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绿地鸟类及其栖息地生态恢复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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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慧建、王飞、冯永军、郭建梅、张志明、黄三祥、曲宏、陆倩莹、高坤、张正旺、纪建伟。
城市绿地鸟类及其栖息地生态恢复技术规范
1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绿地鸟类恢复目标物种选择及其栖息地营造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城镇绿地进行鸟类恢复目标物种选择、栖息地营造、绿地鸟类管理及评估。
3
栖息地
指某一物种赖以生存的环境,由一定地理空间及其中各种生态因子共同构成,包括了动植物生存所需要的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
3
巢址
鸟类用于营巢和产卵的场所称为巢址。
3
夜栖地
鸟类在夜间选择的用于休息或过夜的相对安全地点,该地点称为夜栖地。
3
觅食地
鸟类在一个食物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搜索和摄取食物,该区域称为觅食地。
8
8
在营造觅食地的基础上,在恢复区与周边环境的连接处设置食物投喂点。投喂点宜避开游人干扰,并设在隐蔽性较好的位置;在冬季和旱季需增加食物投放量。
8
在隐蔽处设置声诱器,播放模拟鸟类的声音达到引诱鸟类目标,宜在繁殖季节使用。
8
在视野较好且靠近声诱器或投喂点处,放置目标种类模型,宜与声诱法配合使用。
8
根据目标物种的营巢特点,制作与悬挂与之相对应的人工巢箱,招引同一种类的巢箱每公顷最多放置6个,宜在繁殖前1个月~2个月悬挂。
3
恢复区
在绿地中为鸟类恢复目标物种进行栖息地营造所选定的区域,原则上面积不小于2hm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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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调查了解恢复区和周边区域(不小于2km范围)历史的与当前的鸟类物种信息。
历史信息调查宜采用资料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当前鸟类信息应采用现场调查。
对于留鸟,现场调查的时间需涵盖鸟类繁殖季和越冬季;对于夏候鸟,现场调查的时间以鸟类繁殖季为主;宜采用样线法、样点法或直接计数法,具体操作按照HJ 710.4-2014中第5.3条执行。
7
可与隐蔽地营造为同一处,乔木灌丛营造参照隐蔽地。宜内部营造有约5%裸地和10%草地,草本稀疏分布。
7
在巢址附近可堆放少量枯枝、羽毛等为需要巢材的鸟类提供筑巢便利;也可通过悬挂人工巢箱等形式营造合适巢址;繁殖期,应限制巢址附近人类活动;在巢址300m范围内宜有觅食地。
7
若2hm2范围内有水体,则可营造深度不小于5cm、坡度不大于1/100的浅水区;若无水体,宜建面积不小于4m2饮水平台;水质宜洁净。
DB11/T 213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
3
3
本土物种
产地在当地或起源于当地的生物物种,这类物种在当地经历漫长的演化过程,能够适应当地的生境条件;植物的本土物种通常称为乡土植物。
3
斑块
景观格局的基本组成单元,是指不同于周围背景的、相对均质的非线性区域。
3
群组
由于栖息地需求相似,而在某一斑块中共存的所有物种,由此而形成的集合。
9
针对历史有分布但在本地已消失或高度濒危导致难以自我恢复的物种,开展野化放归。该工作应遵循《IUCN物种重引入指南》。
3
栖息地营
依据鸟类生存所需的栖息地条件,设计和改造某一绿地的生态环境,以营造出满足该种鸟类需求的栖息地。
3
招引
通过多种生态技术和措施,将当地已有或曾有分布的鸟类引入到恢复区的绿地,并在此生存或繁衍,从而保持或提升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
3
重引入
也称再引入,是指通过野化放归的方法,在某物种已绝灭或消失的地方重新建立该物种野外种群的过程。
7
栽种植物的种类应包括花果类植物,花果期尽量涵盖四个季节,多种植冬春挂果植物;适当考虑栽种一些可被鸟类和昆虫取食的禾本科植物;可在水域引入鱼、虾、螺等。
7
在人为干扰程度较小的绿地,平均每2hm2营造一个面积不小于100m2的乔灌草密植区,郁闭度不小于85%;边缘以灌草丛为主,中部以高大乔木为主,乔木层、亚乔木层、大灌木层、小灌木层、地被层之间平滑过渡。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420-200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HJ 710.4-201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
NY/T 765高致病性禽流感样品采集、保存及运输技术规范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XX/XXXXX—XXXX
城市绿地鸟类及其栖息地生态恢复
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 th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the Aves and its habitats in city green spac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蒙草节水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6
考虑方向
主要有觅食地、隐蔽地、夜栖地、巢址、水源地等。
确认方法
分析某一斑块所拥有的栖息地类型与其目标群组栖息地的整体需求间的差异,以确认该斑块所需恢复类型。
7
7
应保留区域内现有的原生植被和高大乔木,植物种类宜多选用乡土植物,推荐名录参见附录B,栽种设计按照GB50420-2007中第5章执行,植被管护按照DB11/T 213执行。
a)历史上有分布但现已消失的物种;
b)恢复区周边有分布但区域内已消失的物种;
c)在恢复区内有分布,但个体数量稀少的物种;
被列入恢复目标的鸟类备选名录参见附录A。
确认方法
对比当前与历史的物种组成差异,以确认需重引入的目标物种;对比恢复区和周边的物种组成差异,以确认可招引的目标物种。
物种归类
根据目标物种栖息地需求,将目标物种归入与恢复区内斑块相匹配的群组。
5
调查了解恢复区和周边区域(不小于2km范围)历史的与当前的栖息地信息。
历史信息调查宜采用资料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当前信息宜采用现场的样方法调查,亦可通过解析植被图和土地利用图获得。
栖息地类型及人为干扰活动分类按照HJ 710.4—2014中的附录F和附录G执行。
6
6
种类
根据本底调查结果,以确定所需恢复的目标物种及其栖息地类型和生态需要,确定恢复目标的种类,重点考虑以下三类:
城市绿地鸟类及其栖息地生态恢复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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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绿地鸟类恢复目标物种选择及其栖息地营造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城镇绿地进行鸟类恢复目标物种选择、栖息地营造、绿地鸟类管理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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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地
指某一物种赖以生存的环境,由一定地理空间及其中各种生态因子共同构成,包括了动植物生存所需要的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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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址
鸟类用于营巢和产卵的场所称为巢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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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栖地
鸟类在夜间选择的用于休息或过夜的相对安全地点,该地点称为夜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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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食地
鸟类在一个食物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搜索和摄取食物,该区域称为觅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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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造觅食地的基础上,在恢复区与周边环境的连接处设置食物投喂点。投喂点宜避开游人干扰,并设在隐蔽性较好的位置;在冬季和旱季需增加食物投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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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隐蔽处设置声诱器,播放模拟鸟类的声音达到引诱鸟类目标,宜在繁殖季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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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视野较好且靠近声诱器或投喂点处,放置目标种类模型,宜与声诱法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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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标物种的营巢特点,制作与悬挂与之相对应的人工巢箱,招引同一种类的巢箱每公顷最多放置6个,宜在繁殖前1个月~2个月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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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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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了解恢复区和周边区域(不小于2km范围)历史的与当前的鸟类物种信息。
