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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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目录1 总则2b5E2RGbCAP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21.2 规程适用范围 2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21.4 职业道德 2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2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31.7 规程解释权 3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3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3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43、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5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53.2 一般因素 53.3 区域因素 53.4 个别因素 64.基准地价评估 64.1 准备工作 6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6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7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72. 模型选择方法10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13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18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19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204.9 基准地价图的绘制234.10 基准地价更新24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285.1 宗地估价程序285.2 收益还原法295.3 市场比较法325.4 成本逼近法385.5 剩余法41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43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56.1 宗地类型45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47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8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9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50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52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52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53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53p1EanqFDPw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54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55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56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56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57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58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58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599 名词解释59城市土地估价规程1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指针对城市土地估价定价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有关标准。

下面,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应用该规程。

一、了解《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何时出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由中国国务院报经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关键部门审议,于2016年8月7日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重要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对于城市土地市场的健康成长起了关键作用。

土地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估价是开展土地经营的前提和基础。

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行为有益于纠正土地估价中的失误和不当行为,也是保障城市土地市场合理、公正和透明流转的前提。

同时,规程还细化和完善了土地估价标准体系,有利于行业规范和规范土地市场。

三、应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注意事项要正确应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具体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 了解规程的内容和原则,遵守行业规范首先,需要详细了解《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内容和原则,严格遵守行业规范,确保估价结果符合市场的实际需求和市场规律,获得更准确、合理、公正的土地估价结果。

2. 掌握估价方法和技巧,提高估价准确性其次,需要掌握估价方法和技巧,提高估价准确性。

其中主要包括:(1)根据市场需求,正确选择估价模型和方法,根据土地的不同属性和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估价;(2)合理运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等工具,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和预测;(3)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妥善处理土地估价过程中的复杂问题,提高估价的精度。

3. 加强估价质量监管,保障市场透明度最后,需要加强对估价质量的监管,保障市场透明度。

要加强对估价结果的审核、审计和追溯,保证估价过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同时,要严格执行规程,严格惩处违规行为,杜绝不法分子通过违规手段牟取暴利。

总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实施,有利于构建健全的城市土地市场体系,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整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整

目录1 总则 (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1)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4 基准地价评估 (4)4.1准备工作 (4)4.2资料调查与整理 (4)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5)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5)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9)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4)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5)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5)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19)4.10基准地价更新 (20)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2)5.1宗地估价程序 (22)5.2收益还原法 (24)5.3市场比较法 (27)5.4成本逼近法 (32)5.5剩余法 (34)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36)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8)6.1宗地类型 (38)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39)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0)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1)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2)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4)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44)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45)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8)9 名词解释 (4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和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目录1 总那么 (1)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1)1.2 规程适用范围 (1)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1)1.4 职业道德 (1)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2)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2)1.7 规程解释权 (2)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那么和程序 (3)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那么 (3)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3)3、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5)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5)3.2 一般因素 (5)3.3 区域因素 (5)3.4 个别因素 (5)4.基准地价评估 (5)4.1 准备工作 (5)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6)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7)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7)2. 模型选择方法 (10)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12)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7)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8)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9)4.9 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22)4.10 基准地价更新 (23)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8)5.1 宗地估价程序 (28)5.2 收益还原法 (29)5.3 市场比较法 (32)5.4 成本逼近法 (38)5.5 剩余法 (40)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42)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5)6.1 宗地类型 (45)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47)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8)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9)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50)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52)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52)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53)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 (53)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 (54)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55)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 (55)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 (56)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 (56)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58)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 (58)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 (59)9 名词解释 (60)城市土地估价规程1 总那么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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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应用说明二零一五年六月目录一、修订的主要内容1、结构调整12、概念调整23、要求调整64、文字调整10二、报告撰写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报告整体需要注意的要点102、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113、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14一、修订的主要内容1、结构调整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现场勘查用表一一估价师现场查勘时需要填写现场勘查用表,需要有估价师签字,报告存档中和电子化备案的过程中作为必备的附件材料。

