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
(档案管理)某项目档案整理规范及要求
(档案管理)某项⽬档案整理规范及要求郑州市项⽬档案整理规范及要求第⼀部分:总体要求第⼆部分:建设⼯程⽂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第三部分:项⽬档案分类第四部分:项⽬档案整理第⼀部分:总体要求⼀、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建设项⽬档案管理的规定1、郑州市⼈民政府令第184号:郑州市建设项⽬竣⼯验收规定(第五、六、七、⼗四、⼗五条)2、专项验收制度:《重⼤建设项⽬档案验收办法》3、登记制度:《国家重点建设项⽬档案管理登记办法》4、通知制度:《关于建⽴郑州市重点建设项⽬档案专项验收通知制度的通知》⼆、参建各⽅档案⼯作职责1、⼯程代建(使⽤)单位应将监理、勘察、设计、施⼯等各参建单位的⼯程⽂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合同管理,对⼯程档案的范围、套数、质量、费⽤、移交时间等提出要求,明确各单位应承担的整理、归档责任。
2、⼯程代建(使⽤)单位要对项⽬档案⼯作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可⾏的规章制度,实⾏领导负责制,确定负责领导、部门及档案⼯作⼈员,制定可⾏的规章制度,对⼯程档案实⾏统⼀管理,对参建各单位档案⼯作实⾏有效的监督、指导、检查,确保⼯程档案⼯作与⼯程建设同步进⾏。
3、⼯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程建设中⽂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件;并将⾃⾝履⾏监理职责⼯作中形成的⽂件材料经收集、整理向代建(使⽤)单位移交。
4、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将⼯程建设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经整理后及时向代建单位移交。
5、施⼯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种类多,数量⼤,应配备专⼈,对施⼯各阶段档案材料进⾏收集,整理,按合同要求将⼯程档案数量齐备、整理规范,及时向代建(使⽤)单位移交。
6、参建各单位在档案向代建(使⽤)单位移交前,要配备档案库房、装具以及采取防⽕、防盗、防有害⽣物和温湿度等控制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
三、归档的要求归档: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作任务后,将形成的⽂件整理⽴卷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如:代建单位向市档案馆移交整个项⽬档案,参建各⽅向代建单位移交监理、勘察、设施、施⼯档案。
国家重大工程档案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内容简介
国家重大工程档案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内容简介国家重大工程档案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是指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和整理的规范要求和操作指南。
这些资料和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验收报告、巡查记录、维护记录等,记录了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信息。
国家重大工程档案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材料的归类与整理:按照档案文件的性质、用途和管理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并制定相应的整理规范,确保档案材料的有序排列和易于查找。
2. 档案文件的命名与编目:对于每个工程项目文件,应制定统一的文件命名规则和编目系统,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标识性,方便档案管理和利用。
3. 档案文件的登记与注销:每个档案文件都应有明确的登记号,并建立档案登记册,记录档案文件的基本信息、存放位置、借阅记录等,确保档案安全管理。
4. 档案资料的保管与借阅:对于档案材料的保管,应有相应的收发记录和保管措施,确保档案安全和防火防潮。
同时,对于需要借阅的档案文件,应有借阅申请流程和借阅记录,确保档案的有序运用。
5. 档案的数字化与电子化: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档案管理也逐渐向数字化和电子化方向发展。
国家重大工程档案应推行数字化建设和电子化管理,将传统的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检索系统,方便档案的查询和利用。
国家重大工程档案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的重要性在于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档案信息的利用价值。
通过规范的档案管理,可以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程项目的后续运维和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规范的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建设,可以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渠道,保护和传承工程项目的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推动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国家重大工程档案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还涉及到不同阶段的档案处理和管理。
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规划与设计阶段的档案管理:在工程规划和设计过程中,需记录相关规划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综合设计文件等。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予本标准。
GB/T10609.3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档发字[1997]20号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3.2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4项目文件records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3.5项目前期文件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6项目竣工文件records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3.7项目施工文件Implementing records of project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3.8项目竣工图drawing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3.9项目监理文件records of supervision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3.10项目竣工验收文件reoords of test on completion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项目档案archives of project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3.12项目文件归档filing of project records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3.13项目档案移交transfer of project archives项目竣工验收后。
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一、引言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其涉及的文件量庞大、种类繁多,对于项目文件的归档和整理工作有着严格的要求。
本文旨在总结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以提高文件管理的规范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
二、文件归档要求1.文件分类编码: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进行分类编码,以便于文件的定位和检索。
可以根据文件的主题、部门、时间等要素进行编码,确保文件的有序归档。
2.文件目录编制:根据文件的分类编码和文件的目录结构,编制项目文件的目录列表,明确每个文件的位置和所属分类。
目录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归档位置、归档时间等信息,便于对文件进行管理和查找。
3.文件归档时间: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在文件的完成后及时进行归档,不得拖延。
归档时间要记录清楚,以确保文件的及时归档和管理。
4.文件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定文件的保存期限。
对于不同类型的文件,其保存期限有所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设定。
5.文件归档格式:对于文件的归档格式,可以选择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形式。
对于纸质档案,要求文件整洁、完整,并采用统一的编号和封面;对于电子档案,要求文件存储安全、便于检索和阅读。
