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资源论证专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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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资源论证专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高而坤
2009-02-23
(2008年12月2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自2002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水资源论证工作突飞猛进,已成为近年来水资源管理的一个突出的亮点。水利部高度重视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召开这次专题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推动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昨天上午,长江委、珠委、松辽委、河北、内蒙、江苏、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省10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水规总院介绍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内容。今天上午,刘宁总工作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6年以来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客观分析了水资源论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部署了近期水资源论证工作重点;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刚才,四个分组的召集人向大会汇报了分组讨论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说,这次会议总结了成绩,交流了经验,研究了问题,分析了形势,明确了任务,达成了共识,达到了会议预期目的。下面,我对会议作简要总结,并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一是肯定了成绩,增强了信心。刘总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成效进行了系统总结。分组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短短6年时间内,水资源论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分析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水资源论证制度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水资源论证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决策关口,作为参与宏观调控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树立水资源管理权威的重要载体,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节约保护,减少了水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肯定。另一方面,时代的要求和当前的形势,要求进一步深化水资源论证工作,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外围保障。二是工作思路正确,方式方法得当。6年来,我们逐步健全管理与技术体系、培养壮大队伍、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实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付出了巨大努力。这就说明,只要我们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二是交流了经验,开阔了思路。6年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摸索出了许多好的做法,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比较突出的有:一是湖南、湖北、河北等探索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二是珠委、广东、贵州、河北等地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新亮点。三是长江委等在论证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成果。四是各地在如何规范水资源论证方面取得很好的经验,等等。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这些发言和交流材料介绍的好做法、好经验,是他们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的结果,使大家开阔了思路,拓宽了视野,得到了启发,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是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刘总的讲话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面临的形势、水资源开发利用突出问题等方面,对水资源论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作了全面、透彻的分析。刘总的讲话使我们认识到,水资源论证不仅是为取水许可提供技术依据,更要发挥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决策关口的作用,要成为参与宏观调控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实际上,水资源论证工作参与宏观调控已经有所实践。2005年,发改委、水利部叫停了一批项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做水资源论证,这也说明论证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
刘总特别要求,要推进水资源论证从微观层面决策向宏观层面决策发展,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刘总对新形势的分析和要求,指明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发展的方向,对于提高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认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是找准了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刘总的讲话和与会代表的讨论,充分指出了当前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法规体系不完备,技术基础不扎实,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尚未全面启动等。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找准了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刘总在讲话中总体部署了近期工作重点,与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会议,工作思路更清晰了,任务更具体了,工作要求更明确了。
二、抓好落实近期重点工作的几点要求
昨天上午刘总的讲话,高屋建瓴地分析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指出了论证工作方向,部署了近期工作重点。各位参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工作报告,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和要求,回去后要向各单位的领导汇报情况,并进一步组织各有关人员学习、讨论,领会各项要求。下面,我主要针对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两项工作,提一些具体要求。
第一项工作是要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水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规定水利部“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并由水资源司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大家可以看到,《水法》规定的水资源论证的立足点是对规划的论证。所以,如果我们仅停留在项目水资源论证上,我们仅仅捡到的是芝麻,丢掉的是西瓜。水资源论证从建设项目开始,是先易后难,但是不能只停留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这个层面,一定要上升到对规划的水资源论证上去。
近几年来,湖南、河北、湖北、内蒙等部分地区开展了一些相关工作,但从总体上看,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还不能从全局、宏观和战略上适应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需要。刘总在对近期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中,把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近期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我就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谈几点看法。
1、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规划水资源论证,就是在规划编制阶段,从宏观上论证水资源承载能力对规划的支撑与约束条件,提出完善规划的意见以及保障合理用水、预防或者减轻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促进水资源管理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从总体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规划,主要是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的规划,特别是对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对规划进行水资源论证,要把握几个关键环节:一是从总体上回答当地水资源条件能否支撑规划的实施,规划的需水总量不得突破水资源可利用量;二是论证规划需水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三是分析规划的取水、退水影响,论证是否符合水资源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否对涉及到的周边地区或者其他行业、其他方面的发展用水产生明显的影响;四是要提出调整和完善规划的建议;五是要将论证的主要结论和建议反映到规划审批部门,提出的对策与措施应当纳入规划、随规划的实施而一并实施,六是跟踪监督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对规划的水资源论证,达到从源头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目的,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决策关,促进水资源管理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
2、当前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试点先行。鉴于此项工作刚刚起步,缺乏成熟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技术标准,水利部将选择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典型引路,力争用3-5年时间,建立起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技术规范和队伍建设体系。会后,我们将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各流域机构、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水利部各推荐1-2个试点,水利部经筛选后确定为全国试点;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在本流域和区域广泛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