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能源系统设计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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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DB XX
浙江省智慧能源系统设计总则
Zhejiang Province Wisdom Energy System Design Guidelines
(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科学、规范地建设智慧能源监测系统建设提供整体系统思路与原则,指导智慧能源监管系统的开展,制订本总则。
本标准包括总则、适用范围、术语、能源计量原则、系统网络结构、采集对象与指标、数据源编码等部分。
本标准由XXXX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第2页共21 页
DBXX/T XXX—XXXX
目次
1. 总则 (4)
2. 适用范围 (4)
3. 术语 (4)
4. 能源计量原则 (4)
5. 系统网络结构 (5)
6. 采集对象与指标 (7)
7. 数据源编码 (18)
1. 总则
1.1. 为科学、规范地建设智慧能源监测系统建设提供整体系统思路与原则,
指导智慧能源监管系统的开展,制订本总则。
1.2. 浙江省智慧能源系统的建设应符合本设计总则,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设计总则适用于浙江省级及各个市县级智慧能源系统的建设。
3. 术语
3.1. 智慧能源系统
是指通过对能源生产、储运、转换和消费过程中的能源供给通道上安装计量表计,并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用能数据,实现能源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3.2. 直报系统
直报系统是指省市县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网上直报的系统。
3.3. 数据采集器
数据采集器是在一个区域内进行电能或其它能耗信息采集的设备。
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表计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存储,并通过远程信道与数据中心交换数据。
4. 能源计量原则
4.1. 能耗计量产品
包括全省、各市、各县(市)区能源概况、能源平衡表、能源(煤、石油、电力、燃气、热力)供应情况、能源加工转换情况、能源消费情况、其他能源相关指标(水资源、能源购销存情况、用水量情况、货物周转量、用电量、生活用能等)。
4.2. 独立能源供给计量
对通过独立能源供给的企业,具体计量内容为:
1. 自用的能源;
2. 企业与企业附属集体单位使用的能源;
3. 用作原料与燃料的能源;
4. 生产与生活使用的能源;
5. 主要生产系统与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使用的能源。
4.3. 能源回收利用系统计量
对拥有能源回收利用系统的企业,除了需计量独立能源供给的计量部分外,还需计量回收利用或者供应给其它单位的能源产品种类及数量。
5. 系统网络结构
系统网络拓扑结构采用分层、模块化设计,展示了系统的原理和物理架构的实现机制,如下图所示:
图表5-1系统拓扑结构图
智慧能源监测数据中心按照省、市级数据中心分层规划的整体思想进行设计和建设,包括网络接入、数据中心存储核心区、系统管理、安全服务等,层次和分区明确,保证数据中心建设的安全、可靠、稳定。
各地市级数据中心与省级数据中心统一搭建,省、市级智慧能源监管平台软件同时开发,市级平台软件开发完成后统一下发,各市应用系统独立运行,能源消费采集数据通过数据采集平台向市、省数据中心发送,最终实现能源数据从市到省的自动上报,实现市级平台和省级平台的对接,便于各部门监管与指导。
智慧能源监测数据中心架构将分基础层、数据支撑层和应用平台构建,其中基础层配备服务器、采集器、接口机、网关等硬件设置以及信息安全系
统,数据支撑层将对各行业领域、各政府部门以及重点用能企业采集到的能源数据进行处理和交换,最后供政府、企业、公众等不同应用平台进行应用。
6. 采集对象与指标
6.1. 面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指标体系
6.1.1. 工业能耗监测指标
1) 企业基本信息指标
表格6-1企业基本信息指标
2) 企业能耗指标
表格6-1企业能耗指标
(说明:浙江省已经建立了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详细能源数据收集与管理的指标体系,限于篇幅,此处暂不完整列出。
)
6.1.2. 建筑监测指标体系
1) 建筑基本信息指标
表格6-2建筑基本信息指标
2) 建筑能耗指标
表格6-3建筑能耗指标
3) 建筑可再生能源指标
表格6-4建筑可再生能源指标
4) 建筑环境指标
表格6-5建筑环境指标
5) 建筑空调系统指标
表格6-6建筑空调系统指标
6.1.3. 公共机构监测指标体系
1)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指标
表格6-7公共机构基本信息指标
2) 公共机构能耗指标
表格6-8公共机构能耗指标
6.1.4. 区域信息指标体系
1) 区域基本指标
表格6-9区域基本指标
2) 区域能耗指标
表格6-10区域能耗指标
6.2. 面向企业的指标体系
表格6-11向企业的指标体系
6.3. 能源管理指标
6.3.1. 能源生产与供应指标
表格6-12能源生产与供应指标
6.3.2. 能源储运指标
表格6-13能源储运指标
6.3.3. 能源消费指标
表格6-14能源消费指标
7. 数据源编码
数据源编码为采集器、企业SCADA系统能耗远传组件、企业能管中心,以及区县、市级、省级数据中心之间的能耗数据传输交换协议。
本协议支持以下4种数据传输形式:
1. 由采集器向各级数据中心传输数据;
2. 由企业SCADA系统能耗远传组件向各级数据中心传输数据;
3. 由企业能管中心向各级数据中心传输数据;
4. 由下级数据中心向上级数据中心传输数据(如市级向省级传输)。
为方便描述,本节将能耗数据发送方统称为“子系统”,将能耗数据接收方统称为“数据中心”。
7.1. 传输协议形式
工业能耗数据远传应使用基于IP协议的数据网络,在传输层使用TCP 协议。
能耗数据远传时,数据中心建立TCP 监听,子系统不启动TCP 监听。
子系统主动发起对数据中心的TCP 连接,TCP 建立后保持常连接状态不主动断开,子系统定时向数据中心发送心跳数据包并监测连接的状态,一旦连接断开则重新建立连接。
7.2. 通讯包结构组成 7.2.1. 通讯包组成
传输协议应用层数据结构如下图所示。
其中有效数据的指令内容为经过AES 加密的XML 格式数据。
7.2.2. 数据结构定义
通讯包应用层数据结构详细定义见下表:
其中“有效数据”基本结构:
7.3. 指令内容格式
通讯包中有效数据的指令内容在加密前为XML格式数据,指令内容基本格式定义如下: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oot>
<common>
<uploadtype><!--子系统类型编码--></uploadtype>
<uploadcenter_id><!--数据中心识别编码--></uploadcenter_id>
<subsystem_id><!--子系统识别编码--></subsystem_id>
<collector_id><!--采集器编码--></collector_id>
<type><!--指令类型--></type>
</common>
<!--指令参数节点-->
</root>
DBXX/T XXX—XXXX
所有子系统和数据中心的交互数据包中均需包含子系统类型编码、对应的子系统识别编码和数据中心识别编码。
当子系统类型为采集器时,需要填充<collector_id>字段,其他类型可不填充<collector_id>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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