1.档案整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档案整理流程,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装订等环节。
每个环节要进行严格的操作,确保档案整理的质量和准确性。
2.文件整理原则:根据文件的重要性、紧急性和使用频率,确定文件的整理优先级。
对于重要、紧急、常用的文件,要进行重点整理和标注,以确保其便捷使用。
3.档案编号规则:建立统一的档案编号规则,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进行编号。
编号要包括项目名称、文件类型、编码等要素,以便于文件的标识和检索。
4.档案装订规范:对于档案的装订,要求每个文件要整齐、完整,不得有缺页、重码等情况。
档案装订要使用统一的装订材料和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存。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28—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609.3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3,2 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3,1,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3 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4 项目文件records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3,1,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
包括项目前期文件,3,:,、项目竣工文件,3,,,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3,,:,等。
3,5 项目前期文件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资料归档要求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七、项目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二)项目档案的移交 1.建设单位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三
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移交档案。 2.建设单位转为生产使用单位的,按
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需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 送有关项目档案。
成、谁负责”的原则;
5.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 全。
四、项目文件的收集 1.确定项目文件归档范围; 2.明确项目建设各方收集的责任; 3.注意收集的时间; 4.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五、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 (一)竣工文件编制的要求 * 明确竣工文件编制的责任者 * 明确监理单位对竣工文件的审核责
六、项目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档号:固定和反映案卷排列顺序的一组 代码,由项目代号、分类号和案卷号构 成。
例1:01000—8030---001 例2:01001---8040----016 例3:GBH . 5.2--12 例4:F .11 ---3
六、项目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立卷单位:填写组卷部门或单位 起止日期:例如 2007年1月5日 ~2007年10月12日 保管期限: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密级:根据保密规定填写文件最高 密级
* 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一个单位 工程的文件根据数量多少,确定组成若 干卷。施工原始记录可按分部、分项工 程分别组卷。
六、项目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例如:某电厂主厂房地下结构工程文件 “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 交底、单位工程竣验签证书、工序交接 单”组成一卷; “施工记录”组成若干卷; “工程质量验评、验收记录”组成若 干卷;
性文件在后;文字在前,图样在后;印 件在前,草稿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 后。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一、文件归档要求1.文件完整性要求:对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各类文件,包括项目申报报告、招标文件、合同协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程验收文件等,要求归档前必须保证文件的完整性,确保内容齐全,无遗漏。
2.文件编目要求:对于归档文件,要按照一定的编目规则进行整理,以方便后续的查阅和管理。
编目应包括文件名称、日期、起草单位、文号等基本信息,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分类编目,以便于文件的检索。
3.文件分类要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涉及较多的文件类型,要根据各类文件的不同特点进行合理的分类,如项目管理类文件、设计施工类文件、验收评估类文件等,以便于后续文件的检索和利用。
同时,在文件归档时,要注意项目的整体性,将相关文件归为一类,避免文件碎片化。
4.文件编号要求:文件归档时,应对每个文件进行编号,并在其封面或文件夹上注明编号。
编号可以采用年份+序号的方式,也可以根据文件的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区分,以便于文件的管理和跟踪。
5.文件保存要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需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保存,一般要求保存10年以上。
在保存时,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如数字化保存、纸质保存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文件的安全性,防止文件的遗失和损坏。
1.档案分类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应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如前期策划、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验收阶段等。
在进行分类时,要注意清晰明确的标识,以便于后续的查找和利用。
2.档案登记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应按照一定的登记规范进行整理,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起止日期、文件数目等。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登记台账,记录档案的借阅情况和归还情况,以方便管理和追溯。
3.档案保管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应专设档案室或档案库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档案保管过程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4.档案利用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一、归档要求
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要求文件应当按照文件类型、文件时间、文件交接移交的形式、发文机关等建立归档文件。
2、文件归档应当按照建设项目任务的顺序进行,按照文件的时间次序,严格按照文件的正确类别,根据文件的实际形式,如图片、文本等进行归档;
3、文件归档应当随着文件的产生而实时归档,归档时必须注明文件标题、发文机关、发文日期、文件类型等信息;
4、在完成归档时,应当将文件的基本信息录入档案归档系统中,便于检索和办理后续事宜;
5、文件归档完成后,应当对归档的文件逐份进行规范的保存,以保护文件的完整性和实用性,并及时定期检查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文件整理要求文科文件原则上按发文机关、发文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2、文件排列的时候要注意文件类别的划分,明确文件的实际内容,根据文件的性质,把文件中的报表、立项文件、报告、会议纪要、复印件等分别放在不同的文件夹中;
3、文件的排列要按照发文日期的先后顺序,文件标题要与文件夹中的文件标题做比对,以方便文件的检索和查阅;
4、文件经归档整理完成后,应当制作文件目录。
档案馆档案整理规范及要求
市项目档案整理规及要求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围和保管期限表第三部分:项目档案分类第四部分:项目档案整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1、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第五、六、七、十四、十五条)2、专项验收制度:《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3、登记制度:《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4、通知制度:《关于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通知制度的通知》二、参建各方档案工作职责1、工程代建(使用)单位应将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对工程档案的围、套数、质量、费用、移交时间等提出要求,明确各单位应承担的整理、归档责任。
