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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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会发展的评价标准
摘要:社会发展的多重性和多元化,使我们面临着评价的多元化。我们着重分析论述社会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评价机制原理和标准。
关键词:社会发展评价标准;人的全面发展价值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2-000-01
社会发展可以有多种评价尺度: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为物的、为人的等等,社会发展的价值最终应体现为有利于一切人全面发展需要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价值尺度。
一、何谓发展,发展的本质及社会发展标准
发展指的是事物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变化,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更替、生成过程。发展又总是通过如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生产发展、认识发展、社会发展等具体形式体现出来。社会发展,是世界发展总图景中最生动的一幕,具体表现为社会形态内部的革命性变革及社会形态间由低级向高级的更替过程,表现为人类的进化、文明的累积和社会的进步。在社会历史领域,发展与进步、进化、文明永远是相伴生的,因而是同义的。社会由经济、政治、文化基本领域构成,并与自然互为矛盾同一;社会又由人这个基本细胞组成,并以人及其素质的提高为其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社会发展,应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人的素质提高的综合反映,社会发展标准评价是一个综合指
标体系。以人、自然、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价值尺度,突出强调了人的发展在整个社会发展综合指标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人的
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根本价值尺度作用。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对社会综合发展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而更趋成熟的理论形态。法国学者弗朗索瓦?佩鲁在《新发展观》中不但指出了发展应当是“整体的”、“综合的”、“内生的”,应当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文化价值观念变迁、社会转型、生态自然平衡协调,还指出了发展应当适应和满足人的价值、促进共同体内每位成员的个性全面发展。二、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分析
发展目的论问题,是任何一个理论形态的社会发展观所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在社会发展的价值关系中,主体对客体的效用性衡量,即对社会发展综合指标的评价,离不开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类概念的人自身的需要这一尺度。社会发展的元价值和终极目标,应是为人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是人类发展观由传统向现代转化并升华的标志。现代发展观在人与物的关系上,不但看到人对物的依赖,更看到了物于人的最终效用关系。物作为实现人的需要的手段,是最终于人的需要服务的,只有人才是目的。这种人本主义的发展观,亦即社会发展问题上的“人类中心论”,它强调社会发展应“绕人而行”,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从人的需要、利益和发展出发,人是最高目的。佩鲁在《新发展观》中指出“发展同作为主体和行为者的人有关,同人类社会及其目标和显然正在不断演变的目的有关”。
三、社会发展方式的理性选择
社会发展方式问题,是社会发展观由理论形态转化为现实形态,实现其价值取向的关键。马恩从“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观点出发,揭示了唯物史观得以真正创立的社会发展动力系统。这就是:生产方式、生产力、先进的社会意识、政治革命、人民群众等在一切社会形态或一形态的不同阶段不同层面对社会
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物的因素、经济的原因虽然是终极性的,但人的主体性作用却是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的。因为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同,“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这一点,在佩鲁的《新发展观》中明确得到表述,即“必须牢牢记住,个人的发展,个人的自由,是所有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社会发展依赖于人的全面发展。首先,个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化和个性化相统一的过程。人是社会的产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化的。但同时,任何个人又总是处于特定社会关系之中的,特定社会关系中培育出的个人,必形成其各自个性化的人格和品质。全面发展的个人作为历史的产物,必体现为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抹杀人的个性,不可能有个人的全面发展,而离开个人的全面发展,也不可能有一切人的全面发展。“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的发展的条件”。其次,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包括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又对社会发展起巨大的影响作用。社会历史的每一
步发展,都同以劳动者为主导因素的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同劳动者的素质的提高紧密相联的。因此,社会发展的实现,根本上还在于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
社会发展的实现,还涉及一个发展方式的选择问题。发展方式的区别,集中体现为发展中主客体间关系模式,亦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间关系的处理方式的区别。人类相当长时期对社会发展方式所持的感性、自发、盲目状态,迄今人们对社会发展理性自觉的选择集中于新旧发展观这两种基本的发展方式上。我们应坚持以人为中心,从而追求可持续的发展方式。第一,在发展主体与自然客体的关系上,人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利用自然,保持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呢;第二,在发展主体与社会客体的关系上,是每一个体、每一时代的人既实现自身的、当前的发展,又重视他人的、长远的发展,实现人类发展权利上的平等。第三,在发展与代价的关系上,是既追求发展又考虑代价,认真权衡每一发展之利弊,力求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佳发展,还是只讲发展而不讲代价。只有“以人为中心和目的”的,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方式,才是我们的科学理性选择。
参考文献:
[1]弗朗索瓦·佩鲁著.新发展观[m].华夏出版社.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