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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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2015-09-21
按照《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全市工作
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实施期为2015—2017年。
一、工作目标
按照《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5-2017年)》中的创建目标,2015年3月,县(市)区(市级部门)、乡(县级部门)、村(企业)三级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部岀台,创建工作
全面启动,创建机制初步建立,各项创建有序开展。
2016年12月,创建工作任务基本完成,进行查漏补缺。
2017年6月,依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基本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办法》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自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改进和提升。
2017年12月,迎接国家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建设工作的综合考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建设工作中的相关工作,陈启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任务推进、宣传发动、资金保障、督查验收4个专项工作组。
任务推进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各阶段工作任务评估及验收。
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在全市营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氛围。
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所需各项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督查验收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
三、创建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岀成果”的工作目标,创建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一2015年3月)
1.市区及市直部门(2015年1月);
2.县(市)区及区直部门(2015年2月);
3.镇(办、区)、村(社区)、企业(2015年3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
1.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订岀台创建规划、实施方案;
2.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分解,落实基层创建任务;
3.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研究制订2015年度创建工作计划;
5.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开展创建工作。
(二)任务实施阶段(2015年4月一2016年12月)
1、分县(市)区、分部门按照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创建工作。
根据创建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完善全市安全发展战略,将安
全发展创建工作融入到全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深化创建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应急处置、提
升区域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考核指标,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推进襄阳市形成安全保障型社会雏形,实现可持续发展。
2、分时段开展创建评估和创建考核。
每年6月,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及《襄阳市安全发展示范
城市创建重点任务分解》(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见附件2)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评估要做到
重点和全面兼顾,对总体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评估。
每年12月,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考评。
(三)自评改进阶段(2017年1月一2017年6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基本规范》、《国家安全发展示范
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创建规划实施情况,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
(四)申报验收阶段(2017年7月一2017年12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创建资料,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岀验收申请,迎
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考核验收。
四、重点任务
《规划》和《任务分解》确定了48项重点任务,涉及15家行业部门。
每项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成员单
位、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
各牵头部门要深入研究,详细编制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要
结合本区域内行业和创建工作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保障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保证创建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工程圆满完成。
(二)加强考核,定期组织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组要定期对属地所辖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重点任务和工程的完成情况及效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市政府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督查验收组按计划对各阶段、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沟通,及时交流工作进展。
实行创建工作季报制度,每季度最后一周上报当季完成情况。
各专项工作组应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有特色的成功经验;不定期召开通报会,通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岀批评及整改意见。
(四)广泛宣传,努力扩大社会影响。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按时报送创建工作信息。
借助媒体力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襄阳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2、襄阳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分解
附件1:
襄阳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别必雄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兆民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丁亚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沈学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慧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忠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启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范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杜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邓洪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冯雪恒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全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章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文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劲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肖勇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葛秀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李光河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林芳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毛洪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市国企办主任
范景玉市财政局局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郭发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局长
许晓林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局长
杨国林市统计局局长
罗学国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丛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进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斌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余涛市林业局局长
邹洪波市水利局局长
许昭南市气象局局长
刘全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毅市工商局局长
赵新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严勇市商务局局长
李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陶德慧市旅游局(市民航办)局长(主任)
李菲市教育局局长
伍义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陈启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新民市民防办公室(市人防办、市地震局)主任(局长)
李焕珍市民政局局长
金崇保市司法局局长
宫世成市邮政局局长
孟正钢市体育局局长
李保贵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吴传彪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小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
邓建明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办总值班室)主任
姚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马一兵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正职
附件2:
襄阳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重点任务分解
一、大力实施安全综合防控
(一)安全发展理念提升。
1•将安全生产知识教学课程纳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校)常规教学内容,每期领导干部在职培训、村
级干部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安全知识课程均不少于2学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履职情
况综合评定,将评定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综合性评比表彰时,就其
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
人社局、市安监局)
2•依托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系统对各地、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实
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市安监局)
(二)合理优化产业部局。
清晰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加快推进化工园区(集聚区)建设,合理布局入园企
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经信委)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
建立市县乡企四级网络监管平台,
统一行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情况全掌握、过程全记录、责任全明晰、监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加油站(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采石场(点)等非法行为突岀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打非治违”责任,建
立部门联合“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社会分担体系
1 •全面深入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提取、使用工伤预防费,初步建成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
“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高危行业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费率的杠杆激励作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
全管理水平、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1 •建设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2•实施水毁项目、防汛物资库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堰塘整治。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其他市防指成员单位)
二、全民安全文化素质提升
(一)安全生产知识进课堂。