2、工程代建(使用)单位要对项目档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确定负责领导、部门及档案工作人员,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对工程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对参建各单位档案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指导、检查,确保工程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3、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将自身履行监理职责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经收集、整理向代建(使用)单位移交。
4、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将工程建设中自身形成的档案材料经整理后及时向代建单位移交。
5、施工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种类多,数量大,应配备专人,对施工各阶段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按合同要求将工程档案数量齐备、整理规,及时向代建(使用)单位移交。
6、参建各单位在档案向代建(使用)单位移交前,要配备档案库房、装具以及采取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等控制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
三、归档的要求归档:指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如:代建单位向市档案馆移交整个项目档案,参建各方向代建单位移交监理、勘察、设施、施工档案。
档案馆档案整理规范及要求
档案馆档案整理规范及要求郑州市项⽬档案整理规范及要求第⼀部分:总体要求第⼆部分:建设⼯程⽂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第三部分:项⽬档案分类第四部分:项⽬档案整理第⼀部分:总体要求⼀、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建设项⽬档案管理的规定1、郑州市⼈民政府令第184号:郑州市建设项⽬竣⼯验收规定(第五、六、七、⼗四、⼗五条)2、专项验收制度:《重⼤建设项⽬档案验收办法》3、登记制度:《国家重点建设项⽬档案管理登记办法》4、通知制度:《关于建⽴郑州市重点建设项⽬档案专项验收通知制度的通知》⼆、参建各⽅档案⼯作职责1、⼯程代建(使⽤)单位应将监理、勘察、设计、施⼯等各参建单位的⼯程⽂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合同管理,对⼯程档案的范围、套数、质量、费⽤、移交时间等提出要求,明确各单位应承担的整理、归档责任。
2、⼯程代建(使⽤)单位要对项⽬档案⼯作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可⾏的规章制度,实⾏领导负责制,确定负责领导、部门及档案⼯作⼈员,制定可⾏的规章制度,对⼯程档案实⾏统⼀管理,对参建各单位档案⼯作实⾏有效的监督、指导、检查,确保⼯程档案⼯作与⼯程建设同步进⾏。
3、⼯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程建设中⽂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件;并将⾃⾝履⾏监理职责⼯作中形成的⽂件材料经收集、整理向代建(使⽤)单位移交。
4、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将⼯程建设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经整理后及时向代建单位移交。
5、施⼯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种类多,数量⼤,应配备专⼈,对施⼯各阶段档案材料进⾏收集,整理,按合同要求将⼯程档案数量齐备、整理规范,及时向代建(使⽤)单位移交。
6、参建各单位在档案向代建(使⽤)单位移交前,要配备档案库房、装具以及采取防⽕、防盗、防有害⽣物和温湿度等控制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
三、归档的要求归档: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作任务后,将形成的⽂件整理⽴卷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如:代建单位向市档案馆移交整个项⽬档案,参建各⽅向代建单位移交监理、勘察、设施、施⼯档案。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28-2002,2002年11月29日批准,2003年4月1日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6093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32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31)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3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34项目文件records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31)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
包括项目前期文件(35)、项目竣工文件(36)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310)等。
35项目前期文件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6项目竣工文件records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37)、项目竣工图(38)和项目监理文件(39)组成。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DA,T28—200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着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予本标准。
GB,T10609(3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档发字[1997]20号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3(2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3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4项目文件records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3(5项目前期文件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6项目竣工文件records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3(7项目施工文件Implementing records of project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3(8项目竣工图drawing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3(9项目监理文件records of supervision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3,10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reoords of test on completion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3(11项目档案archives of project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3(12项目文件归档filing of project records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3(13项目档案移交transfer of project archives项目竣工验收后。
{档案管理制度}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档案管理制度}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在重大建设项目中对文件的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进行的管理和规定。
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各个环节和部门,而文件是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文件,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中,文件归档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文件归档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件分类归档: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归档,便于管理和检索。
一般来说,可以分为项目决策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合同文件、经济管理文件等多个类别。
2.文件编码归档:为了方便管理和检索,每个文件应该有唯一的编码。
文件编码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排,比如按照项目编号、文件类型、文件版本等进行编码。
