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规范要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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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根据2009年修改后的《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的规定,税收业务各环节征管档案资料归档要求如下:

一、税源管理

一、设立登记

1、单位纳税人

1、《税务登记表》;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6、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的复印件;

7、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11、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

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12、改组改制企业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的复印件;

13、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的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

1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个体纳税人

1、《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

5、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3、车辆类登记

1、《税务登记表》

2、《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3、《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4、临时经营纳税人:

1、《税务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项目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

4、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承包承租合同或项目合同或协议或居民身份证或外出经营报验手续的复印件;

5、自然人登记

1.《中国公民基础信息登记表》或《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2.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6、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纳税人登记

1.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纳税人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7、变更登记(需打证)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涉及变动的)

4、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涉及变动的)

5、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

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变更登记(不打证)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9、税种登记及变更登记

1、税源管理岗将纳税人的适用税种、税目、税率、申报期限、申报方式、预算级次配比例、征缴方式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制作并向纳税人发放《税种登记通知书》书面告知纳税人签字确认。

2、分支机构需报送《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10、停业登记纳税人应提供表单及资料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11、提前、按期复业登记: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12、延期复业登记:

《延期复业申请审批表》

13、注销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应提供表单及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14、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

1、《税务调查报告》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

15、扣缴义务人登记: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税务登记的)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未办理税务登记的)

3、工程分包或者转包合同

4、开户银行证明及帐号复印件

16、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到本埠应税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7、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8、外埠经营登记及缴销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3、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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