障[摘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要从以学生义务为本位转变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应是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主线,为保障学生权利,文章指出在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的法律思维方式,规范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正当程序,建立大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学生权利教育部于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明确了学生权利与义务,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参与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法制研究所所长张永华教授说,我们的学生管理要从以学生义务为本位,转变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
因此,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是高校在制定其内部学生管理制度过程中的主线。
一、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与大学生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是由高等学校作为主体,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经过教育行政机关审核的本校章程制定的,调整有关本校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生活秩序,确定学生管理的规则和办事程序,在本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
它体现学生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统一。
大学生权利是取得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的权利,是法定的实在权利,是合法的权益。
其内容具有层次性:首先,是大学生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
其次,是大学生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享有的权利。
再次,大学生作为一个受教育者,一个学生身份特有的权利。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都有相应的规定,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门列出一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关于学生权利与高校学生管理的关系,张永华在《以学生权利为本位规范高校学生管理》一文中提出:首先,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学校和学生。
学校作为法人是教育主体,教职人员代表学校实施对学生的教学管理,实现学校的教育权。
如何看待学生公民权利

如何看待学生公民权利
标题:如何看待学生公民权利
尊敬的读者:
在我们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一定的公民权利,不论年龄、性别或职业。
这其中包括我们的学生群体。
然而,对于学生的公民权利,往往存在一些误解和忽视。
这篇文章将讨论关于学生公民权利的一些重要观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学生并非仅仅是教育的对象,他们也是拥有完整公民权利的个体。
这包括言论自由权、隐私权、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等。
这些权利并不因为他们的学生身份而被剥夺。
其次,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教授知识。
这意味着学校需要尊重并维护学生的公民权利。
例如,学校不能随意侵犯学生的隐私,也不能限制学生发表合法的言论。
然而,我们也需要注意,尽管学生享有公民权利,但他们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他们需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其他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等。
最后,我们应该鼓励学生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这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公民权利的重要性,也可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总的来说,学生公民权利是一个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努力的问题。
只有当我们真正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公民权利,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和社会进步。
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对这个问题有更深的理解和思考。
此致敬礼。
学生的隐私权利:学校的制度保障

学生的隐私权利:学校的制度保障隐私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我们的学生。
随着科技的发展,学生的隐私权常常面临各种挑战。
学校作为一个教育和培养新一代的机构,有责任保护学生的隐私。
以下是关于学生的隐私权利以及学校保障这些权利的制度。
学生的隐私权利学生的隐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 个人信息的隐私: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应该得到保护。
个人信息的隐私: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应该得到保护。
2. 研究信息的隐私:学生的研究记录、考试成绩、课程选择等信息,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能被披露。
学习信息的隐私:学生的学习记录、考试成绩、课程选择等信息,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能被披露。
3. 意识形态的隐私:学生的政治观点、宗教等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意识形态的隐私:学生的政治观点、宗教信仰等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4. 个人生活的隐私:学生的日常生活、社交活动等不应受到无理的干涉。
个人生活的隐私:学生的日常生活、社交活动等不应受到无理的干涉。
这些隐私权利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学生的权利,让他们在安全和自由的环境下,更好地研究和生活。
学校的制度保障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学校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来保障。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制度:1. 信息保护制度:学校应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保护制度,包括数据库安全、信息加密、防火墙等措施,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
信息保护制度:学校应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保护制度,包括数据库安全、信息加密、防火墙等措施,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
2. 信息披露制度:学校应有明确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何种情况下,可以披露学生的个人信息或研究信息。
信息披露制度:学校应有明确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何种情况下,可以披露学生的个人信息或学习信息。
3. 学生参与制度:学生应有权参与制定和修改与自己隐私权相关的校规,使学生能够为自己的权利发声。
学生参与制度:学生应有权参与制定和修改与自己隐私权相关的校规,使学生能够为自己的权利发声。
当代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当代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作为当代高校学生,我们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个人成长和社会进步。
作为高校学生,我们有受教育的权利。
这是我们作为学生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我们有权利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提升自己的学识水平。
高校应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条件,包括教室设施、图书馆资源、实验室设备等,以满足我们的学习需求。
我们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高校学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权利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校应设立学生代表机构,倾听学生的声音,征求学生的意见,使学生在学校事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们还有言论表达的权利。
作为高校学生,我们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新闻媒体、校园论坛等,发表自己对社会、学校及其他事务的看法。
当然,我们要注意言辞的适度,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享有权利,作为高校学生,我们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履行。
首先,我们有义务尊重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学习环境的重要保障,我们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不违反学校的纪律。
我们有义务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
学业是我们作为学生的首要任务,我们应该珍惜学习机会,刻苦学习,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还有义务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高校学生身处学术氛围浓厚的校园中,我们应该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心弱势群体,为社会的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当代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保障学生的权益;而学生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尊重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参与社会实践。
只有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才能让我们成为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校学生,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如何看待学生的权利

