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版)
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质量检验
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质量检验总则Inspcctiori criteria of the quality ofcllnical chemistry in vltro diagnostic kits-General guideline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的质量检验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临床实验室常规检验用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的质量检验。
2质量要求下列要求适用于冻于、干粉及液体试剂。
但液体试剂可免去含水量的检验。
2.1外观于粉试剂应为白色粉末。
液体硎剂溶液的外观应澄清、无异物。
冻干品或干粉试剂经复溶后,其溶液应澄清、无异物。
2.2质量检验内容线性范围,批内精密度(瓶间差)、批同精密度(批间差)。
准确度,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含水量,稳定性。
3检验实验3.1外观目测法。
3.2仪器比色法测定时可使用配有恒温剥置的、波长范围包括340 nm到700 nm的分光光度计。
测定吸光度的灵敏度应达到0.001 A以上,比色光径应为1.00 cm,恒温装置在设定温度的变化范围应在±0.1℃以内。
3.3试剂和水3.3.1试剂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坷使用分析纯以上试剂。
3.3.2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固药典》。
蒸馏水一规格的蒸馏水或纯水。
3.4线性范围确立线性范围至少应取6点(包括线性范围的下限(或零)、中间浓度及上限(高浓度))。
每点应重复测定3次。
根据式(1),(2),(3)计算出直线方程y=a+bx。
(1) (2) (3)式中:b——回归线的斜率;——回归线截距的绝对值;r——回归系数;Xi——测定管溶液的浓度;Yi——3次重复测定的与测定管溶液浓度相对应的吸光度均值;i——1,2,3,……,n;n——测定样本数;当测定结果符合下列指标时,表明在此浓度范围内溶液浓度与吸光度变化呈良好线性关系。
r2≥0.995W,与回归线的偏差≤2%。
3.5精密度3.5.1 批内精密度(瓶间差)的测定用同批号20份待检试剂分别测定1份血清样本(浓度略高于参考范围上限)。
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要求规范(2017版)1204(可编辑修改word版)
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 版)本规范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规范是对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产品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规范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规范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调整。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利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对被测物质进行定量检测的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包括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的酶促及非酶促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测定试剂)的注册技术审查。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以下简称《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 号)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分类代号为 6840。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临床意义、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的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办法》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 年第44 号)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如需提供)主要原材料(例如各种天然抗原、重组抗原、单克隆抗体、多克隆抗体以及多肽类、激素类等生物原科,辣根过氧化物酶、碱性磷酸酶等标记用酶、磁微粒及其他主要原料)的选择、制备、质量标准及实验验证研究资料;校准品、质控品的原料选择、制备、赋值过程及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包括具体溯源链、实验方法、数据及统计分析等详细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技术是临床医学中用于诊断、预测、预防、监测和管理疾病的一种重要工具。
在其使用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以确保其可靠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体外诊断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性能评价体外诊断试剂技术的性能评价是指对其敏感性、特异性、精密度、回归关系、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在进行技术性能评价时,需要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同时,还需要确保评价的可重复性和可靠性,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二、临床实验室验证体外诊断试剂技术在临床实验室中的应用需要进行验证,验证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和适用性。
验证过程包括设定验证样本、进行验证实验、分析验证结果等。
验证样本应包括疾病样本、健康样本和不确定样本,以确保验证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三、质量控制体外诊断试剂技术应设有质量控制规程,包括质量控制样本的选择、制备、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质量控制样本应与临床样本具有相似的性质和浓度,以确保质量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同时,还需要对质量控制结果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标准化和认证体外诊断试剂技术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和制造,并通过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标准化和认证可以确保试剂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促进其在国内外市场的交流和应用。
认证的范围包括试剂的生产工艺、原材料和成品检验等方面。
五、应用指南和培训为了提高体外诊断试剂技术的应用水平和准确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应用指南和培训计划。
应用指南包括试剂的适应范围、操作方法、结果解释等内容,可以帮助用户正确使用试剂。
