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家鱼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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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省水产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水产健康养殖
示
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渔办发[2016]5号)
2、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表(2016年版)
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验收工作总结
4、监利老江河原种场无公害水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5、检验报告
6、长江四大家鱼监利老江河原种场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7、培训记录
8、老江河原种场无公害水产品健康养殖领导小组
9、技术员、指导员、监管员包户花名册
10、无公害水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示意图
11、相关证书、证件
12、技术依托协议书
13、产品销售与应用效果证明
14、养殖日志
15、相关图片
湖北省水产局
鄂渔办发〔2016〕5号
省水产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6年全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水产(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6]17号)要求,扩大我省健康养殖示范规模,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我局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6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县1-2个;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以下简称部级示范场)、湖北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场)各50个以上;完成对第六批部级示范场的复查工作;指导创建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主
体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健康养殖示范在不同层次同步推进,加快形成健康养殖的长效机制,促进渔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安排
(一)示范县创建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
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3〕32号)要求,符合条
件的市县全年均可以申报参加示范县创建活动,已经申报
的市县全年均可以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农业部将根据各地
申请具体情况,组织验收。
(二)示范场创建和复查工作
1、3-4月,启动创建活动。组织养殖企业、合作社
等有关单位申报参加部级示范场(第十一批)和省级示范
场(第八批)创建活动,由各县(市、区)严格遵照创建
标准(附件1)择优向市州推荐示范场创建单位,市州渔
业(主管)部门结合申报数量,依照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
审查。
2、5-10月,开展创建工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
技术推广机构加强对创建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各市州水产(主管)部门依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复查)工
作要求》(附件2),组织对部级示范场(第十一批)和
省级示范场(第八批)创建单位验收,对第六批70个部
级示范场(附件5)复查,复查工作参照示范场验收工作
要求实施,9月底前将复查单位评分表(附件3)和创建
单位评分表(附件3)、创建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上报我局备案,逾时不予受理,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
开展抽查。
3、11月,审核上报。我局对各地验收(复查)结果进行审核,择优向农业部推荐上报部级示范场;发文公布
第八批省级示范场名单。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
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大力开展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将此
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确
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积极引导鼓励符合条件
的县(市、区)、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创
建活动,指导示范场和创建单位完善设施装备和管理制度,加强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各
级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整合项目资金,推进水产
健康养殖。
(三)完善监督机制。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
建单位的指导和培训,严格创建标准,各申报单位应当具
备两年以上完整的三项记录,完善创建方案并督促其落实,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对出现养殖
证期限过期、水域滩涂被征占用、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养殖区域环境被污染、养殖污染排放超标等问题的示范场,将通报并取消其示范场称号。
联系人:唐立
附件:1.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2016年版)1.doc 128887d3e67f0e5d8cf18d167c08c176.doc(17.50 KB)
2.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复查)工作要求2.doc a01f09ca8145e28c9ab7dde0890d48d
3.doc(2
4.00 KB)
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表(2016年版)3.doc 6899aa89a41a13ee4b6ce1a8347f9896.doc(160.50 KB)
4.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本信息汇总表4.xls
14bb7b8fa1260ace0bd2dd9ee8e24684.xls(22.50 KB)
5.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单位名单5.xlsx 9ceab4674e9620460b626e56a8598b19.xlsx(13.47 KB)
湖北省水产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附件3
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表(2016年版)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验收工作总结
监利老江河原种场
我场是2011年获得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根据湖北省水产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渔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今年要求复查验收,对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我们对近5年示范场的运行情况和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总结,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江四大家鱼监利老江河原种场为国家级水产原种场,是国有事业法人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局级,业务上属湖北省水产局主管,技术上挂靠长江水产研究所,行政上隶属监利县水产局,经费来源自理,业务范围主要是保存、培育、销售长江四大家鱼亲本原种和原良种苗种,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老江河原种场现有员工25人,共中管理人员3人、技术人员15人、工人7人,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6人。项目单位以长江水产研究所为技术依托,聘请长江水产研究所资深专家作技术顾问,开展水产种质保护和监测工作,长江四大家鱼种质监测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建立了一支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自有技术队伍,并配备了水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