2、概念调整新规程第一章中的“术语”内容是原规程附件中的名词解释,增加了公示地价、标定地价、课税地价、土地估价的概念,删除了熟地价格、毛地价格、生地价格、估价期日、基准地价更新、征地费用的概念。

部分概念做了调整,修改前后概念对比如下:3、要求的调整=1 \* GB2 (1)关于技术体系与技术途径山原规程的基准地价评估体系和宗地地价评估体系调整为宗地地价评估技术和区域地价评估技术。

将基准地价、路线价、标定地价等公示地价的评估体系包含在区域地价评估技术中。

=2 \* GB2 (2)关于估价原则新规程中保留了替代原则、最有效利用原则、预期收益原则、供需原则、贡献原则。

剔除了报酬递增递减原则和变动原则。

调整的出发点是:《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技术规程,需要更多的反映土地估价技术,保留的原则与估价方法的选用有密切的关系,剔除的原则以及没有增加的合法原则、谨慎原则更多的是经济学中或者从事土地估价业务时需要遵循。

⑶关于方法选用新规程在评估方法选用上做了调整,一般宗地评估需选择适宜的两种以上评估方法。

针对特殊情况,提出了“评估少有交易,市场化程度极低且土地收益难以显化的特定用途土地价格,在省级以上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可以选择一种适宜的主要估价方法,并应在报告中充分披露,附具专家论证材料。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解读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解读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反映成熟技术方法主动顺应改革方向——《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赵松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不断完善,土地评价需求更加多样化;同时,土地评价技术手段大幅提升,信息化工具的应用迅速普及,这些都对土地分等定级与地价评估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

历经数年时间,已执行十余年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两《规程》)现已修订完毕,正式对外公布。

两《规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修订的要点有哪些?会对未来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产生怎样的影响?两《规程》修订的大背景是怎样的?2001年发布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第一批国家标准。

十余年间,以土地估价师为核心的专业队伍按照这两部规程的技术标准开展了我国城镇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及价格评估等大量专业技术工作。

可以说,两《规程》为建立我国土地的“等—级—价”体系、显化土地资产、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的技术引导和保障作用。

然而,近年来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土地市场及土地评价与管理领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需求:2007年《物权法》出台;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土地管理改革的新方向;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正式实施;《土地管理法》修改纳入日程,征地制度等多项土地领域的重大改革及配套文件正在酝酿之中。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轮规程修订定位于谨慎调整,立足于反映成熟技术和方法,并与已明确的改革方向主动衔接,秉承的是坚持继承性、适用性、先进性、统一性的基本原则,以2001版《规程》的框架为基础,立足当前土地分等定级及估价技术的普遍水平,倡导使用先进技术手段,弥补原规程在长期使用中发现的不足,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标准的统一协调,顺应可预期的发展方向。

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应用说明二零一五年六月目录一、修订的主要内容1、结构调整 12、概念调整 23、要求调整 64、文字调整 10二、报告撰写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报告整体需要注意的要点 102、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 113、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14一、修订的主要内容1、结构调整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现场勘查用表——估价师现场查勘时需要填写现场勘查用表,需要有估价师签字,报告存档中和电子化备案的过程中作为必备的附件材料。

2、概念调整新规程第一章中的“术语”内容是原规程附件中的名词解释,增加了公示地价、标定地价、课税地价、土地估价的概念,删除了熟地价格、毛地价格、生地价格、估价期日、基准地价更新、征地费用的概念。

部分概念做了调整,修改前后概念对比如下:第 3 页第 4 页第 5 页第 6 页3、要求的调整⑴关于技术体系与技术途径由原规程的基准地价评估体系和宗地地价评估体系调整为宗地地价评估技术和区域地价评估技术。

将基准地价、路线价、标定地价等公示地价的评估体系包含在区域地价评估技术中。

⑵关于估价原则新规程中保留了替代原则、最有效利用原则、预期收益原则、供需原则、贡献原则。

剔除了报酬递增递减原则和变动原则。

调整的出发点是:《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技术规程,需要更多的反映土地估价技术,保留的原则与估价方法的选用有密切的关系,剔除的原则以及没有增加的合法原则、谨慎原则更多的是经济学中或者从事土地估价业务时需要遵循。