培训计划可以通过定期培训班、培训资料等形式开展,以提高用户的操作技能和知识水平。
六、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体外诊断试剂技术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
质量管理包括试剂的质量追溯、质量控制、不良事件报告等方面。
IVD技术要求审评要点
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技术要求审评要点(试行)一、总则:1.1产品技术要求格式参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1.2产品技术要求中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与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号相对应。
1.3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化要求。
1.4如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注明相应标准的编号和年代号。
1.5不适用的内容,技术要求中可以缺省,比如附录。
1.6本文所列为常见性能指标,试剂盒具体性能指标可参考相关国行标、指导原则。
1.7本文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按照定性、半定量、定量分别描述,其中部分内容前后多次出现,后面细节要求基本同前,不再赘述。
1.8对于免疫层析法试剂的膜条宽度、液体移行速度,以及生化试剂的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分析灵敏度等个性化指标要求,单独放在第六章节进行描述。
1.9对于单独申报的校准品、质控品的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可参阅YY/T 1549-2017《生化分析用校准物》、YY/T 1652-2019《体外诊断试剂用质控物通用技术要求》等。
二、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与申请注册的产品名称相一致(如申请表、说明书)。
三、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3.1包装规格同一注册单元不同包装规格,在此处明确(同产品说明书)。
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的产品,应明确不同型号的划分说明(可采用图示和/或表格的方式)。
3.2主要组成成分此部分内容同说明书。
但备注部分仅需要明示校准质控品批特异、值见标签或靶值单。
注:单试剂、双试剂、多试剂原则上不划分为一个注册单元;干粉和液体试剂如果组分一致可划分在一个注册单元(干粉试剂性能指标要求更多)。
四、性能指标4.1 定性检测试剂盒4.1.1 外观符合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外观要求。
例:试剂盒包装标签清晰;液体组分为无色或淡黄色,无沉淀及絮状物,无渗漏。
4.1.2 净含量(适用时)试剂盒中液体组分装量应符合如下要求:a) 对于需要抽提使用的液体组分,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版完整版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版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附件4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本规范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审评规范是对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产品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规范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规范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调整。
一、适用范围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或血浆中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含量。
从方法学考虑,本规范主要指基于分光光度法原理,利用全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在医学实验室进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定量检验所使用的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
本规范不适用于干式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但适用处可参照执行。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管理类别为Ⅱ类,分类代号为6840。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临床意义、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第44号公告)相关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9.11•【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施行日期】2014.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为指导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工作,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自2014年10月1日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9月11日附件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包括与已上市产品进行的比较研究试验)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申请人应在符合要求的临床单位,在满足临床试验最低样本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产品临床预期用途、相关疾病的流行率和统计学要求,制定能够证明其临床性能的临床试验方案,同时最大限度地控制试验误差、提高试验质量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临床试验报告是对临床试验过程、结果的总结,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文件之一。
本指导原则仅对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提出了一般性的要求。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发展快、专业跨度大、临床预期用途各异的特点,不同临床预期用途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法及内容不尽相同。
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预期用途,制定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修订本指导原则。
临床化学试剂(盒)技术审评规范标准
