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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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教育传统的精华
我国传统家庭教育中具有许多优秀的文化遗产,长期以来为我国很多家庭所传袭和借鉴,成为我国家庭教育的主流,对于我国人才的培养、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当代的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中,我们更应该认真总结这些有益的成分,并加以借鉴,为当代的家庭教育理论发展与实践指导服务,为当今我国人才培养尽一分力。中国家庭教育传统的精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家庭教育对国家、社会的特殊作用
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严格的等级、门第制度决定了子女是否出人头地,对全家的命运至关重要,于是便形成了中国人凡事以家为重的“家本位”的观念和行为。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否,成为家族能否在整个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的重要大事,于是父辈把训教子女视为父母长辈不可推卸的责任,它是家族巩固和兴盛的需要。同时也就认为培养合格的后代,关系着国家政治稳定,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被看得非常重要。
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就明确提出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他援引《礼记·大学》的论述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①司马光把“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当作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兴亡的大问题对待,足以说明其重视家庭教育的程度。陈鹤琴在他的《家庭教育——怎样教小孩》一书中,更是深刻指出:“德、智、体三育都从小好好儿学起,那么老大的中国,未尝不可以变而为少年的国家?”他们都把家庭教育同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这是颇有见地的。在重视人的素质培养的今天,家庭教育对人才培养的作用,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更不应该被忽视,家庭教育必须成为整个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提倡德教为先、做人为本的家庭教育观念
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无不把对孩子的行为习惯、品德教育放于首位,认为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做人、立世的根本,勉子立德、诫子自立、教子孝亲、训子以俭成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培育孩子成为一个有良知、能自立、懂孝道、有责任心的堂堂正正的人是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
勉子立德,就是在家庭教育中重视对子女进行品德教育。东汉着名经学家郑玄在年届70时写了《戒子益恩书》一文,希望儿子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他说:“咨尔茕茕一夫,曾无同生相依,其勖求君子之道,钻研勿替,敬慎威仪以近有德。显誉成于僚友,德行立于己志,若致声称,亦有荣于所生,可不深念邪!可不深念邪!”明代杨继盛在遭奸臣陷害时,不忘给儿子写下遗书,“你发愤立志要作个君子,则不拘作官不作官,人人都敬重你,故我要你们第一先立起志来。”教育他们首先要做品德高尚的人。陈鹤琴则提出了对儿童进行品德教育的九个方面,是教子立德的高度概括。
诫子自立,就是在家庭教育中告诫子孙后代不要依赖祖辈的地位和财产,以自己的努力去争取社会地位,争取前途。唐朝柳王}匕在《戒子弟书》中说:“余见名门右族,莫不由祖先忠孝勤俭以成立之,莫不由子孙顽率奢傲以覆坠之,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言之痛心尔宜刻骨。”《颜氏家训》中也说:“父兄不可常依,乡国不可常保,一旦流离,无人庇荫,常自求诸身耳。”他们要求子女自立自强,不依靠父辈生活,是有积极意义的。
教子孝亲,就是家庭教育中要教育子女遵循传统的孝道和“父为子纲”的封建道德规范。虽然“孝”是封建道德的重要标志,其中包含了封建的糟粕,但是从正常的家庭伦常关系来说,赡养父母是儿女的道德责任,子女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儿孙孝敬长辈是有积极意义的,其中的积极成分不失为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儒家经典《孝经》把赡养父母作为庶人的重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说:“今之孝道,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宋代袁采在《袁氏世范》中告诫子孙一定要孝敬父母“父母于其子幼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女即使“终身承欢尽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
训子以俭,就是在家庭教育中要求子女将勤奋俭朴作为美德,不要奢侈腐化。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中说:“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为美”,专门对儿子进行勤俭的家训教育,他引用鲁国大夫御孙的话:“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并告诫子孙:“由俭人奢易,由奢入俭难。”陆游在他的《家训》中,教育子孙要