⑶关于方法选用新规程在评估方法选用上做了调整,一般宗地评估需选择适宜的两种以上评估方法。

针对特殊情况,提出了“评估少有交易,市场化程度极低且土地收益难以显化的特定用途土地价格,在省级以上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可以选择一种适宜的主要估价方法,并应在报告中充分披露,附具专家论证材料。

”的解决方案。

注:在假设开发法应用过程中,确定未来开发价值时采用市场比较法,对于宗地评估来讲仍然是一种评估方法。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反映成熟技术方法主动顺应改革方向——《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解读赵松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不断完善,土地评价需求更加多样化;同时,土地评价技术手段大幅提升,信息化工具的应用迅速普及,这些都对土地分等定级与地价评估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

历经数年时间,已执行十余年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两《规程》)现已修订完毕,正式对外公布。

两《规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修订的要点有哪些会对未来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产生怎样的影响两《规程》修订的大背景是怎样的2001年发布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第一批国家标准。

十余年间,以土地估价师为核心的专业队伍按照这两部规程的技术标准开展了我国城镇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及价格评估等大量专业技术工作。

可以说,两《规程》为建立我国土地的“等—级—价”体系、显化土地资产、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的技术引导和保障作用。

然而,近年来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土地市场及土地评价与管理领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需求:2007年《物权法》出台;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土地管理改革的新方向;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正式实施;《土地管理法》修改纳入日程,征地制度等多项土地领域的重大改革及配套文件正在酝酿之中。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轮规程修订定位于谨慎调整,立足于反映成熟技术和方法,并与已明确的改革方向主动衔接,秉承的是坚持继承性、适用性、先进性、统一性的基本原则,以2001版《规程》的框架为基础,立足当前土地分等定级及估价技术的普遍水平,倡导使用先进技术手段,弥补原规程在长期使用中发现的不足,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标准的统一协调,顺应可预期的发展方向。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评估方法选择-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评估方法选择-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评估方法选择-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重要工具,它为土地估价提供了明确的评估方法和指导原则。

土地估价在城镇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中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决策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探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的评估方法选择问题。

在城镇土地估价中,不同评估方法有着不同的优势和局限性,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

本文将从背景介绍、评估方法选择原则以及不同评估方法的比较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为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评估方法选择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在背景介绍部分,我们将对城镇土地估价的背景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重点强调土地估价在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中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还将介绍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概念和作用,以便读者对本文所讨论的主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在评估方法选择原则部分,我们将阐述选取评估方法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则应综合考虑估价对象的特性、评估目的的要求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合理的原则和准则下,才能选择出适用于具体情况的评估方法。

在不同评估方法的比较部分,我们将详细比较各种常用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通过对不同方法的优势和局限性进行对比和分析,旨在揭示各种方法适用的场景和条件,促进评估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评估方法选择提供一些实用的指导和建议。

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本研究的局限性,并为未来研究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在结束语中,我们将对本文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并对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影响和建议进行展望。

关键词: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评估方法选择,城市规划,土地管理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对《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评估方法的选择进行分析和讨论。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本文的背景和目的进行概述,介绍本文的研究意义。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目录1 总则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1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34 基准地价评估44.1准备工作44.2资料调查与整理4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5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5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9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14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15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15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194.10基准地价更新20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225.1宗地估价程序225.2收益还原法245.3市场比较法275.4成本逼近法325.5剩余法34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36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386.1宗地类型38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39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0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1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2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3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44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45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489 名词解释4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和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