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1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特点,为规范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以下简称试剂(盒))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分光光度法原理,利用全自动、半自动仪器或分光光度计,在医学实验室进行临床化学项目定量检验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盒)。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管理类别为Ⅱ类。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试剂(盒)命名的原则试剂(盒)名称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质的名称;第二部分:用途;如测定试剂盒;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
例: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二)试剂(盒)的结构组成试剂(盒)的组成形式:单试剂,双试剂,多试剂;试剂盒的性状:干粉或液体。
(三)工作原理试剂(盒)通过各自不同的反应原理,最终以比色、免疫比浊或速率方法在具有分光光度系统的仪器上,利用Lamber-Beer定律,即物质对单色光吸收的强弱与吸光物质的浓度(c)和液层厚度(b)间的关系的定律,对被测物质进行定量分析。
(四)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试剂(盒)适用以下相关标准:1.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YY/T 0316-2008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3.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注:以上标准适用最新版本。
(五)产品的预期用途试剂(盒)的预期用途应体现为对临床样本成分的定量测量。
(六)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1、外观目测检查,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正常外观要求。
(一般要求试剂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净含量用通用量具测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3、试剂空白3.1 试剂空白吸光度用指定空白样品测试试剂(盒),在测试主波长下,记录测试启动时的吸光度(A1)和约5分钟(T)后的吸光度(A2),A2测试结果即为试剂空白吸光度测定值,应符合生产企业给定范围。
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第32号)
附件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是评价产品安全有效性的重要支持性资料之一。
科学合理地开展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确定产品的各项分析性能指标,是产品设计开发的关键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定量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充分的分析性能评估,并整理形成注册申报资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所述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是指可测量分析物(analyte)的量或浓度并以适当单位的数字量值表达结果的试剂,其产品预期用途一般描述为“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某样本中的分析物浓度或含量等”。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基于量值检测并通过阈值判断结果的定性检测试剂或半定量检测试剂。
本指导原则主要描述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的原则性要求,如申报产品已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原则,其分析性能评估可同时参照相应产品的指导原则进行。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定量检测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编码为6840。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相关产品注册和变更注册的分析性能评估,包括申报资料中的部分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应当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注册审查要点(一)分析性能评估的总体要求1.检测系统的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的检测系统是指由样本处理用产品、检测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检测设备等构成的,可完成样本从处理到最终结果报告所有阶段的组合。
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审评规范
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本规范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规范是对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产品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规范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规范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调整。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利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对被测物质进行定量检测的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包括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的酶促及非酶促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测定试剂)的注册技术审查。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分类代号为6840。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临床意义、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的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办法》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如需提供)主要原材料(例如各种天然抗原、重组抗原、单克隆抗体、多克隆抗体以及多肽类、激素类等生物原科,辣根过氧化物酶、碱性磷酸酶等标记用酶、磁微粒及其他主要原料)的选择、制备、质量标准及实验验证研究资料;校准品、质控品的原料选择、制备、赋值过程及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包括具体溯源链、实验方法、数据及统计分析等详细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验收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验收标准第一篇: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验收标准附件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第一章机构与人员第一条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知识。