如何看待学生的权利高校学生作为一个特定的公民群体,其角色可以定位为三种:受教育者、社会公民和教育消费者,因此学生作为受教育者,首先享有受教育权;作为我国公民的一份子,拥有平等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
此外,学生作为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享有相应的社会政治权利。
下面将就学生权利内容及学生权利保护和受损情况进行分析。
一、学生权利的主要内容1、受教育权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应当由两部分组成,其一,作为学生,他享有与其他层次学生一样的基本权利;其二,作为高等学校的学生,还同时享有由《高等教育法》规定的范围的权利。
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这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也保障学生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享有实质性受教育权的前提和基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或非法剥夺的;(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这是国家政府为学生的学业提供的物资保障;(3)获得公正评价权(4)在学业成绩上,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分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高等学校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包括(1)实体法的保护;(2)程序法的保护;(3)对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一是对贫困大学生的特别帮助;二是对残疾大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

____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校学生的管理,促进学术与人文素质的全面提升,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尊重和保障学生的权益,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实现全面育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生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学生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享有基本的学习、生活和发展条件。
第五条学生有平等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价的权利,参与学校内部事务的决策。
第六条学生有平等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学校管理的权利,学校应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内享有自由和隐私的权利,学校应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隐私。
第八条学生有平等参与各类学术、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竞赛活动的权利,学校应提供丰富多样的机会和平等的竞争环境。
第九条学生有课后休息和娱乐的权利,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时间。
第十条学生有参与社会实践和义务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维护良好的校风和社会风尚。
第十二条学生应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威,认真听讲,按时提交作业,积极参与学习和课堂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应尊重校园环境,保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校园设备。
第十四条学生应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不得参与传播不良信息、组织非法组织和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应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和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章学生奖惩办法第十八条学生表现优异者可给予荣誉称号,奖励学金和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十九条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校可按照程序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理。
第二十条学生有权申诉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或不当处理的情况,学校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浅谈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及其解决

浅谈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及其解决介绍在高等教育领域,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之间的冲突是常见的。
高校作为教育机构,有着管理学生的责任和权力,但学生也有自己的权利和需求。
如何平衡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之间的冲突,是一个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对此进行浅谈,并提出一些解决冲突的建议。
高校管理权的重要性高校管理权是保证教育质量和校园秩序的基础。
高校需要管理学生的学习、行为和生活,确保学生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学习。
管理权的行使还包括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学生组织、分配学校资源等。
高校管理权的有效行使对于高等教育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生权利的保障学生权利是保障学生个体自由和发展的基础。
学生有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的权利,也有个人隐私和尊严受到保护的权利。
此外,学生还享有获得教育资源、参与各种社团和活动的权利。
保障学生权利的同时,也能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促进整个高校的发展。
冲突的原因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规章制度的制定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可能涉及到对学生权利的限制。
例如,学校可能出台有关宿舍管理、行为准则等方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可能会限制学生的自由和个性发展。
2. 学习与自由的矛盾高校管理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教学质量,但学生也希望能够自主选择课程和探索自己的兴趣。
当学校的要求与学生的兴趣和需求相冲突时,就会产生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
3. 学生活动和组织的管理高校管理学生组织和活动的权力,这涉及到学生的言论自由和参与权。
当学校对学生组织或活动进行限制时,学生权利受到限制,可能引发冲突。
4. 学生权益保护不到位有时高校管理权的行使不当或不公正,导致学生权益受到损害。
学生可能对此表示不满,并产生与高校管理权的冲突。
解决冲突的建议为了解决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高校应建立学生和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促进双方的交流和理解。
论高等学校学生权利及其救济-精选文档