宗地地价评估由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1.4 职业道德土地估价应讲职业道德。

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应为客户保守秘密,按标准收费。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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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目录1 总则 (3)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3)1.2 规程适用范围 (3)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3)1.4 职业道德 (3)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3)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3)1.7 规程解释权 (3)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4)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4)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4)3、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6)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6)3.2 一般因素 (6)3.3 区域因素 (6)3.4 个别因素 (6)4.基准地价评估 (6)4.1 准备工作 (6)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7)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8)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8)2. 模型选择方法 (11)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13)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8)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9)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20)精品文库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8)5.1 宗地估价程序 (28)5.2 收益还原法 (29)5.3 市场比较法 (32)5.4 成本逼近法 (38)5.5 剩余法 (40)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42)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5)6.1 宗地类型 (45)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46)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46)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46)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 (46)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 (46)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46)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 (46)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 (46)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 (46)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6)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 (46)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 (46)9 名词解释 (46)城市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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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目录1 总则 (3)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3)1.2 规程适用范围 (3)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3)1.4 职业道德 (3)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3)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3)1.7 规程解释权 (3)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4)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4)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4)3、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6)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6)3.2 一般因素 (6)3.3 区域因素 (6)3.4 个别因素 (6)4 .基准地价评估 (6)4.1 准备工作 (6)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7)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8)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8)2. 模型选择方法 (11)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13)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8)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9)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20)叮叮小文库5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8)5.1 宗地估价程序 (28)5.2 收益还原法 (29)5.3 市场比较法 (32)5.4 成本逼近法 (38)5.5 剩余法 (40)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42)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5)6.1 宗地类型 (45)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46)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46)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46)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 (46)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 (46)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46)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 (46)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 (46)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 (46)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6)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 (46)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 (46)9 名词解释 (46)城市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精品文库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应用说明二零一五年六月目录一、修订的主要内容1、结构调整12、概念调整23、要求调整64、文字调整10二、报告撰写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报告整体需要注意的要点102、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113、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14一、修订的主要内容1、结构调整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现场勘查用表——估价师现场查勘时需要填写现场勘查用表,需要有估价师签字,报告存档中和电子化备案的过程中作为必备的附件材料。

2、概念调整新规程第一章中的“术语”内容是原规程附件中的名词解释,增加了公示地价、标定地价、课税地价、土地估价的概念,删除了熟地价格、毛地价格、生地价格、估价期日、基准地价更新、征地费用的概念。

精品文库欢迎下载标定地价: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 将待估土地与具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 , 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 , 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 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修改前修改后地价:在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土地权利价格,包括在公开市场 条件下形成的客观合理的价格和在 特定市场 条件土地价格:是指土地的购买价格,是土地未来年期纯收 下形成的市场关联各方可接受的价格。

益(地租)的资本化。

土地使用权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 无特殊说明下,指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一定年期建 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其权 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价格,其空间内涵包括地表及地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上、地下的一定范围,也可依据权属划分,单独界定为地下空间使用权或空中使用权价格。

基准地价: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目录1 总则........................................................................................................................................................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4 基准地价评估........................................................................................................................................4.1准备工作..........................................................................................................................................4.2资料调查与整理..............................................................................................................................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4.10基准地价更新................................................................................................................................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5.1宗地估价程序..................................................................................................................................5.2收益还原法......................................................................................................................................5.3市场比较法......................................................................................................................................5.4成本逼近法......................................................................................................................................5.5剩余法..............................................................................................................................................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1宗地类型..........................................................................................................................................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9 名词解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整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整

目录1 总则 (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与程序 (1)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4 基准地价评估 (3)4、1准备工作 (3)4、2资料调查与整理 (4)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4)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5)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8)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2)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2)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3)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16)4、10基准地价更新 (16)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19)5、1宗地估价程序 (19)5、2收益还原法 (20)5、3市场比较法 (22)5、4成本逼近法 (26)5、5剩余法 (28)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29)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1)6、1宗地类型 (31)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32)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3)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6)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36)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37)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0)9 名词解释 (4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与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与“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就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与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

2015-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应用要点

2015-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应用要点

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应用要点《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国家技术标准已经公开发布,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2015年3月1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规程制定、更新并公布基准地价,加强宗地地价评估管理,严格执行出让地价评估的有关规定。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作为土地估价师开展评估业务时最重要的技术规范,规程的更新与变化直接影响到了《土地估价报告》的格式与评估方法的应用,下文着重说明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在估价实务中的变化,希望对估价人员业务的开展起到一定的借鉴。

一、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调整新规程中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路线价法和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共同被纳入到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中。