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等教育单位,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固定课程,进行全面安全教育。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
质监局、市民防办(地震局)、市应急办)
(二)公众安全意识能力提升。
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
卫士”评选等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五
进”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文艺创作、文艺演岀与群众性文艺活动;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每年提供不少于
18个小时的黄金时段安全公益宣传;村(居)级广播、远程教育等,每周播放一次安全专题内容;车站、街道、广场、商场、公园等较为开阔的场所应设置专门场地作为安全宣传使用,提高公众的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牵
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文新
局、襄阳日报社、湖北广电襄阳分公司)
(三)企业职工全员安全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设置系统的教育培训课程,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到全市职业培训教育工作中;每年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16学时;依托农民工夜校,强化对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一)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凡需要安全生产许可的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予以审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二)淘汰安全生产条件落后企业。
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生产方式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
(三)完善安全生产达标创建
1.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督促企业建立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2.对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促进全市建筑工程项目标准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市城建委)
(四)加强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本市企业安全诚信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与企业贷款、融资、招投标、保险等挂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
完成时限:2016年底。
(牵头单位:
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
门)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一)道路交通
1.加强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及改造,在道路范围内的隐患路口增设交通设施、更新老化交通信号灯设施及补
建交通设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安装物理隔离设施,使全市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中间物理隔离设施设置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不断完善道路监控系统,增设道路监控设备,使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率达到100%
同时实现与市公安局应急指挥中心的实时互联,在监测车辆违章行为的同时,遇有突发事件可整体规划救援路径,将损失降至最低。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包车客运车辆全部完成行驶记录仪或GPS 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在中重型货运车辆侧面及后下部全部设置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对全市危旧桥梁进行翻、改建,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5•加强客、货运输车辆管理,对货物运输车辆,特别是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燃气运输车辆,加大检查力
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煤矿。
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
组和技术工艺升级,适度保留煤矿企业,全面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大力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不断深化煤矿水害、火灾、瓦斯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煤矿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
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三)非煤矿山。
加快非煤矿山企业整合及兼并重组,非煤矿山小型矿山所占比重低于90%非煤矿山企
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综合利用,绿化环境、恢复生态。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四)危险化学品。
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合理确定化工园区的安全容量,优化园区的布局,
实现园区一体化“三集中”管理(集中园区安全管理、集中重大危险源监控、集中消防、环保、应急救援资源的综合利用)。
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民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加
油、气站除外)企业的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
(五)烟花爆竹。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业规划,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建立完善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建立流向登记、监管信息化系统,深化超量储存、运输及超规格、超品种礼花弹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消防(火灾)
1•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消防站建设,达到应建数80%以上,实现火灾事故的就近救援。
(责任单位:
市公安消防支队)
2•贯彻落实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老年人福利机构、展览馆、交通枢纽、水上单位等9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专项检查治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促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消防安全标
准化“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文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七)油气管线。
健全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联合审批制度,建立管道数据库。
按照行政区域和部门职责,抓好本行政区域内输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
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商务
局、市城管局、中国石油西气东输武汉管理处、中石油襄阳分公司、中石化襄阳分公司、中石化管道储运襄阳输油管理处)
(八)农业机械。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办证、检测及驾驶员考试发证工作。
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新增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办证率、检修率及驾驶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农机办)
(九)特种设备
1 •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原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特种设备抽查检查合格率达到100%特种设备检验达标率达到
100%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2•针对电梯使用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维保工作开展情况、电梯远程监控安装及使用情况、电梯重点部位及重要功能安全状况、电梯专项维修基金及维保费用支岀等情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民用电梯使用安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市房
管局)
3•强化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监管,加强对充装单位监督检查,防止充装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消防支队)
4.对全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有效排除起重设备安全隐患,预防较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
市城建委)
(十)校车。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等教育单位的
校车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安监局)
(^一)工贸行业。
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
金建材、机械制造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各行业主
管部门)
五、创建安全示范社区、企业
(一)安全社区创建。
将安全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的前提,统筹规划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城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市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自护
能力。
力争到2017年底,有20个左右的社区被命名为“湖北省安全社区",有100个左右的社区被命名为“襄阳市安全社区",使安全社区覆盖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
公室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
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每年至少
2家单位获得省级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创建安全保障城区
(一)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
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健全完善城区自来水、雨水、污水、电力、路灯、
燃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搞好地下管线的隐患排查治理。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
(二)合理布局城区加油(气)站。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商务局)
(三)科学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民防办(地震局)、市国土
局、市城建委、市民政局)
(四)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外迁。
推进中心城区的专业市场转迁,解决专业市场不符合安全规范、无消防通
道等重大火灾隐患。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区、市消防支队、
市城建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
(五)燃气管网隐患排查治理。
对城区部分燃气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牵头单位:
市城建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燃气公司)
七、提升安全发展保障能力
(一)职业危害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配备相应的专业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
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信息系统,加强企业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三同时”监管。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卫计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2•建设业务范围覆盖各县(市)区的职业病防控中心,从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对从业人员的危害。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二)高危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利用信息化和物联网技术,建设并完善视频监控、远程监测、自动报警、智能识别等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全市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储存库等重点领域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依托市安全生产科技教育中心、企业等社会优势资源,建立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职业卫生等专家库,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技研发、事故分析鉴定、检测检验、职业危害监测、安全评价、认证与咨询等技术服务。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建设危险化学品、城市公共设施、高层建筑防火等行业(领域)市级专业
应急救援队伍,分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
完成时限:2016年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民防办)
(五)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
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管理)队伍建设;定期更新监管人员执法装备及检验检测设备;加大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