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数据分析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数据分析管理办法

1 数据是指能够客观地反映事实的资料和数字等信息。

2 数据的收集

2.1 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各部门和员工,应及时收集测量和监控活动和体系运行的有关数据,反馈到有关部门。数据应真实可靠,具有可追溯性。

2.2 这些数据包括:施工过程的运作质量记录、产品的测量和监控信息,产品不合格信息、不合格品率、顾客投诉、回访记录、过程运行的测量和监控信息、产品实现过程的能力情况、内外部审核结论、管理评审输出、交付期、供方情况等。收集的数据应有适当的记录。

2.3 各实施部门定期对本部门收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对经分析后认定的重大信息应予以及时传递,使相关部门得到并及时处理信息。

3 统计与分析方法的工具方法

排列图法、因果分析法、数理统计法等。

4 统计分析方法的选用

数据分析可根据汇总的数据实际情况和所要求的结果选用如下统计分析方法:

4.1 排列图法

可用于企管部、技质部、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成控部、市场部等管理部门,通过排列对比分析主要因素的形式,分析不合格原因,掌握问题实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对比整改措施前后的结果。

4.2 因果图

可用于企管部、技质部、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成控部、市场部等管理部门,用于分析结果或影响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找出问题的根源、症结以便解决问题,分析必须得出结论。

4.3 数理统计法

4.3.1适用于技质部、项目部对水泥、钢材、砖、石、砂、防水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试(检)验数据(信息)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汇总,进行分析,判定各种物质的质量状态。4.3.2适用于项目部砼、砂浆的试(检)验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并许定质量等级。

4.3.2适用于项目部、工程部、成控部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判定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和状况。

4.3.适用于各部门对施工过程中各种检查、验收记录和试(检)记录,以及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质量记录中形成的大量数据(信息),根据相应管理工作的需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数据分析。

4.4 其他分析方法

有关的数据分析部门,也可以用其他分析方法进行数据分析,要求分析要有对结果的记录。

4.5本公司必须进行的数据分析

a) 顾客满意或不满意程度,由工程部、成控部按季度或半年或一年的间隔期,在满意度调查或回访保修后进行统计分析一次,资料保存在工程部、成控部;

b) 项目经理部对试块、焊接、热处理及砂浆、砖等试验的数据分析(试验报告本身就是统计技术的应用)和对分项(检验批)的质量分析验评(质量检验评定表本身就是统计技术的应用),由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时进行,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整理进入竣工档案;

c) 分部工程中各分项(检验批)的质量统计汇总分析,由项目经理部在分部工程完工后,质量检验评定时进行,单位工程中各分部的质量统计汇总分析,由项目经理部在单位工程完工后,质量检验评定时进行,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整理进入竣工档案;

d) 公司质量目标的完成或实现情况统计分析,由企管部按季度或半年或一年的间隔期进行统计分析一次,资料保存在企管部;

e) 内部审核不合格项的统计分析,由内审组在每次审核结束后进行,资料保存在企管部

f) 不合格产品的统计分析,由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部、成控部按季度或半年或一年的间隔期进行统计分析一次,资料分别保存在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部、成控部;

g) 对物资、材料供方及其产品的统计分析,由工程部、成控部、项目经理部、技质部按季度或半年或一年的间隔期进行统计分析一次,资料保存在工程部、成控部、企管部;

h) 对劳务供方及其服务质量的统计分析,由企管部按季度或半年或一年的间隔期进行统计分析一次,资料保存在企管部;

上述数据分析的结果应是明确的、可信的。各责任部门根据相应的统计分析结果,制定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4.6 数据分析结果的输出

各部门应将数据分析的结果作为各项质量改进决策、纠正预防措施等措施的输入,为持续改进提供相应的基础支持。

5 统计技术选用原则

5.1 优先采用国家公布的质量控制和检验抽样标准;

5.2 公司自己制定的统计方法,必须经证明它等效或优于国家标准的规定,并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

6统计方法实施要求

6.1 统计方法培训

企管部负责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统计方法培训;

6.2 正确使用统计方法,确保统计分析数据的科学、准确、真实。

7 对统计方法适用性和有效性的判定标准

a) 是否降低了不合格品率,降低了质量损失;

b) 是否能为有关过程能力提供有效判定,以利于改进质量;

c) 是否提高了产量、利润和工作效率;

d) 是否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质量水平和经济效益。

8 工程部、成控部每半年对各部门统计方法应用的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主要的质量问题要求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9 统计技术(统计方法)的应用部门应将统计的结果定期报送至有关部门,以用于质量改进和质量受控信息传递。

10 相关文件

10.1《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10.2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1 相关记录

11.1 MX[QR]-104《统计技术使用情况检查记录》;

11.2 各统计技术应用的记录;

11.3 统计方法培训学习记录

统计技术使用情况检查记录

表号:

序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