同时新规程增加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适用范围,指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可用于政府已公布基准地价,具有完备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区域,且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或土地资产抵押时;所采用的基准地价应具有现势性,待估宗地的估价期日距基准地价的期日一般不超过3年”。

而估价人员所关注的基准地价更新频率问题在新规程中也有了规定,即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3年一次,每隔6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

同时国土资厅发〔2015〕12号也明确说明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超过6年未全面更新的,在土地估价报告中不再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不能以网格等形式借助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基准地价。

由此可见在新规程下,如果某地区仅有基准地价表而体系不完备的,或基准日相差6年以上,那么估价人员对该地区土地的评估不应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同时应注意如果估价期日距基准地价期日超过3年而不足6年时,这些地区所涉及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或土地资产抵押评估,应谨慎选择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目录1 总则 (1)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1)1.2 规程适用范围 (1)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1)1.4 职业道德 (1)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1)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1)1.7 规程解释权 (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2)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2)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2)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3)3.2 一般因素 (3)3.3 区域因素 (3)3.4 个别因素 (3)4 基准地价评估 (4)4.1 准备工作 (4)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4)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5)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5)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9)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3)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4)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4)4.9 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17)4.10 基准地价更新 (18)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1)5.1 宗地估价程序 (21)5.2 收益还原法 (22)5.3 市场比较法 (24)5.4 成本逼近法 (27)5.5 剩余法 (29)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30)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2)6.1 宗地类型 (32)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33)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5)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7)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37)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37)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 (37)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 (38)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38)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 (39)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 (39)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 (40)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0)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 (40)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 (41)9 名词解释 (4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土地估价规范

土地估价规范

估价方法技术调整《新版规程》共5个主要估价方法,与《旧版规程》对比,新增加了“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

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中详细描述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路线价法和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应用。

修改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了路线价与基准地价同时存在时的适用原则。

下面就评估方法的应用调整分别进行说明。

(1)市场比较法《新版规程》在估价期日修正中,增加了地价指数的使用要求:估价期日修正通常用地价指数进行修正,地价指数的编制应符合TD/T1009-2007的有关要求。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开展12年来,通过连续不断地分季度、年度采集城市地价监测数据,深入分析土地价格及市场变化,形成了以季度、年度分类、分区域数据反映市场中短期态势和以地价指数反映市场长期趋势的全国城市地价监测成果。

总体上看,这项工作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基础和成果形成机制。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对于及时、准确的了解市场行情,充分发挥土地价格对土地利用的调控作用,把握土地价格走势,增强市场和监管调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价水平值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商服地价水平值、住宅地价水平值、工业地价水平值,为了综合反映城市地价水平,在不同用途的基础上设置城市综合地价水平值。

估价师在估价实务中需要注意调整该方法的运用。

(2)收益还原法①收益还原法中,修改了房地出租情况下,费用中应考虑的部分因素。

《旧版规程》房地出租情况下年总费用:经营管理费、经营维修费、房屋年折旧费、房屋年保险费、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及其他费用。

《新版规程》房地出租情况下年总费用:经营管理费、经营维修费、房屋年保险费、房产税及其他税费。

[[新版规程》与《旧版规程》相比,删除了房屋年折旧费,将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及其他费用修改为房产税及其他税费。

房屋年折旧费在房屋纯收益计算时就已经考虑了房屋年折旧费用。

②求取房屋现值时,《新版规程》修改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要求不衔接的表述,为体现对房屋所有权的保护,当剩余土地使用权年期短于房屋经济寿命时,要求“合理估算房屋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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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应用说明二零一五年六月目录一、修订的主要内容1 、结构调整 12 、概念调整 23 、要求调整 64 、文字调整10二、报告撰写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报告整体需要注意的要点102、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113、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14、修订的主要内容1、结构调整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现场勘查用表一一估价师现场查勘时需要填写现场勘查用表,需要有估价师签字,报告存档中和电子化备案的过程中作为必备的附件材料。