论高等学校学生权利及其救济一、高校学生权利之本源“权利是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
”所谓学生权利是公民基于其学生身份或者在学校中的学生主体地位而享有的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
谈论学生权利,即有一般权利理论普遍应用于学生身上的可能性,基于学生身份的特殊性以及其权利之根源追溯,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理解学生权利:(一)学生权利的道德本源。
学生权利是公民作为学生而享有的权利,它的本源来自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即学生在享有在校的学生权利的同时,必然享有每一个公民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作为公民,学生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有自由权、平等权、人格权、救济权等等,具体体现为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以及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权等,这些都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要追求学生权利的实现,必须在本源上尊重学生权利。
(二)学生权利的法律本源。
学生权利的法律之源,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权利,也包括“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水平,依照法律的精神和逻辑退订出来的权利”。
在纵向的法律体系中,宪法位阶最高,规章位阶最低,依次为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在我国,涉及高等学校学生权利的法律散见于各种位阶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之中。
它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学生权利和衍生的权利有:平等权、知情权、结社权、学习权、公证评价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学业学位证书权、程序性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申诉、起诉等)、社会服务权和民主管理权,除此十项权利之外还有其他明文规定或者推定的权利,例如正常学习生活的权利。
(三)学生权利的生活本源。
学生是兼有公民与受教育者双重身份的群体。
学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否成为学生,要看其是否具备法律所规定的相应条件,看其是否处于相关教育法律关系当中。
论高校学生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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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查显示 , 方面 , 一 学生 有维护 自身权利 的意识 , 如调查 例 问卷 中提到 如果 有学生仅仅 因为没有交齐 学费而被扣毕业 证书 , 4 .%的学生认为学校无权这么做 。针对有 的高校 有 8 7 将签订就业协议与发放毕业证书挂钩 , 7 .%的学生认为 有 06
权 利 救 济体 系。
关键词 :高校 ; 学生 ; 权利保障 中图分类号 : 6 5 G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3 3 3 (0 1 1- 2 80 17 — 2 12 1 ) 10 2 — 2
随着我 国民主和法制建设 的开展 ,近年来人们 的权利 意识大大加强。在高校领域 内, 学生的权 利保 障是一个值得 深思 的问题 。在 高校 与学生作为平等主体 的民事法律关 系 中, 高校应当尊重学生的意愿和权利 , 而在高校与学生 的宪 法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 中, 高校同样应依 法治校 , 障 保 学生 的权利 。 一项权利应当包含 三项权能 :行为的可能性 , “
血而不愿参加献血者扣 2 , 分 且不再加德育基础分。” 献血 [
大学追求 民主、 自由的精神之偏差何等令人惊讶 。 某位高校 领导谈到学生管理工作时 , 声称要 叫大学生的监护人—— 家长到学校来 。年满十八周岁的大学生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 力人 , 何来监护人一说 。 因此 高校学生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合法有序 地开展 , 管理者懂法 、 法 , 正树立法治 理念也 守 真
是相当重要 的。
( ) 三 学生有维权 意识但对 于维权途径不甚 了解
是社会公益活动, 学校可以提倡无偿献血, 但是不能违背学
生的意愿强迫献血 , 使其成为强制性 行为。19 年 1 月浙 95 2
.
论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

论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进入大学校园,他们享有着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同时也需要法律保护他们的权利。
本文将从大学生的权利入手,探讨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
一、大学生基本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大学生享有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利、言论权利、知情权利、健康权利、选择权利等。
这些权利是大学生在校园内学习和生活的最基本保障。
1、平等权利大学生在学校内必须受到平等对待,无论是学术成绩、家庭背景、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方面都不能受到歧视。
大学校园应当实现平等、公正、包容的环境。
2、言论权利大学生享有言论自由,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自由言论权利。
学校应当为大学生提供思想交流、知识分享的平台,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3、知情权利大学生有权知道有关自己的所有信息,包括学校对其开展的教育、考试、评价等方面的公示。
学校应当及时向学生公布重要信息,确保大学生知晓。
4、健康权利大学生的健康是他们学习和生活的基石。
学校应当为大学生提供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证大学生身体健康。
同时,学生也应当注意自我保护,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选择权利大学生有权自主选择学习方向、课程、社团等学生活动,以及选择就业单位。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和生活方式,支持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向。
如果大学生的权利受到侵犯,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保障。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申请教育行政部门介入:如果学生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所涉及的学校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2、向学校申请仲裁:大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学校解决与其相关的问题。
学校在仲裁申请受理后,将派专门的仲裁人员进行调查并做出决定。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大学生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可以寻求律师或法律援助,向法院起诉,索取违法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4、维权组织或媒体支持:在法律途径不通或难以得到明显保障时,大学生也可以维权组织寻求帮助,或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引起公众关注和声援。
大学生的权利及维护

