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节选自供应链金融产品手册(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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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
一.产品定义
授信申请人以其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我行出质,我行向其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仓单可分为普通仓单和标准仓单1两种。
仓单质押业务与存货质押业务在客户营销、授信审批及放款操作等环节非常类似,两者的区别在于:
1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等总行正在研究制定,由于其风险特点和具体操作与普通仓单质押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手册不做具体介绍。待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后,总行将下发全行使用。
(一)存货质押模式下,客户将有形的货物交由监管企业代我行保管并设定质押,属动产质押范畴;仓单质押模式下,客户将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仓单直接交由我行进行占有并质押,属权利质押范畴;
(二)存货质押业务下,如客户采用总量控制模式,则客户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即可自由换货;仓单质押业务下,由于仓单已质押我行,且仓单的部分分割难度较大,因此我行不接受动态模式的仓单质押业务;
(三)存货质押业务下,监管企业承担的是监管责任,即按我行要求妥善保管库存货物并监督其变动情况,我行可随时知晓库存货物的相关情况,对库存货物的控制力较强,因此对监管企业的信用要求相对要低;仓单质押业务下,我行控制的仅是仓单凭证,因此对仓储公司的违约偿付能力有较高要求,须对其核定相应的额度。
二.产品优势
(一)对于借款人
1.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担保形式,拓宽了客户融资渠道且融资成本较低。
2.能够盘活存货资产、降低客户因增加存货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加客户流动资金,使物流与资金流形成了较为良性的互动。
(二)对于仓储公司
1.利用能够为货主企业办理仓单质押贷款的优势,吸引更多的货主企业进驻,保证有稳定的货物存储数量,提高仓库空间的利用率。
2.促进仓储企业按照银行要求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服务,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对于银行
1.拓展新中小客户群,以批量操作的模式降低业务成本,并能在承受相对较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大的综合收益。
2.降低授信风险,简化操作流程,降低了客户经理的工作量。
3.仓单是可以背书转让并具有一定流通性的权利凭证,银行处置相对方便。
三.适用范围
(一)除仓单项下货物以外缺乏其他合适的(抵)质押物或者担保条件的客户。
(二)合作的仓储企业愿意配合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并承诺配合实现质权。
四.准入管理
仓单质押客户也可细分为生产经营型客户及贸易流通型客户,客户选择标准与存货质押业务基本相同,请参照本手册存货质押业务的相关介绍。对于仓储公司的准入,应尽量选择国家储备仓库、海关监管仓库、期货交易所注册仓库、国内外知名大型仓储企业所属仓库及我行自管或指定的仓库,具体可参照《中信银行物流监管企业管理办法》。对于仓单项下货物的准入,请参照本手册存货质押业务的相关介绍。
五.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除基本授信资料外,客户和仓储公司还应向我行提供或与我行签
署如下资料或合同(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为例):
(一)借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贸易合同;
(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三)货物物权及价格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发票等;
(四)银企合作协议(我行与仓储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仓储公司向我行提供);
(五)仓单质押合同(我行与借款人签订);
(六)质押背书后的仓单;
(七)货物财产保险单原件、保费发票复印件。
六.授信审批政策
与一般授信业务的审批政策一致。
七.业务流程
(一)简化流程
客户申请→授信调查→授信申报与审批→签署银企合作协议(我行、仓储公司)→动产入库→出具仓单→借款人支付仓储和保险费用→仓单交由我行质押→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合同→放款→贷后管理→质物提取→还款。
(二)细化流程
以普通仓单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为例,对仓单质押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详细介绍,具体如下:
1.客户申请
我行受理借款人仓单质押授信业务申请后,应要求申请人与仓储公司进行前期沟通,确定货物存储地点、货物类别、与银行合作意向等事项。
2.授信调查
经办机构除对申请人所处行业状况、经营能力、财务情况、信誉情况等进行详尽调查外,还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拟质押货物的购货发票、购销合同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进行尽职调查。同时,应完成对仓储公司的尽职调查。
3.授信申报与审批
经办机构将调查报告、授信资料等提交审批机构进行审查审批,有权审批机构按照我行相关业务品种的审批流程进行业务审批、额度核定等工作。
4.我行与仓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我行与仓储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协议中应明确,未经我行书面同意,仓储公司不得擅自对仓单进行挂失、补办,同时仓储公司应向我行出具《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5.货物入库
借款人将货物交仓储公司保管,同时向我行和仓储企业提交质物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
6.出具仓单
仓储公司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无误后向出质人出具仓单,并在仓
单上签章。仓单应具备以下要素: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存储期间、场所、仓储费、保险金额、期限及受益人、仓单填发人。
7.仓单交由我行质押
客户支付仓储及保险费用后(我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仓单送至我行。我行应首先对仓单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客户在仓单上做质押背书。
8.我行与客户签署授信主合同及相应质押合同。若有回购方对仓单项下货物承担回购责任,则我行还需与其签订《回购协议》。
9.放款环节
(1)确定仓单价值。仓单价格一般以仓单项下货物的发票金额与市场价格孰低的原则确定,价格确定后结合仓单记载货物数量,确定仓单价值。仓单价值确定后,结合授信批复要求质押率,确定本次放款金额。
(2)放款中心对相关的协议、质押手续等进行审核通过后,会计部门负责账务处理及票据签发工作。
10.贷后管理
仓储公司应对所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履行保管责任,并定期向我行反馈信息。客户经理应加强贷后管理,不定期进行核库,并对仓储方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仓储公司监管疏漏、不规范、擅自同意借款人提货等情况应及时向分行反映并提出建议。此外,业务人员还应密切关注仓单项下货物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客户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