2、概念调整新规程第一章中的“术语”内容是原规程附件中的名词解释,增加了公示地价、标定地价、课税地价、土地估价的概念,删除了熟地价格、毛地价格、生地价格、估价期日、基准地价更新、征地费用的概念部分概念做了调整,修改前后概念对比如下:3 、要求的调整⑴关于技术体系与技术途径由原规程的基准地价评估体系和宗地地价评估体系调整为宗地地价评估技术和区域地价评估技术。

将基准地价、路线价、标定地价等公示地价的评估体系包含在区域地价评估技术中。

⑵关于估价原则新规程中保留了替代原则、最有效利用原则、预期收益原则、供需原则、贡献原则。

剔除了报酬递增递减原则和变动原则。

调整的出发点是:《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技术规程,需要更多的反映土地估价技术,保留的原则与估价方法的选用有密切的关系,剔除的原则以及没有增加的合法原则、谨慎原则更多的是经济学中或者从事土地估价业务时需要遵循。

⑶关于方法选用新规程在评估方法选用上做了调整,一般宗地评估需选择适宜的两种以上评估方法。

针对特殊情况,提出了“评估少有交易,市场化程度极低且土地收益难以显化的特定用途土地价格,在省级以上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可以选择一种适宜的主要估价方法,并应在报告中充分披露,附具专家论证材料。

”的解决方案。

注:在假设开发法应用过程中,确定未来开发价值时采用市场比较法,对于宗地评估来讲仍然是一种评估方法。

⑷关于主要估价方法①市场比较法基本公式:将年期修正系数进行了单列。

比较实例选择:明确了估价期日距比较实例的交易日原则上不超过3 年。

比较实例与待估宗地条件的相似性大于差异性。

地价指数编制:应符合《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 的有关要求。

容积率修正系数:当容积率对地价影响较大时,应单独修正。

关于其他因素修正:除进行上述修正外,经过充分调查和专家论证,还可根据比较实例与待估宗地的条件差异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正。

②收益还原法估算年总收益:应考虑客观闲置损失。

确定年总费用:不动产出租方式的,不再扣除房屋年折旧费。

确定折旧年限:利用不动产收益评估土地收益价格时,当房屋经济寿命早于设定土地使用年限时,应按照房屋经济寿命确定折旧年限,合理估算剩余年期的土地价格;当房屋经济寿命晚于设定土地使用年限时,应按照土地使用权期限确定折旧年限,并合理估算房屋余值。

③剩余法两种情形的应用:在格式上明确了剩余法应用中的两种情形,评估现有不动产中所含土地价格,评估待开发土地的价格。

利润测算:采用现金流量法,折现率的取值综合考虑了利息和利润因素,可不单独测算利润。

④成本逼近法新规程基本保留了老规程的内容,在土地取得费、开发费、土地增值和价格修正中的表述有所调整,增加了其严谨性。

注:应加强对客观费用的理解,规程中没有列举的,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客观发生的,有文件依据的成本费用应计入成本构成。

由于增值收益率论证的缺失,建议省内的估价师尽可能避免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宗地价格。

⑤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方法内涵:三种方法的统称,包含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路线价法、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

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明确了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应用过程和适用要求。

公布标定地价,期日差距不超过1 年。

⑸关于基准地价制定①更新周期: 明确基准地价更新视市场情况而定,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三年一次,每隔六年进行全部更新。

②不同更新方式的要求:明确全面更新应在收集最新地价影响因素资料的基础之上,重新划分土地级别和均质区域,局部更新可利用符合要求的地价指数完成。

③基准地价内涵:将确定基准地价内涵的技术地位进行了明确。

“基准地价内涵主要包括基准地价对应的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年期、用途、期日、开发利用程度及容积率等开发建设条件。

基准地价内涵应根据区域内现状总体情况,并考虑政府管理需求确定。

”④资料调查:资料调查内容中增加了土地联营、合作建房、房屋售价及租金资料。

⑹关于不同用途地价评估①用途分类:评估中,待估宗地用途的设定宜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二级类进行细化,对于具混合用途的待估土地,应分别界定各用途的构成比例。

土地估价中,土地用途可分为以下基本类别: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②方法选择原则:新规程中对于不同用途的土地评估均提出了方法选择的原则,估价师在方法选用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新规程P38-41⑺不同权利状态下土地价格评估新规范针对不同权利特征对土地价格的影响,更加科学、清晰的阐述了各类权利状态下土地评估的技术要点。