3.文件存储归档:文件归档应该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比如纸质档案、数字档案、光盘、硬盘等。
同时,要确保文件的存储安全,防止损毁和丢失。
5.文件保管归档:归档的文件应该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和保管地点。
保管人员要负责文件的安全和整理工作,并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
档案整理是指对归档的文件进行整理和整顿的工作。
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档案整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1.文件分类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文件的种类和目录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可以采用文件分卷、分册、分卡等方式进行整理。
2.文件编号整理:对文件进行编号整理,建立唯一的编码体系。
可以按照文件的性质、项目和日期等进行编码,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3.文件排序整理:按照文件的建立日期或使用顺序进行排序整理,保证文件的顺序和完整性。
档案整理可以采用数字化工具,比如数据库、电子表格等,提高整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文件检查整理:档案整理后,需要进行检查和核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文件的完整性、编号的准确性、索引的正确性等,确保整理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5.文件保管整理:整理完成后的档案应该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和保管地点。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的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
3、按形成单位:一种是将同一类文件按形成单位分 开立卷。另一种是将几类文件按形成单位合起来 立卷。 4、综合上述按建设程序、按专业、按形成单位立卷 的分析,可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成七大类。即: (1)工程立项文件; (2)土地(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3)规划设计(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4)招投标文件 (5)开工审批文件 (6)财务文件; (7)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三、模型、实物的材质要求 模型、
制作模型、实物的材料性质不同,其 耐久性不同,保存年限也不相同。
工程文件外观的质量要求
工程文件外观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这是对文 件外观质量提出的应达到的标准。 一、字迹清楚 二、图样清晰 三、图表整洁 四、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电子工程档案的要求
(四)竣工验收文件立卷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立卷。 1、按单位工程立卷 按单位工程整理立卷是工程档案立卷的基本 原则,竣工验收文件立卷也不例外。 2、按专业立卷 单位工程中每一个专业(或分部)工程施工 完成后,应进行本专业(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形成本专业(或分部)的工程验收文件。
3、竣工验收文件立卷 竣工验收文件一般有三部分:第一部 分为竣工验收时的记录文件,包括工程竣 工验收时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书和工程 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第二部分是竣工验 收备案材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各种 验收文件、专项验收认可文件等;第三部 分为有关财务竣工文件,有工程交付使用 财产清单、工程决算等材料。
二、纸质及图纸折叠
纸质档案用材和图纸的折叠应符合国 标要求。 (一)纸质及幅面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 应采用70克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 应采用70克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 一采用A4幅面。 一采用A4幅面。 (二)图纸折叠 图纸折叠是将不同规格的图纸按规定 折叠成A4幅面的图纸。 折叠成A4幅面的图纸。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1、总则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术语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完整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T28-2002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着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予本标准。
GB/T10609.3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档发字[1997]20号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建设项目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3.2单项工程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3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4项目文件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3.5项目前期文件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6项目竣工文件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3.7项目施工文件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3.8项目竣工图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3.9项目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3,10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3.11项目档案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3.12项目文件归档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3.13项目档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项目文件的收集6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7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8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时间: 20XX-06-04 15:22:59DA/T28—20XX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予本标准。
GB/T10609.3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档发字[1997]20号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3.2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3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4项目文件records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3.5项目前期文件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6项目竣工文件records on 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3.7项目施工文件Implementing records of project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3.8项目竣工图drawing on 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3.9项目监理文件records of supervision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3,10项目竣工验收文件reoords of test on pletion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3.11项目档案archives of project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3.12项目文件归档filing of project records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3.13项目档案移交transfer of project archives项目竣工验收后。