大学生的权利及维护大学生的权利及维护——2010级西语学院穆雪楠20100008 (一)大学生的权利及部分现状1、接受教育和服务权学生缴纳学费,与校方达成契约之初衷,便在于接受校方提供的教育与服务。
因此这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校方必须满足学生的要求,否则就应受到惩罚。
2、休息权在国外,休息权同人格尊严一样受到尊重。
我国宪法也确认了该项权利,但高校管理者对此重视不够。
例如有些高校要求学生晚上上自习,就是对学生休息权的践踏。
此外还有在节假日召集学生开会、组织学生劳动等,都是违法行为。
3、平等权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
在学生管理中,其含义是:学生与校方工作人员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
4、信仰及言论自由权因价值取向、道德标准和审美情趣因人而异,且无整齐划一之标准,故学生之信仰选择及其表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因为,宿舍的清扫、被褥的叠放以及墙壁的装饰等属于学生的生活自由,校方无权干涉。
何况,未经学生允许侵入学生宿舍令学生的安全感得不到保障,同时可能会侵犯学生的隐私权等其他权利,因此必须依法禁止。
8、隐私权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但从已有的判例来看,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学生的隐私权也应当受到立法的保护。
有许多高校并非为了需要民主监督的某种选拔而未经学生允许将其成绩排列次序张榜公布;将学生宿舍的布局拍摄下来公开展示等,都是践踏学生隐私权的行为。
9、安全保障权大学生普遍比较富有而又涉世未深,极易成为不法之徒的侵害目标。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女大学生的安全更令人堪忧。
近年来发生的许多校园惨案均与校方的失职有关。
因此必须立法确认学生的安全保障权,规定校方必须对校内的不安全因素尽必要之注意义务,如对招聘来校的外来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监管,安排足够的人员经常进行巡逻等,以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10、人格保障权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篇)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生管理规定)是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管理:要求学生按时完成学籍注册和报到手续,明确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变动、注销和恢复的程序和要求。
2. 学习管理:规定了学生的学习纪律和学术要求,包括学习进度、课程学习、考试制度等。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同时要遵守学术诚信原则。
3. 行为管理:明确了学生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例如在校园内禁止酗酒、吸烟等不良行为,要求学生尊重师生和其他同学的权益,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 奖惩管理:规定了学生表现优秀和违纪违规的奖惩措施和程序。
例如,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将给予奖励,而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可能会受到警告、处分或退学等处罚。
5. 安全管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习环境的安全。
同时,学校也规定了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办法。
6. 辅导管理: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业和生活辅导,并建立健全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关心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
以上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和实施细节会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学生需在报到时了解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是教育部制定的一项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校园秩序。
该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权益保障:规定学生享有平等的学习机会和权利,包括受教育的自由、平等的评价和奖励、自主学习和发展等。
2.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学习纪律、宿舍管理、校园安全等,并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生评价与考核:规定学生的学业评价和考核标准,包括课程成绩、学分要求、毕业要求等,确保学生按时毕业,并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进行评价。
4.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学生社团的组织和管理制度,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丰富的校园生活。
试论高校学生的权力及其权利