第二条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对诊断试剂质量具有裁决权。
其中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质量管理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三条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检验学中专以上学历;企业保管、销售等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质量管理、验收、保管、销售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章制度与管理第五条应根据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工作程序。
(一)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内部评审的规定,质量否决的规定,诊断试剂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出库、运输、售后服务的管理,诊断试剂有效期的管理,不合格诊断试剂的管理,退货诊断试剂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人员培训的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二)质量管理职责应包括: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信息技术等岗位的职责。
(三)工作程序应包括: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的程序,诊断试剂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出库、运输、售后服务等程序,诊断试剂销后退回的程序,不合格诊断试剂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应建立购进、验收、销售、出库、运输等内容的质量管理记录。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七条应有明亮整洁的办公、营业场所,其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第八条应设置符合诊断试剂储存要求的仓库,其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60平方米,且库区环境整洁,无污染源;诊断试剂储存作业区应与经营、办公等其他区域有效隔离;库房内墙、顶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临床化学试剂(盒)技术审评规范
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1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得要求并结合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得特点,为规范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以下简称试剂(盒))产品得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分光光度法原理,利用全自动、半自动仪器或分光光度计,在医学实验室进行临床化学项目定量检验所使用得体外诊断试剂(盒)、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管理类别为Ⅱ类。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试剂(盒)命名得原则试剂(盒)名称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质得名称;第二部分:用途;如测定试剂盒;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
例: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二)试剂(盒)得结构组成试剂(盒)得组成形式:单试剂,双试剂,多试剂;试剂盒得性状:干粉或液体。
(三)工作原理试剂(盒)通过各自不同得反应原理,最终以比色、免疫比浊或速率方法在具有分光光度系统得仪器上,利用Lamber-Beer定律,即物质对单色光吸收得强弱与吸光物质得浓度(c)与液层厚度(b)间得关系得定律,对被测物质进行定量分析。
(四)产品适用得相关标准试剂(盒)适用以下相关标准:1、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YY/T 0316—2008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得应用;3、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与提供信息得符号;注:以上标准适用最新版本。
(五)产品得预期用途试剂(盒)得预期用途应体现为对临床样本成分得定量测量。
(六)产品得主要技术指标1、外观目测检查,符合生产企业规定得正常外观要求。
(一般要求试剂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2、净含量用通用量具测量,液体试剂得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3、试剂空白3。
1 试剂空白吸光度用指定空白样品测试试剂(盒),在测试主波长下,记录测试启动时得吸光度(A1)与约5分钟(T)后得吸光度(A2),A2测试结果即为试剂空白吸光度测定值,应符合生产企业给定范围。
临床生化检验方法与试剂盒评价
对
第第181页8页
第二节 临床生化检验方法的性能评价
一 方法学的性能指标 二 方法学性能评价的内容 三 方法学评价试验 四 临床生物化学方法学性能判断
第19页
可靠性
一 方法学性能指标
准确度 精密度
实用性
方便性 安全性 可测范围
经济性 简单快速
第20页
准确`度
准确度(accuracy)的传统定义是指测定值 与“真值”的接近程度。是指一次测定的结果 与被测物真值的接近程度。
①制订分析质量目标 ②仪器性能评价 ③确定对比检测系统
④初步评价检测系统
⑤比对
步内
骤容
可接受性判断
第16页
允许不精密度、允许偏倚和 允许总误差
准确度和精密度
参考系统或 公认的测定系统
性能指标
40-100例
测定系统的关键要素
方法学
试剂配方 和来源
操作程序
测定系统
仪器
第17页
校准品
全球性可比性战略实施
第9页
图21-1 各级参考物质和校准品的关系及其量值传递过程
第10页
三 量值溯源
溯源性
溯源性(traceability)是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 定度(uncertainty)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 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 常是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称 为溯源性。其不间断的比较链称为溯源链。
常规校` 准品
校准(calibration)指的是对由仪器、方法和试 剂所组成的检测系统的校准过程。 电解质、酶类、其他生化指标应合理选择校准品
第7页
标准品 校准品 质控品
一级标准品用高纯化学物质(纯度>99.98%)直接通过称重 配制的溶液,是唯一值。一般由国家标准计量局出具证书。 二级标准品某种成分的浓度可用公认的参考方法测定。由参 考实验室或权威学术组织出具证书,如SRM、BCR、IFCC。
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范例
附件1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粤食药监械械(准)字20 第号XXX测定试剂盒(XXX法)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每个试剂盒内装两个试剂瓶,每瓶测试人份为:50人份/ 100人份;每盒总测试人份为:2×50人份/盒、2×100人份/盒。
