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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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一旦决策目标确定后,关键在于狠抓工作落实。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对督查工作的认识,完善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健全督查网络,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力度,不仅是推动各项领导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而且对于提高行政执行力、塑造良好的部门形象、改进和优化政风行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目前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加强政务督查的措施作些粗浅的研究探讨。

一、目前政务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督查工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各项税收政策与行政管理措施的执行效果来看,当前地税部门督查工作也还存在着一定的形式主义,存在着一定的平衡照顾,存在着一定的好人主义,甚至极个别政策、制度、措施还是仅仅停在嘴边、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通报代替检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具体来讲,影响督查工作开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口头上的重视不等于行动上的落实。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并不能真正认识到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督查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仅仅是发发通知、打打电话、填填报表,期限到了催一催,检查来了汇汇报,做了不多,不做不少,是可有可无的事,没有督查,工作照样可以完成。有的部门尤其是极少数领导在工作中缺少督查工作意识,重调查研究、重决策部署,缺少督促检查,对目标的落实情

况关注不够,尚未形成紧咬决策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是制度机制上不够完善。工作机制是影响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同时,制度是影响督查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来自于督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地税部门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督查工作制度,尚未形成一套简便、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操作流程。工作中缺少计划、没有重点、方法单一,督查的随意性较大,这直接导致了督查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程序不够明确,操作不够规范,督查工作结果运用不够到位,进而影响了督查工作实际效果。

三是督查力度上不够到位。在政务督查的实践中,还存在着抓而不实、抓而不力,以及推诿扯皮、淡化责任等问题。有的搞搞形式,做做样子,走马观花,不深入基层、不调查实情、不研究分析、不解决问题;有的把督查机构当“收发室”、“二传手”,只图形式,不抓落实,不问实效;有的落实督办件责任不清,不得要领,落实不到位;有的不注意钻研业务,力气没少下,效果不明显,徒劳无功。

四是督查网络上不够健全。主要是督查的机构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督查队伍素质尚待提高,督查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由于受人手少、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局限,目前地税部门的督查工作大都处于被动状态,工作的形式停留在文件督查、电话催报、会议汇报等简单的方式,没有能够真正按照各级党组集体的决策及各单位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关注的焦点

等重点内容,有的放矢地逐条细化分解,主动系统地开展督查落实,缺少相应的工作力度和措施,督查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到位。

二、加强政务督查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规范性,完善督查机制。政务督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符合地税部门职能特点和客观实际的政务督查机制,形成完善的督查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在认真总结经验和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地税部门的政务督查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等。特别是对于上级领导批示事项、本单位“三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定事项、领导交办安排事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纳税人请示事项的办理,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起简便高效的督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务督查行为。二是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度。对于各项政务督查活动与督查事项,要详细制定操作细则,认真明确督查目的、内容、组织形式、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记录,完备各项程序手续,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督查工作责任。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影响全局的工作,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督查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三是建立督查考核结账与督查工作结果运用制度。对督查结果要积极、主动、迅速反馈,并加强督查结果的利用,做到举一反三,促进全局其他相关工作的

开展。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向领导做好汇报,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备案;将督查工作与机关工作的日常监控结合起来,督查工作结果列入科室年终考核目标,通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建立起督查工作的日常监控制度,建立健全地税部门督查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实效性,创新督查方式。在新形势下,地税部门政务督查工作必须适应部门的职能特点,必须针对系统工作实际,必须考虑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有效,必须坚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一是要在手段上创新。按照领导的要求和工作落实的需要,积极创新督查工作方法,运用有效的督查方式提高工作落实效果,如制发督查工作通知单、印发领导批示、实行督查情况通报、对领导进行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等,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建立定期督办检查制度,实施重点督查,深入调研,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准确信息。二是要在方法上创新。进一步完善督查各项工作制度,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减少督查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督查工作的计划性;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明确督查工作重点,变“被动督查”为“主动督查”转变,增强督查工作的全局性、主动性和时效性;规范督查工作流程,明确督查工作要求,增强督查工作的规范性。可以考虑在机关每个科室设立督查信息工作联络员,建立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工作落实负责、联络员及时进行督促提醒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系统各方联动、信息反馈顺畅督查工作

机制。三是要在方式上创新。将督查与调研结合起来,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督查工作全过程,坚持以掌握情况、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实践为原则,深入了解、分析、研究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的情况,对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要在督查调研中,善于发现和勇于发现问题,深挖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注重主动性,突出督查重点。在工作任务繁重、督查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必须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抓督查,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一是突出全局性决策事项抓好督查。紧紧围绕国家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围绕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省市局重要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突出年度重点工作抓好督查。紧紧抓住年度工作要点,实施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按时间进度要求抓好督促检查。三是突出阶段性重点抓好督查。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的变化,组织抓好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确定事项,以及省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的督查。四是突出领导关注的问题抓好督查。在督查工作中,深刻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准确接轨上级领导思路,牢牢把握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及时跟踪督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切实推进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举措的有效执行与落实。五是突出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抓好督查。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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