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和规定向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有关项目档案.4总则4.1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4.2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4.3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项目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4.4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构件及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5项目文件的收集5.1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金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5.2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5.2.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翦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5.2.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
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5.2.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建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5.3收集范围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录A.5.4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
5.5项目文件质量要求5.5.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5.5.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5.5.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5.5.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5.5.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6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6.1竣工文件编制要求6.1.1项目施工及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行业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6.1.2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主要内容有:施工综台管理文件、测量文件.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文件,材料(构,配件)质量保证书及复试文件、测试(调试)及随工检查记录、建筑及安装工程总量表、工程说明、竣工图、重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等.6.1.3根据附录A及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收集所缺少的重要文件:文件数量未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6.1.4对施工文件、施工图及设备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修改成补充标注到相应的文件上.6.1.5与施工图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和材料变更可与竣工圈图编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组卷,但应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作出统一规定.6.1.6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6.2竣工图编制要求6.2.1各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项目竣工时要编制竣工图.项目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认责任.6.2.2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6.2.3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6.2.4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
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6.2.5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圈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
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圈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并签署竣工图章.6.2.6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应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建筑物、构筑物应分别编制。
6.2.7建设单位应负责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6.2.8竣工图图幅应按GB/T10609.3要求统一折叠.6.2.9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6.3竣工图的更改方法6.3.1文字、数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线条更改一般是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地重新绘制.6.3.2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注明更改依据文件的名称、日期、编号和条款号。
6.3.3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6.3.4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6.3.5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
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6.3.6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6.4竣工图章的使用6.4.1竣工图章内容、尺寸如图1所示.6.4.2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不得代签。
6.4.3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在新图中采用竣工图标,并按要求签署竣工图标.竣工图标的内容格式由行业统一规定.6.4.4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6.5竣工图的审核6.5.1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助竣工图编制单位检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6.5.2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6.5.3竣工图按单位工程、装置或专业编制.并配有详细编制说明和目录.6.5.4竣工图应使用新的或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6.5.5一张更改通知单涉及多图的.如果图纸不在同一卷册的.应将复印件附在有关卷册中,或在备考表中说明。
6.5.6国外引进项目、引进技术或由外方承包的建设项目。
外方提供的竣工图应由外方签字确认.6.6竣工图套数项目竣工图一般为两套。
由建设单位向业主和生产(使用)单位移交;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需要接收的.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按照FIDIC《设计一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建设的项目.竣工图套数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提交.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应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另编制一份与城市建设、规划及其管理有关的主要建筑物及综合管线竣工图.6.7编制竣工图的费用6.7.1编制竣工图所需的费用应在项目建设投资中解决.由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确定.6.7.2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两套属于职责范围内形成的竣工文件,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6.7,3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增加套数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6.7.4因修改需重新绘图的.除含同规定外.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新图的费用.6.8合同要求6.8.1建设项目中各方应以合同形式约定竣工图编制和提交的责任;可在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