装量见表1。
表 1 装量单位为mL2. 性能指标2.1 外观和性状2.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2.1.2 Ra组分应为棕色含固体微粒的液体,无板结、无絮状物。
2.1.3 Rb组分应为清澈透明的液体,无沉淀、无悬浮物、无絮状物。
2.1.4 Rc组分应为清澈透明的液体,无沉淀、无悬浮物、无絮状物。
2.2 净含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净含量要求2.3 准确度用产品配套的2个浓度的定值校准品作为样本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与标定浓度的相对偏差应在±10.0 %范围内。
2.4 最低检测限应不大于0.5 ng/mL。
2.5 线性试剂盒在1.0 ng/mL~1500 ng/mL区间内,其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0。
2.6 重复性变异系数CV应≤10%。
2.7 批间差变异系数CV应≤10%。
2.8 分析特异性当样品中甘油三酯浓度≤ 900 mg/dL,胆红素浓度≤ 10 mg/dL,血红蛋白浓度≤ 200 mg/dL,总蛋白≤ 10 g/dL浓度时,测试结果的干扰偏差应在±10%范围内。
2.9 热稳定性取到效期内试剂盒在37℃放置3d,检测其准确度、最低检测限、线性重复性,应符合2.3、2.4、2.5、2.6的要求。
3. 检验方法3.1 外观和性状在自然光线下以矫正视力目视检查,应符合2.1的要求。
3.2 净含量从试剂盒中抽取一瓶试剂,用适用的通用量具测量试剂净含量,结果应符合2.2的规定。
3.3 准确度取产品配套的2个浓度的定值校准品:(300±60)ng/mL、(750±150)ng/mL,将其作为样本进行检测。
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要求规范(2017版)1204
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本规范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规范是对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产品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规范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规范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调整。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利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对被测物质进行定量检测的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包括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的酶促及非酶促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测定试剂)的注册技术审查。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化学发光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分类代号为6840。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临床意义、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的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办法》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如需提供)主要原材料(例如各种天然抗原、重组抗原、单克隆抗体、多克隆抗体以及多肽类、激素类等生物原科,辣根过氧化物酶、碱性磷酸酶等标记用酶、磁微粒及其他主要原料)的选择、制备、质量标准及实验验证研究资料;校准品、质控品的原料选择、制备、赋值过程及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包括具体溯源链、实验方法、数据及统计分析等详细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价
即该试剂盒的检测限为0.13ug/ L
2020/11/20
做法二
依据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CCLS) EP17-A文件指导,进行检测下限评估。制备几份 不同浓度梯度的样品进行检测,建议倍比稀释, 每个浓度的标本作多个复管(n≥16),分析各标 本的检出率(即阳性率)。以标本浓度值gin的Sigmoidal Fit方法拟合成曲线,根据软 件给出的曲线公式计算出当检出率为95%时所对 应的浓度,此浓度即为试剂的检测下限。
2020/11/20
表1 甲状腺球蛋白分析灵敏度实验结果
2020/11/20
空白”0”组的均值为0.098,标准差为0.0137。这 里采用99.7%的可能性来计算检测低限。如上所 述:
LLD= 0.098+3×0.0137=0.139 实际上,若以空白吸光度均值为检测的零点,那
么有99.7%的可能性,每次只做一个空白时,出现最 高的空白吸光度较该空白吸光度均值高0.0137的 3倍,即0.041A。这个吸光度相当于样品具有的甲 状腺球蛋白的量即为本法的检测低限。
2020/11/20
甲状腺 蛋白
(ug/l)
0.25
Ā(A) 0.07625
0.5
0.1
1
0.1228
2
0.1776
4
0.26
8
0.385
左侧的实验结果的实验结果可以做 出该检测系统在低浓度范围的标准曲线。
0.25ug/L组减去空白后的吸光度均 值为0.07625A.假定这段范围内甲状腺 球蛋白量和吸光度间呈线性.因此 0.041A相当于0.25× 0.041 =0.13ug/ L
2020/11/20
资料通用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
受理号:JSZ1800126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报告产品中文名称:PD-L1检测试剂盒(免疫组织化学法)产品英文(原文)名称:PD-L1 IHC 28-8 pharmDx产品管理类别:三类申请人名称:美国丹科北美有限公司Dako North America, In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目录基本信息 (3)一、申请人名称 (3)二、申请人住所 (3)三、生产地址 (3)产品审评摘要 (4)一、产品概述 (4)二、临床前研究摘要 (6)三、临床评价摘要 (22)四、风险分析及说明书提示 (29)综合评价意见 (32)基本信息一、申请人名称美国丹科北美有限公司 Dako North America, Inc.二、申请人住所6392 Via Real, Carpinteria, CA 93013 United States 三、生产地址1170 Mark Ave. Carpinteria, CA 93013 United States产品审评摘要一、产品概述(一)产品主要组成成分试剂盒主要组成成分见表1。
表1 试剂盒主要组成成分(二)产品预期用途本试剂盒用于定性检测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NSCLC)组织中的PD-L1蛋白,检出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样本中的PD-L1表达(≥1%)可能与使用OPDIVO®(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后的生存期延长相关。
(三)产品包装规格50 测试/盒(四)产品检验原理本试剂盒包含采用PT Link预处理模块和组织染色机(Autostainer Link 48)完成FFPE样本的免疫组织化学IHC 染色操作所需的优化试剂和染色程序。
使用PD-L1单克隆抗体或者阴性对照试剂与样本共同孵育后,依次用宿主一抗的特异性信号增强剂和即用型显色试剂(含偶联到葡聚糖聚合物骨架上的二抗分子和辣根过氧化物酶分子)进行孵育。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价