历史信息调查宜采用资料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当前鸟类信息应采用现场调查。
对于留鸟,现场调查的时间需涵盖鸟类繁殖季和越冬季;对于夏候鸟,现场调查的时间以鸟类繁殖季为主;宜采用样线法、样点法或直接计数法,具体操作按照HJ 710.4-2014中第5.3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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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隐蔽地营造为同一处,乔木灌丛营造参照隐蔽地。宜内部营造有约5%裸地和10%草地,草本稀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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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巢址附近可堆放少量枯枝、羽毛等为需要巢材的鸟类提供筑巢便利;也可通过悬挂人工巢箱等形式营造合适巢址;繁殖期,应限制巢址附近人类活动;在巢址300m范围内宜有觅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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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hm2范围内有水体,则可营造深度不小于5cm、坡度不大于1/100的浅水区;若无水体,宜建面积不小于4m2饮水平台;水质宜洁净。
DB11/T 213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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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物种
产地在当地或起源于当地的生物物种,这类物种在当地经历漫长的演化过程,能够适应当地的生境条件;植物的本土物种通常称为乡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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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块
景观格局的基本组成单元,是指不同于周围背景的、相对均质的非线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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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组
由于栖息地需求相似,而在某一斑块中共存的所有物种,由此而形成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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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历史有分布但在本地已消失或高度濒危导致难以自我恢复的物种,开展野化放归。该工作应遵循《IUCN物种重引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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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地营
依据鸟类生存所需的栖息地条件,设计和改造某一绿地的生态环境,以营造出满足该种鸟类需求的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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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引
通过多种生态技术和措施,将当地已有或曾有分布的鸟类引入到恢复区的绿地,并在此生存或繁衍,从而保持或提升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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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引入
也称再引入,是指通过野化放归的方法,在某物种已绝灭或消失的地方重新建立该物种野外种群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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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种植物的种类应包括花果类植物,花果期尽量涵盖四个季节,多种植冬春挂果植物;适当考虑栽种一些可被鸟类和昆虫取食的禾本科植物;可在水域引入鱼、虾、螺等。
7
在人为干扰程度较小的绿地,平均每2hm2营造一个面积不小于100m2的乔灌草密植区,郁闭度不小于85%;边缘以灌草丛为主,中部以高大乔木为主,乔木层、亚乔木层、大灌木层、小灌木层、地被层之间平滑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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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420-200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HJ 710.4-201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
NY/T 765高致病性禽流感样品采集、保存及运输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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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XX/XXXXX—XXXX
城市绿地鸟类及其栖息地生态恢复
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 th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the Aves and its habitats in city green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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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蒙草节水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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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方向
主要有觅食地、隐蔽地、夜栖地、巢址、水源地等。
确认方法
分析某一斑块所拥有的栖息地类型与其目标群组栖息地的整体需求间的差异,以确认该斑块所需恢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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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留区域内现有的原生植被和高大乔木,植物种类宜多选用乡土植物,推荐名录参见附录B,栽种设计按照GB50420-2007中第5章执行,植被管护按照DB11/T 213执行。
a)历史上有分布但现已消失的物种;
b)恢复区周边有分布但区域内已消失的物种;
c)在恢复区内有分布,但个体数量稀少的物种;
被列入恢复目标的鸟类备选名录参见附录A。
确认方法
对比当前与历史的物种组成差异,以确认需重引入的目标物种;对比恢复区和周边的物种组成差异,以确认可招引的目标物种。
物种归类
根据目标物种栖息地需求,将目标物种归入与恢复区内斑块相匹配的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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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了解恢复区和周边区域(不小于2km范围)历史的与当前的栖息地信息。
历史信息调查宜采用资料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当前信息宜采用现场的样方法调查,亦可通过解析植被图和土地利用图获得。
栖息地类型及人为干扰活动分类按照HJ 710.4—2014中的附录F和附录G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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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根据本底调查结果,以确定所需恢复的目标物种及其栖息地类型和生态需要,确定恢复目标的种类,重点考虑以下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