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校企合作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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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校企合作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整合优质资源,提高

学院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

号)及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

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与行业协会、商会、公司企业在

招生就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合作。

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服务企业原则。为企业服务是学院的指导思想,

也是校企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学院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各种人才培训。

(二)校企互惠原则。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

基础,通过合作,企业应达到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升员工

素质等目的;学院应达到增强教学实力,促进产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

(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

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开拓、创新、合作、共赢”,以

服务换服务,共建共享、共赢共进的机制。

(五)过程监控原则。实施项目过程监控,学院校企合

作工作机构将项目运行情况和动态变化及时汇报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危机管理机制,遇到突发或不可抗拒的阻碍及时调整和改进。

(六)绩效考核原则。科学规范执行立项、审核、监控、

考核、验收、评价的项目管理流程,按照项目建设时效性和

贡献率实施绩效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机构

(一)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

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

调校企合作各项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二)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机构,是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

构,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管理指导、统筹协调、服务和考评。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1、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学校校企合作

政策、规划和管理机制;2、对有重大投入的校企合作项目

进行论证和审批;3、负责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

问题;4、对校企合作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分析;5、适应产业发展趋势,部署新任务;

6、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验收考核、绩效评价等。

二)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

1、编制学校校企合作办学计划;

2、起草和修改学校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制度;

3、审核合作办学项目;

4、监控合作办学项目实施;

5、协调和解决校企合作办学的相关问题;

6、牵头举办校企合作论坛;

7、负责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年度考核。

第三章内容要求第六条

合作条件

(一)合作单位

民政行政部门注册备案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备案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合作要求

合作的单位要具有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

台,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度。

(三)不宜校企合作范围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七条共建内容

(一)共建专业课程体系。根据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企业

人才需求,与企业专家一起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探索现代学徒制,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二)共建师资队伍。推进学院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

作制度,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客座

教授或特聘教授),共建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构成的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服务教学,服务企业发展。

(三)人才培养合作。校企协同育人,围绕产业需要,

在专业课程体系内推行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为行业企业输送复合型、发展型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四)社会培训合作。发挥场地、设施、师资、教学实

训设备,网络及教育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五)共建实训基地。吸引企业以投入资本、知识、技

术、管理等要素为方式参与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扩展和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优化实习实训条件。

(六)科研技术服务。开展技术服务,发展校企科研开

发项目,校企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和推广,利用科研成果和专业技术为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可聘请企业技能大师进入学校开设工作室、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

(七)校企文化交流。引入产业文化进学校、行业文化

进专业、企业文化进课堂、职业文化进课程,融人文文化、职业精神于技能教育过程之中,促进学校文化服务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八条

合作形式

一)工学交替模式

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院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院密切

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技能教育。其方式为学生在学校上理论课,在合作企业接受工作技能训练,按双方共同制订的教学计划实施交替。

二)“订单”合作模式

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委培协议,招生时与家长签订委

培用工协议,实现招生、实习、就业联体同步。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院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

三)顶岗实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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