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车投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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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车投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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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城区城市公交车投放方案

2014年12月16日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2月,县政府通过公开拍卖经营权方式出让给广运集团苍溪有限公司经营的城区城市1、2路公交线路经营权将于2015年1月31日期满退出,由县政府收回经营权后重新投放。根据有关规定和苍溪城区城市公交发展实际,学习借鉴省内外其他城市做法,特制定如下投放方案。

一、到期即收回经营权

按照上一轮公交线路经营权拍卖的相关规定和约定,2015年1月31日经营权到期后,即由县人民政府将经营权无条件收回。

二、新投放城市公交线路规划布局及车辆数量

在广泛征求城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及市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基本思路、“合理布局、功能完善、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基本原则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市民多次呼吁开通滨江路公交线路的要求,根据《苍溪县公共交通发展规划》,重新规划布局城区城市公交线路共4条(见附件),先期投放城市公交车24辆,从而解决沿线市民、学生及企事业单位员工出行需求。线路和车辆数量如下:

1路(13.2Km):先期投放车辆8辆,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增加

车辆数,车型为10.0—10.5m公交客车。线路及站点名称如下:

①梨博园—②红旗桥—③77队驾校—④航电站—⑤三清社区—⑥新苍中校路口—⑦陵江三小—⑧程昌大厦—⑨电力公司—⑩建设局路口—○11农业银行—○12苍中校(北门)—○13审计局—○14云峰建司—○15华联超市—○16原冻兔厂—○17友好医院路口—○18明珠幼儿园—○19玄武广场—○20红军渡—○21五里路口—○22陶家垭—○23紫云工业园区(天然气工业园区)。

2路(11.7 Km):先期投放车辆8辆,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增加车辆数,车型为8.3m公交客车。线路及站点名称如下:

①太平村委会—②麻岭水库—③配气站—④原绸厂—⑤北门市场—⑥城郊中学—⑦客运中心站—⑧水厂—⑨电力公司—⑩嘉陵江大桥头(麻纺厂)—○11新华书店—○12陵江镇政府—○13公安局—○14广明国际—○15茨垭梁—○16望水垭—○17望水村—○18铺垭梁。

3路(7.8 Km)(新增):先期投放车辆6辆,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增加车辆数,车型为10.0—10.5m公交客车。线路及站点名称如下:

①77队驾校—②大唐公司—③苍中校新区—④嘉宇新城—⑤图书馆—⑥玉锦龙都—⑦燃建公司—⑧二人民医院—⑨正南门—⑩三医院—○11国税局—○12财政局—○13江岸御园(南门)—○14玄武广场—○15红军渡。

4路(6.7 Km)(嘉陵江二桥、三桥通车后实施):先期投放车辆6辆,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增加车辆数,车型为10.0—1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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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客车。线路及站点名称如下:

①武装部—②嘉陵江三桥—③广明国际—④公安局—⑤嘉陵江二桥—⑥红军渡—⑦玄武广场—⑧明珠幼儿园—⑨友好医院路口—⑩武装部

三、新投放城市公交车经营方式

为了充分体现城市公交的公益性,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照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经营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广交〔2011〕1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苍溪城市公交发展实际,新投放城市公交线路采取国有独资方式,特许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继续经营。

四、投放车型、经营期限及票价

(一)投放车型:按照节能减排和清洁安全的要求,新投放的城市公交车采用汽电两用带空调,发动机后置上档次的宇通大型公交车。

(二)经营期限:参照客运班线的经营许可期限,本轮公交线路经营期限为8年。

(三)票价:一票通程:2.00元/人。

五、公交车站台建设及广告经营权

(一)公交车站台建设。公交站台(牌)设计为不锈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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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使用,广告载体,双面提供公交服务信息,预留夜间光亮电源电路。且公交车停靠区内设置明显清晰的公交车停靠标线,方便交通组织与公交营运安全。公交公司负责承建公交站台(牌),站台(牌)建设资金由公司、县财政各负担50%,经营期限届满,站台(牌)及相关设施无偿完好移交县人民政府。

(二)广告经营权。公司负责合同期内站台(牌)广告位经营管理工作,须免费提供约20%广告位作为公益宣传,具体公益宣传广告位按公司的指定位置设置,并按程序由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审批。公司负责经营期限内公交站台(牌)的维修、维护、清洁、管理等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六、退出经营的公交车处置

本轮公交车已运行8年,且车辆老旧,车况极差,经营期满退出后,按照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约定,车辆下线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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