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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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确保各项工作快捷、有序、规范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提高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拓展各项专业知识。

2、学习要求。

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善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参学者认真做学习笔记,写调研文章、心得体会。

3、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有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业务知识。

凡牵头领学科室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学习内容的钻研,帮助科室人员学习提高,务必使大家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4、学习时间。

局党委中心组、局属各支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

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局直属企业原则上每周五下午组织集中学习活动。

5、学习形式。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学习计划,采取领
导领学、座谈讨论、专题辅导、学术报告、参观考察等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每月集中进行一次专题讨论和学习交流。

6、学习检查。

局办公室负责对参学人员学习状况、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情况进行检查,实行通报。

各部门对所属人员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督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7、学习纪律。

局机关集中学习执行签到制度,全体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组织学习期间,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听讲、记笔记,不得有玩手机、交头接耳等有碍于学习的事。

工作制度
1、工作责任。

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集体研究的各项决定,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计划。

各科室、单位每月底前排定次月重点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审阅,各条线汇总后呈局主要领导阅签下发实施。

各条线、各科室、各单位要将当月重点工作进行细化落实,安排到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当月工作当月完成,月底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3、工作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局党委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

分管领导对条块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

局办公室协助督查,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4、工作秩序。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串岗闲聊、上网购物、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机关各办公室要
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机关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言谈有度,礼貌待人,文明接打电话。

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工作或外出开会时,须先向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请示。

各科室、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去向登记工作。

5、工作纪律。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局班子成员外出一天的,要向局主要领导说明去向,并告知办公室;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含主持工作人员)因私外出,一天以内的向局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的向局主要领导请假;一般工作人员因私外出,一天内的向科室、单位负责人请假,两天内的向局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的向局主要领导请假。

机关工作人员到系统内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不得在基层就餐。

会议制度
1、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由党委书记提出并主持召开。

局党委会议组成人员由局党委委员组成。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邀请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或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行政、党务、工程建设、行业管理、资金、人事等方面的重要议题;讨论修改本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办法;讨论通过总结性的材料;研究决定各科室、各单位提出的一些重要工作问题;研究决定重大人事问题等。

党委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经党委书记同意临时组织召开)。

2、局务会议:局务会议实行局长负责制,由局长提出并主持召开。

局务会议组成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会议主要内容讨论制定年、半年、月度工作计划,检查月、季度工作完成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工作,研究安排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重要领导的指示精神;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局务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

3、一般会议。

召开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其他对象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均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4、专项会议。

市、区在我局召开的各种会议,由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局科室、单位召开的会议由本科室、单位具体负责,并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场服务、会议记录及环境卫生
等工作。

5、会议要求。

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必须严格按照会议对象要求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代会)。

如局领导确因故不能参加,安排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不得再私自请人代会。

开会时必须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会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同时将会议文件、资料交局办公室登记存档。

坚持精简会议,控制会议规模,提倡少开会、开短会。

对会议决定或决议要规范运作,认真落实执行。

信访接待办理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办法》、江苏省《信访条例》规定执行。

实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1、专人接访。

实行信访接待对口负责制,对来信来访人员,由对口局机关各科室长、单位分管负责人接待。

对不能处理的事项须向局办公室和局分管领导报告。

2、登记呈办。

所有来访信件,均由局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呈送局领导阅示。

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批交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单位办理。

3、调查整理。

对每一起上访件,都要落实专人负责调查、核实,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依据政策,提出书面答复(处理)意见或建议,报局分管领导审定。

4、限时办结。

自信访登记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必须说明原因,报局办公室;受理后三十日内将答复(处理)意见报局办;转办的信访件一般在五日内办结,对上级机关和部门的交办件,要快捷处理完毕,上报结案;对暂时不能结案的,要向交办单位汇报情况,说明原因。

局办公室负责告知信访人,并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将答复(处理)意见录入国家“阳光信访平台”。

5、工作纪律。

信访接访承办人员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按章办事。

不得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拒绝办理、互相推诿、故意拖延,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得丢失、隐匿或者私自
销毁有关信件;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将来信中控告、检举内容及控告、检举人的姓名、身份泄露给被控告、被检举人。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文件和章印管理制度
1、来文办理。

所有上级来文由局办公室负责呈送局长阅签,然后送有关领导阅处,并通知承办对象。

领导同志要及时批办送阅文件,办公室按批阅意见及时传递、跟踪、督办。

承办对象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上级来文阅办后要及时送交办公室归档。

2、对下发文。

局发文件统一由承办科室、单位起草,局办公室负责把关、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呈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发。

原则要求所有文件必须通过区协同办公系统“OA”实行无纸化运转。

3、文件打印。

机关各种文印材料统一由局办公室扎口管理,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打印、复印。

机关文件、材料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打印、复印,确需外出时,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4、文件保管。

定期清理文件,并及时收回传阅文件,年终按规定上交和存档;做好各类文件的接收、登记、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定期检查文件,做到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加强安全防范,杜绝火灾、严禁泄密事件的发生。

5、印章使用与管理。

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并进行登记。

须局盖章的文件或材料,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对报告、通报、请示等重要文件,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需加盖法人章印时,必须经局长同意。

章印不得私自带出,凡办理有关事项需将章印带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且有保管人员陪同监督方可带
出。

杜绝在空白信笺上使用印章,如因工作需要,确须用印的,必须进行编号确认(如未使用的,事后送交办公室销毁;如使用的,及时进行登记,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来宾接待制度
1、接待原则。

坚持“热情、周到、节约、规范、高效、廉洁”的接待原则,转变接待观念,不断提高新常态下的接待水平,认真做好各项接待工作。

2、接待请示。

局机关各科室来客接待应先请示后安排,实行对口陪客制度,接待活动由局办公室统一扎口。

餐前应持公务接待函件,统一填报《公务接待呈批单》(工作餐除外),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机关食堂。

凡外出接待一律报主要领导审批,一次一结。

凡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来客招待费用一律自行负责。

各科室、单位如因重大活动、会议需要就餐,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到机关食堂安排接待。

3、严格控制工作餐数量。

确因工作需要须安排工作餐的,必须经局办公室统一扎口,就餐后,相关人员必须在菜单后签字确认。

没有就餐人员签字的工作餐,不予报支。

4、接待标准、费用报支。

来客接待严格按《××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所有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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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人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驾驶。

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随时出车,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报告办公室。

应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确保公务出行随时有车可用。

2、派车管理。

机关所有未涉改的车辆(除运管处、公路站、综合所)公务出车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出单安排。

如有特殊情况需出车的,驾驶员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如发现有三次私自出车不汇报或有三次联系不上,须说明情况并扣除工资500元。

3、车辆管理。

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外单位借车。

如公车私用期间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公务车辆实行每天18:00时入库管理,不能按时入库必须提前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

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停放在局办公区内,如因工作需要用车,由办公室负责调剂安排。

4、用车纪律。

凡是已享受公车车补的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乘坐机关及下属单位车辆外出,出行统一使用政府平台公务车辆,特殊情况除外。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凡因酒后驾车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凡外出市区的车辆,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私自出市区,经查实后,驾驶员一律辞退。

提倡享受公车车补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如确需派车的,须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完善相关用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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