试 论 高校 学 生 的权 力及 其 权 利
于 海 棠
( 南通大学 , 江苏 南通 261) 209
摘要 : 高校学生的权 力及其权利并非完全是 包容 与被 包容的 关系。高校 学生的法律 权利是指 高校 学生依 法行使的权力 和享有的利益。 当他们的法律权利缺失时 , 并不表 明其权 力的消失 , 它可能超越法律权利 的规 制进一步爆发 , 甚至转化成非 正 "权 力诉求。高校学生权力的正确行使 , 3 - 对于切 实维护学生权利、 防止权力失范具有重要意义。
与合理相结合的产 物, 如罗尔斯所认 为的 , 民权利 和义 正 公
务的理想是 :我们 以其他 自由平 等的人能够 承认的方式 来 “
解 决 基本 政 治 问题 的这 种 意 愿是 理 性 的 和合 理 的” “ 每 一 ,在
体 。随着教育 民主化进程加速 , 学生主体地位 已成为一个不
辩 自明的现实存在 , 学生至少成 为高校主体之一 。
方 面 。一 是 以宪 法 规 定 为 基 础 的 “ 家 公 民 ” 利 。 高 校 学 国 权
词 ,教育权力在支配性 结构中转变成消极 的霸权或暴力 ” “ , 另一方面, 也可 以 “ 障教 育世 界 的公共 秩序 和交 往 理 它 保 性” 。《 l 现代汉语词典》 出的定义是 : 1 政 治上 的强制 给 () 力量 ;2 职责范 围内的支配力量 。综合各家观点 , () 笔者认
为 , 力 是指 一 个 行 为 者 或机 构 所拥 有 的 对 他 者 的 某 种 支 配 权 性 和 影 响性 的 力 量 。高 校 学 生权 力 作 为权 力 的下 位 概 念 , 本
生一般年满十八周 岁, 具有 完全行为能 力, 宪法 和法律赋予 的各项权利都应得到保证 , 包括生存权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人身 自由权 、 财产权 、 劳动权 、 休息权 、 受教育权 、 结婚 和生育 权, 等等。二是以学生成长 成才为基础的 “ 受教育者 ” 权利。 在多元身份 中, 受教育者” “ 的身份最为显著 成长成才是受 教育者根本权利所在 , 这也是国家公 民所具有 的基本权利之
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是治校核心

[2016年第36期]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不仅是学校作为教育者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在学校彰显法治精神、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必然要求。
实践中,很多学校在理念上仅仅将学生作为管理的对象,往往以从严要求作为管理的主要价值取向,而相对忽略对学生权利的尊重,特别是对犯错误的学生,在惩戒、处分的时候,忽视程序规则。
推进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看学校学生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是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学校是否把以学生为本的原则,落实到了学校制度规则与管理实践当中。
首先,学校制定的管理规则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的很多管理措施和制度,会对学生的权益产生直接影响,如学生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获得学业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都要求制定的制度或者规则符合公平、公正的要求。
其次,学校实施学生管理,要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
对学生实施管理是学校的法定权利,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如何实施好这一权利,关键要建立正确的依法管理、权利本位的理念,使管理为教育和培养人服务。
学校实施学生管理的过程中,要遵循法律保留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不能采取有辱学生人格和剥夺学生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管理方式,不能把学生管理简化为惩戒,一味在管理要求和惩戒措施上从严,而应当从多个角度提升管理的水平。
学校也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创设有自身特色、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管理方式,丰富对学生惩戒和教育的方式。
再其次,学校要改革完善处分学生的程序与规定。
处分学生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正当,重教育效果。
事实清楚就是要求学校处分之前要查明事实,全面进行调查,只有事实清楚了,处分才能做到不偏不倚,令人信服。
同时,学校也要有搜集和固定必要证据的意识。
定性准确,就是要求学校根据查明的事实,根据校规准确判断学生行为是否构成违纪、构成何种违纪,并且对行为的性质作出判断,如是否构成情节恶劣等。
高校学生权益保障措施

高校学生权益保障措施高校学生作为社会新鲜人群体,其权益保障具有特殊重要性。
为了保障高校学生的权益,各大学和教育部门采取了丰富多样的措施。
本文将对高校学生权益保障措施展开详细阐述,包括资助政策、学生组织、法律保障等各个方面。
一、资助政策高校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都会面临经济压力。
针对这一问题,各高校及政府部门推出了一系列资助政策。
首先是奖学金制度,通过评选优秀学生发放资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
其次是助学金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保证其正常完成学业。
还有校园打工岗位,通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兼职机会。
二、学生组织学生组织在保障学生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是学生会,作为学生代表组织,可以听取学生意见,向学校反映问题,并与学校沟通协商。
其次是社团组织,提供学生展示才艺和兴趣爱好的平台,丰富校园学习生活。
同时,学生组织还可以组织各类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三、法律保障法律保障是高校学生权益保障的重要方面。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享有与其他公民相同的基本权利,如思想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
学生在校内如遭受到人身侵害或其他不公平待遇,可以向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教育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法规范高校学生行为,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安全与权益。
四、心理健康服务高校学生在学习压力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往往存在一定的困扰和问题。
为了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高校设置了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等。
学生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帮助,解决各类心理问题,提高心理韧性。
同时,学校还会组织各类心理健康活动,帮助学生放松心情,保持身心健康。
五、教育质量保障高校学生的权益包括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
为了保障教育质量,高校设置了一系列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教师评估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过程的公平和有效。
教学资源丰富,学校会为学生提供各种学习机会,如学术讲座、实践实习等。
此外,高校还会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查,通过内外部评估,提升教育质量。
论高校学生的权利保障

