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电力通信管线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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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电气工程

7.5.1电力管线

1. 本次设计范围为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桩号K5+116~K5+500)、中兴一路(桩号ZK0+000~ZK0+220)市政工程电力通道工程设计。

2.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北部工业板块市政工程详细规》和《杭州湾市政规划》,10千伏及以下线路地下敷设,电力通道采用电缆排管,滨海六路(桩号K5+116~K5+500)电缆排管中心距道路中心线28米(道路红线内1.5米)处,设计电力通道与西侧综合管廊电力通道相接;中兴一路(ZK0+000~ZK0+220)道路的东侧设置电力通道(电缆排管),电缆排管中心距道路中心线19米(道路红线内1.0米)处。

3. 电力电缆主排管材料均采用采用玻璃钢管,规格为BB(玻璃钢管)-200/8。

4. 根据电缆沿线连接需要,电力通道每隔200m左右设电缆排管分岐到对面区域,排管穿越机动车道时埋于道路结构层下,管顶覆土不小于0.7米;过桥排管敷设于人行道夹层内。

5.每隔60米左右设一个2.5m×3.0m的电力工作井。

6.电缆排管坡降随道路坡降,纵向排水坡度不小于0.3%,以保证管内排水畅通。

7.5.2 通信管线

通信网络(主要包括管位、管孔和骨干传输线缆)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应当加强政府对其建设与管理的指导和调控。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地下空间,管道建设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各类弱电线路敷设于同一管位,按本区规划路网布局敷设通信管线。

1. 本次设计在滨海六路(桩号K5+116~K5+500)道路的南侧布置通信排管,

设计通信排管与西侧综合管廊通信通道相接,通信排管中心距道路中心线28米(道路红线内1.5米)处,埋设于人行道下;在中兴一路(ZK0+000~ZK0+220)道路的西侧布置通信排管,通信排管中心距道路中心线19米(道路红线内1.0米)处。

2. 通信通道主干管由UPVC波纹管束组成,规格为Ф110UPVC波纹管束。

3. 在管束纵向每隔150米左右设一组横穿道路的过路排管,规格及数量为

1X6孔Ф110UPVC波纹管管束,过路排管埋于道路结构层下,砼包封。在过路管终端道路红线设小号通信直通人孔井。过桥排管敷设于桥上人行道下夹层内。管道进入人孔处,管道底部距人孔底板净距不得小于0.4m,管道顶部距人孔内上覆顶面净距不得小于0.3m。

4. 每隔80米左右设一个中号通信人孔,做法详见国标<<通信管道人孔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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