新规程P42,重点分辨不同权利状态的评估技术要点。

4、文字调整新规程在文字表达中更加规范准确,规范了部分技术用语二、报告撰写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报告整体需要注意的要点⑴封面增加电子备案号。

⑵土地估价报告中估价基准日改为估价期日,统改名称。

⑶地价定义新规程明确规定地价定义应注明:在公开市场(或特定市场)条件下、与估价期日、现状利用或规划利用条件下、设定的开发程度与用途、法定最高年限内一定年期的,某种权利特征下的土地使用权(或包含其他内容)价格⑷对涉及抵押的估价,估价结果下边应注明上述估价结果中是否包含法定优先受偿款、抵押物抵押、使用及处置时的登记费用、拍卖佣金、司法诉讼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⑸第八和第九项的签字盖章必须在一页上。

⑹估价结果一览表按照新规程要求修改,表格的上方增加估价目的,表里用途和容积率进行了细分。

⑺报告有效期统一描述为:本报告的估价结果自提交估价报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⑻附件土地证和房产证等权属状况材料需要验证原件,由估价机构盖章,最好让委托方盖章,否则写在特殊事项说明里。

⑼附件需要附现场勘查表,并由现场勘查估价师签字。

⑽能够证明签字估价师现场查勘照片。

2、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第一部分封皮摘要⑴报告的年度编号应与提交报告年度一致,如2014 年开始做的报告2015 年提交,应使用2015 年的报告编号。

⑵技术报告关键词,年度写提交报告年度。

⑶技术报告中的结果一览表上写“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编号:(山东)**(2015)(技)字第***号”。

⑷土地估价报告中估价基准日改为估价期日⑸第六项地价定义新规程明确规定地价定义内涵为在公开市场(或特定市场)条件下、与估价期日、现状利用或规划利用条件下、设定的开发程度与用途、法定最高年限内一定年期的,某种权利特征下的土地使用权(或包含其他内容)价格。

⑹第七项:估价结果:增加:对涉及抵押的估价,应注明上述估价结果中是否包含法定优先受偿款、抵押物抵押、使用及处置时的登记费用、拍卖佣金、司法诉讼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⑺第八、九项:土地估价师签字、土地估价机构盖章必须在一页上。

⑻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按新格式填写)第二部分估价对象界定⑴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要明确估价对象是否为土地还是包括其他内容(如地上建筑物);如果有其他内容在地价定义里相应说明。

⑵土地登记状况说明估价对象的来源、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⑶土地权利状况:权属(所有权)、权利(使用权,用途、面积、取得时间、出让价款)、年期(出让年期、已使用年期、剩余年期)、他项权利;实际使用与证载状况分析。

⑷土地利用状况现有房地产(地上建构筑物及用途、容积率等);待开发土地(规划条件、批准机关、批准日期、闲置情况等)⑸一般因素影响估价对象价格的宏观因素,如产业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房地产市场状况等。

估价报告不需要分析技术报告要进行分析。

⑹区域因素区域范围界定是否合理、区域位置、设施条件、环境条件、产业集聚度、规划条件、区域土地利用状况等描述是否全面恰当;微观区位说明是否充分。

估价报告不需要分析技术报告要进行分析。

⑺个别因素宗地自身条件(面积、形状、水文地质、临路状况等)、最有效利用、个别开发程度等。

估价报告不需要分析技术报告要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土地估价结果及其使用1、估价依据要有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针对性。

2、估价原则要选择得当、全面;描述规范、正确;与估价目的、方法协调3、估价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要明确市场的客观性第四部分附件增加:比较案例照片、现场查勘记录表、估价师现场查勘照片。

土地证和房产证等权属状况材料需要验证原件,由估价机构盖章。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文字描述部分与土地估价报告要求一致。

方法应用部分重点注意方法的技术要求。

3 、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新规程中明确,估价资料归档。

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全部必要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

归档估价资料一般应保管15 年。

如法定管理机构对估价资料归档保管时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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