着 民主 、 治 的进 步 和 权 利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 分 学 生 开 始 法 部
足 、 明确 、 依据 定性准确 、 处分恰 当。 (规定》 5 ”《 第 5条) 据以 根
上法律 、 法规的规定 , 高校行政部 门和教师必须尊重 和保 障学 生权利 , 彻底改变非法治状态下对学生权利的侵害和漠视。
论 高 校 学 生 昀 权 利 保 障
李 剑
( 庆师范大学 社会工作系 , 庆 重 重 40 4 ) 0 07
摘要 : 文章 首先论述 了大学生权利 的尊重和保 障是 高校 学生 工作 必须 面对的 问题 , 着分析 了高校 学 生权 利的现状 与 问 接
题 , 出了保 障的途径 ; 提 最后特别说明 了大学生在正确行使权利 时应 当处理好的几对 关系。 关键词 : 高校 ; 学生 ; 权利 ; 保障 中图分类号 :6 7 G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3 64 20 )8 15 3 10 —2 1(0 60 —05 —0
般公 民权 的普遍 性 和民营 高校初 步发 展 的状 况本文 不予
讨论, 下面集 中探讨 问题较为集 中且 占大学生 主流的公立高 等学校 的大学生的权利 及其 保障 问题 。《 高教 法》 规 定》 和《
中有关 高校学生权利 的规 定 内容 非 常广泛 。本 文在 此将其 归纳为 以下几个 方面 : 受教 育权 、 习保 障权 、 学 民主管 理权 、 社 团组织 活动权 、 课外 生活 方式选 择权 和救 济权 。其 中 , 受
只有明确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的权力与大学生权利的界限给大学生权利舒张的广阔空间实现学校权力与大学生权利的平衡和良性互动才能维护大学生的权利和尊严把大学生当作公民当作法治社会的价值主体确立权利至上的法治理念正确行使权力尤其是正确行使处理权即通过正当程序最大限度地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就能够很好地保障大学生权利的实现
论高校学生权利的保障