由此可见,分析性能评价在IVD中的重要性, SFDA是参照FDA和欧盟的标准移植过来的, 并更接近于FDA的要求。 SFDA医疗器械管理与国际接轨非常快,体 外诊断试剂划归医疗器械管理后,一个明 显的变化就是规范性加强了,但医疗器械 行业发展水平远不如药品,这种矛盾在现 阶段无疑会造成一种冲击。 解决办法:逐渐引导,逐步接轨
体外诊断试剂 分析性能评价
产品注册和知识产权部 朱坤
2020/12/11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定义 分析灵敏度 线性范围 测定准确度 分析特异性 精密度 干扰试验 比对试验
2020/12/11
目录
定义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提及:产品性能 评估是指对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的评估。分 析性能主要包括分析灵敏度、分析特异性、测定范围、测 定准确性、批内不精密度、批间不精密度等。 美国FDA:对于一个新的IVD产品,上市前许可(510k)考 察是以分析性能评价作为基础的,因为临床性能评价不总 是被要求的,其包括新诊断产品的偏倚和不准确度、不精 密度、分析特异性、分析灵敏度等。 CE认证:分析性能的要求包括灵敏度、特异性、准确度、 可重复性、检测限度和测量范围等已知具有关联性有必要 控制的信息
9.33% M6
8.00E+01 -
2020/12/11
相关指导性原则
美国国家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CCLS)的系列指 导性文件,是关于如何对体外诊断产品进行分析性能评估 的试验方法。建议大家了解、学习一下NCCLS的系列指 导性文件,逐渐采用文件中推荐的试验方法进行质量研究, 使对产品分析性能评估的试验过程严谨、规范,以提高产 品分析性能评估结果的可靠性。目前是审评中心的建议, 非强制性,是逐渐的趋势。 卫生部的部颁标准WS/T-1999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质 量检验总则 国家标准的报批稿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 通用技术要求 ,由SFDA组织制定
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 规范(2017版)(征求意见稿)
能评估资料: (1)申请人名称; (2)性能评估方法、要求; (3)性能评估所使用试剂(包括校准品、质控品)的
名称、批号、有效期; (4)应提供使用的仪器型号、序列号(SN); (5)性能评估的时间、地点、检验人员; (6)性能评估的具体数据及分析判定; (7)性能评估审批人签字、审批时间。 2.对于试剂盒,建议着重对以下分析性能进行研究: (1)外观 目测检查,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正常外观要求。(一般要
本规范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 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 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 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 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本规范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调整。
差(B)。
A = |yi ― yi估计值| ………………………………(2)
B
=
|yi
― yi估计值| y……………………(3)
试剂(盒)线性范围内的分析性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线性相关系数 r 应≥0.990;
②线性偏差应不超过生产企业给定值。
(7)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用控制物质或人源样本(高、中、低浓
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 规范(2017 版)(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 (盒)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 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规范是对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一般要求, 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 充实和细化,并依据产品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2版)-推荐下载
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2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特点,为规范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以下简称试剂(盒)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类别为Ⅱ类的、在医学实验室进行定性检测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盒),其中所述“定性”是指只给出阴性或阳性(有反应或无反应、是或非、有或无、正常或异常)两种可能的结果。
定量以及半定量检测试剂(盒)不适用于本规范,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不适用于本规范。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试剂(盒)命名的原则试剂(盒)名称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被分析物的名称;第二部分:用途;如检测试剂盒、检测试纸;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等。
例:肌钙蛋白I检测试纸(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抗角蛋白抗体检测试剂盒(间接免疫荧光法)。
(二)试剂(盒)的组成试剂(盒)的组成形式:如单试剂,双试剂,多试剂;试纸;微孔板等。
(三)工作原理试剂(盒)通过各自不同的反应原理,最终通过仪器检测或肉眼观测,对被分析物做出是或不是、有或无、阳性或阴性、有反应或无反应、检出或未检出的结果判定。
(四)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试剂(盒)适用以下相关标准:1.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YY/T 0316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3.YY 0466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注:以上标准适用最新版本。
(五)产品的预期用途试剂(盒)的预期用途为对临床样本中被分析物的定性检测。
(六)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1. 外观目测检查,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正常外观要求(一般要求试剂无杂质,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签清晰可辨)。
2. 净含量(适用时)用通用量具测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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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