勤劳俭朴,希望他们走务农的道路。朱庆澜在《家庭教育》一书中也说:“不勤不俭不但害小孩的志气,而且害渠的身体;不俭不但教小孩眼前枉使几个钱,并且教他将来受不尽的苦。”
(三)主张爱而有教、及早施教的教子理念
家庭教育是在具有血亲关系的人之间进行的,特别是长辈对幼辈进行的,天然的关爱心态容易产生出对子女的娇惯溺爱,特别是忽视对孩子早期的严格要求。我国传统的家庭教育历来主张对子女的教育要从严、从早,娇惯、溺爱孩子对他的成长非常不利。
父母要通过正确的教养态度和严格的教育方法体现对孩子的真爱,使家庭教育取得好的效果。孟母以她“断机教子”等行为树立了家庭教育严格教子的典型。《颜氏家训》中也明确提出在家庭教育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娇惯溺爱子女,“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戒反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当法尔。”认为身为父母只知爱,不知教,是害了子女,要“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效矣。”“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只有严格要求才是真爱。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还强调说:“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人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之败也,母败之也。”他们已经认识到,历来有成就者,大都受到了严格的教育,因此大力提倡家庭教育中的爱而有教,这在当今社会仍不失为一条家庭教育的重要原则。
父母还要树立对孩子从早教育的思想。从先秦时期起,中国就有了实行胎教的记载;西汉贾谊的《新书·胎教》和《大戴礼记·保傅》中,总结记载了他自己做太傅的经验和先秦时期有关胎教的情况,韩婴在《韩诗外传》中记载了孟轲母实行胎教之事,刘向在《列女传·周室三母》中,记述了周文王之母实行胎教的情形;东汉王充在《论衡·义命》篇中也谈到了孕妇内心活动是影响胎儿发育的重要因素的胎教问题;唐宋以后,相继有一些医学家论述、记述了胎教问题,隋末唐初医学家孙思邈就在《千金要方·养胎论》中全面阐述了他的胎教思想,强调孕妇要“调心神,和性情”;至清末,胎教理论更加完善,康有为在他的《大同书》中更是提出,外界事物对孕妇及胎儿发育影响重大,主张由国家设立“人本院”,凡怀孕妇女“皆应人院”,以免感于恶物,影响胎儿。这些充分表明我国古人对胎教的重视,已将胎教作为家庭教育的起点和重要内容。
同时,还要特别强调后天对孩子的早期培养和教育。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主张家庭教育抓得越早越好,尽管不能像圣王家庭实行胎教,也应当:“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他认为:“人生幼小,精神专利,长成以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有很强的可塑性,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和接受知识。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认为抓紧早期教育对人的一生成长都是很有益的。他说:“古有胎教,况于已生?子始生未有知,固举以礼,况于已有知?故慎在其始,此其理也.”并指出了忽视早期教育的后果:“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日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从防微杜渐的高度论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是非常深刻的,特别是对加强现今我国独生子女的早期教育启迪很大。
(四)强调家庭的环境教育和长辈的榜样示范
家庭教育贯穿于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中国自古以来的家训、家范,都非常强调家庭环境、家庭风气对子女的影响,而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风气与家庭中长辈的榜样示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父母注重环境的教育作用、注重以身作则,就会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基础。
“孟母三迁”造就了古代圣人孟轲,成为家庭教育中重视环境对子女影响的典范。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所以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默化,自然似之。”强调了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周围环境对人成长的作用。朱庆澜先生专门提出要注意“家庭的气象教育”,认为家庭环境、风气,比说教影响作用还要大,他形象地说道:“气象就是样子,家里是个什么样子,小孩一定变成什么样子。家庭气象,好比立个木头,小孩好比木头的影子。木是直的,影一定直;木是弯的,影一定弯曲,一点不会差的。”因此要搞好家庭教育,首先要治好家,使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良好的环境主要来自家庭中长辈的营造,来自长辈的榜样示范。《颜氏家训》中强调:“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弟不恭。”指出了上行下效,先施后学这样的家庭教化的作用对儿童影响极大。司马光提出了他“尝示以正物,以正教之”的观点,告诫做父母的“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不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不正,犹生长于齐楚,不能不楚言也.”主张儿童自幼要经常看到的正面榜样。朱庆澜对长辈的以身作则也有精辟论述:“无论什么教育,教育人都要将自己身子做个样子与学生看。不能只凭一个口,随便说个道理,学生就会信的。”他还告诫人们:“做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