已经讲过 , 高校与学生纠纷的解决 , 其核心 问题 就是高校与学生 之间又是何种法律关 系, 在此基础上 , 才能 确定高校学生权利 的 保障和救济应采取何 种途 径。关于高校 与学生 问法律关 系 , 我
第三种观点认 为高校与 学生问 只能是 民事法 律关系 , 宏 褚
一
第二种观点 , 也是多数学者都赞 同的一种 观点认为 , 高校 与
大学生之间的法律 关系 是 民事 法 律关 系与行 政法律 关系 的综 合 。民事法律关 系是典型 的横 向( 平权 ) 法律关 系, 而行政法 律 关系则是纵向 ( 属) 律关系 。李静 蓉 、 五明指 出:学校 对 隶 法 雷 “
学生 的管理不 是内部管理 , 是为 实施 国家的教育制度而进行 的
外部管理 , 从本质上看 , 它就是行 政法学上所谈的公共行政 。因 此, 学校与学生在有些场景 中 的关 系肯定是 行政法意义上 的行 政法律关系 , 此时, 学校 是行政 主体” 庞 本指 出:高等学校是 。] “
、
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 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 的过 程中形成 的人们
之间的权利 、 义务 关系[ 。法 律关 系与法律规 范所调整 的社 会 2 ]
依法成立的教育组 织 , 是行政 机关 , 法律 、 规授权其行 使 不 但 法
一
关系本 身不 同, 法律关 系是 以法律 规范 为前 提所建 立的一种社
会关系 , 是法律规范的实 现形式 , 是法 律规 范的 内容在现实生 活 中的贯彻 。法律关 系最重要的特 征是它是一种合法关 系。上 面
国国内的学者 已作 了较为充分的研究 。现主要有以下几 种不同
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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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学生的权利及保障
学生是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施行教育的对象,是教育活动的参与者,他们和教师一样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教育权利的享有者和教育义务的承担者。
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学生是主体之一,而权利与义务又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标签:高校教师学生权利保障
在高等教育领域,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法律认可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中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公民。
在这里,学生是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施行教育的对象,是教育活动的参与者,他们和教师一样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教育权利的享有者和教育义务的承担者。
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学生是主体之一,而权利与义务又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因此在大量的教育法律法规中都对学生的权利、义务做了规定。
而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不但要懂得教书,更要会育人。
那么首先要明白学生在法律上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并且在教学过程中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协调学校和学生、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有利于学校维护和谐的教育教学秩序,教师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关于高校学生的权利,2005年2月4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完整的表述,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这是学生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学生受教育权的具体体现。
所谓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活动,主要包括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选课、上课、考试、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讲座及其他课外活动;所谓教育教学资源,主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资料室(电子阅览室)、体育场馆及其他教育教学设备和设施。
高等学校的学生通过国家组织的考试,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被高校录取,在履行了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等义务之后,理应享有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使用教学资源的权利。
学生这一权利受到侵犯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
例如,某学院有一位年长的教授,他的专业知识扎实,教学中也很受学生欢迎,是一位受教师和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只是在课堂中比较严厉。
一次上课,一位学生在课堂上睡觉,教授严厉地把他赶出了教室,结果这学生跑到校长办公室,状告这位教授侵犯了他的教育权利。
刚听到这件事情时,我们老师都感叹现在的学生不得了,不好教,在课堂上犯了错误还不能惩戒,还会找歪理。
那么通过学习高校学生的权利,我们明白学生是受教育者,确实是这位教授侵犯了他的教育教学活动权。
要理解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并不是管理与服从、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作为高校学生,他本身已经成年,具有一定的思想和自已的思维模式,不能忽视其权利主体的地位。
二、获得学金权
学金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其中,奖学金、贷学金制度主要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
奖学金制度实质上是对学生的鼓励措施,通过实施奖学金制度,激励学生发奋学习,学成后主动到祖国最需要和最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这一项权利受到侵犯,主要是在:(1)学校、企业违规收取“保证金”“中介费”等费用;(2)学生在外面勤工助学得不到应有的报酬;(3)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权利受损。
三、获得公正评价权
高等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条件,依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及其表现,对其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不受民族、出身、性别以及与评价者远近亲疏等因素的影响。
课程学业成绩的评价标准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品行评价标准要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
公正评价权是学生依法享有的重要权益,但由于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学生公正评价权利不能充分实现或出现部分缺失。
那么高校学生公正评价权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1)学生公正评价权利中自由裁量权过大;(2)学生公正评价权利缺少实际可操作性;(3)学生公正评价监督规则缺失。
四、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
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学生达到一定学识水平的证明,是就业或继续深造的重要依据。
一般而言,学历证书的获得要符合教育部制定的《规定》中所规定睥条件,以及各类学校依据该规定确定的条件;学们证书的获得,应当符合《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条件以及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条件。
凡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学生,有权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申诉起诉权
申诉起诉权属于第二性权利,即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学生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法律救济。
(1)申诉权。
学生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给予的处分不服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主管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说明理由和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的申诉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查并作出仲裁。
(2)起诉权。
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教师的严重侵犯后,学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现今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申诉处理机构和人员的行政色彩过重;(2)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受理范围狭窄;(3)高校学生申诉
的诉后救济途径不畅;(4)高校学生申诉的制度缺乏完备的正当程序。
六、组织社团权
学生社团是指高等学校学生中有相同兴趣、爱好者自愿组织的群众性课外活动团体。
一般不受年级、学科限制。
学生社团活动内容可涉及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体育等各方面,活动方式也多种多样。
但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七、勤工助学权
勤工助学是高等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增长才干、全面发展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的一项制度。
损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手段和途径主要有:(1)不良中介违规收取中介费;(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3)广告的诱惑和变相收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除了具有以上权利之外,还享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该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
(2)学生享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学生应当享有的权利。
以上两类权利,高等学校的学生都可以享有。
当前许多高校对大学生的结婚、生育甚至恋爱加以种种限制,对有学生违反该校校规有上述行为的,轻则警告、记过,重则勒令退学、开除。
这些学校的做法都是侵犯了学行合法的结婚、生育权。
综合以上所述,高校学生在法律上享有合法的权利,但往往因为社会、学校以及学生自身的原因,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要有效地保障学生权利,各高校和各位教师必须贯彻依法治校的方针,实现高校管理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