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扶持政策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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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重点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20年的后期扶持,至年。引导和组织移民把后期扶持资金和其它惠农资金结合起来,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1近期目标:自年至年。重点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做好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及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六改五通”工程,逐步实现每人有一块稳产高产的农田,每户有一个稳定收入的产业,每户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每户转移一个劳动力,每户建一个沼气池等目标。年,全市农村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2中长期目标:至年。逐步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增收渠道,形成特色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三)基本原则1坚持移民后期扶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后期扶持政策。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做到公开透明、公示上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接受移民和社会的监督。3坚持“三不”原则。即:移民后期扶持不算老帐、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4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为基础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的原则。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负责本县(市、区)内的移民工作。5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完善和调整移民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和移民自身努力,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移民后期扶持范围、标准、期限及扶持方式(一)扶持范围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年月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市对各县(市、区)年月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各县(市、区)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政策。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二)扶持标准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三)扶持期限自年月日起,对年月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再扶持20年;对年月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再次搬迁的移民只能享受一次后期扶持。(四)扶持方式扶持补助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给移民个人;对原迁移民安置后增长的人口实行项目扶持,对年月日以前搬迁的原迁移民。扶持资金尽可能与其它库区惠民资金捆绑使用。对年月日以后搬迁的原迁移民,扶持补助资金能够直接发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将扶持补助资金直接发给移民个人与实行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扶持。具体方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组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三、实施步骤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组织实施按以下步骤进行: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一)制定实施方案及出台配套文件1制定《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2制定《市关于严格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和严明工作纪律的意见》3制定《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二)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月初
召开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学习国发〔〕17号、鄂政发〔〕53号文件,全面安排部署我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三)宣传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扶持政策的宣传活动。宣传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口径。深入库区和安置区开展工作。对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各级政府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实行分期分批培训,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四)全面铺开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并在乡(镇)村两级公示7天以上。人口核定能够核定到人的一定要核定到人;实行直补到人的必须核定到人。不能核实到人的将移民人数核实到移民安置村、组。年12月底以前完成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户籍为依据,核定登记依据:根据水库设计文件和移民安置规划核定原迁移民身份;此基础上。核定农村现状移民人数。经审核登记、张榜公示、移民个人与移民部门签章认可等程序。核定登记程序:移民人口登记采取由移民本人申请。移民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五)确定扶持方式与编制规划各县(市、区)核定登记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听取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确定合适的后期扶持方式。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包括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确定扶持方式的基础上。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按照《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大纲》要求。年月底以前完成。2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以移民村、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每5年一次。第一个5年规划各县(市、区)要在年月以前完成编制工作,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查汇总,报省人民政府审核。(六)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移民机构组织实施。对将资金直接发给移民个人的从年7月1日起计发。实行项目扶持的按照《省水库移民项目扶持实施管理办法》要求。(七)督促检查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到所负责的移民县(市、区)开展工作。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进行分片检查、督导。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代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成立市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编办、市信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有关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要成立相应的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二)加强机构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置专门的移民管理机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明确职能,充实人员。移民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明确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同时要明确一位副县(市、区)长分管移民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县(市、区)县级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制定移民后期扶持具体实施方案、编制规划、核定移民扶持人口、确定扶持方式以及资金发放与管理等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移民后期扶持的工作主体,要按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做好移民政策宣传和人口核定登记、扶持方式确定等工作。(四)整合多方力量。实行多渠道投入、多项目覆盖,通过整合资源、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力度。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依据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每年在安排扶贫、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及开发“四荒”农村劳动力培训、小城镇建设、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各类资金和项目时,都要向移民安置区倾斜,优先安排移民扶持项目,用5年的时间切实解决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五难”问题。(五)妥善化解矛盾。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各级政府要始终注意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仔细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