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概论文(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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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
作业论文
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考
——中国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还有多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被提了出来。而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铿锵之语,使得“公平正义”成为了两会的热点话题,也引发了我对我国公平正义现状的思考。
一、公平正义的内涵
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通俗地讲,公平正义就是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
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有权当皇帝,而有些人一生下来只能当奴隶;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可以继承一大片土地,成为地主,而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没有土地,沦为长工;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可以继承一大笔资产,成为资本家,而有的人一生下来却一无所有,沦为无产者;有的人能够得到高等教育,而有的人却进不了私塾。因此,人们就渴望社会能给他们一个平等的经济、政治、文化、人格地位,也就是渴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它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它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任务。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中,人们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期待和设计,始终贯穿着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向往与追求。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
追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特征。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
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在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使出台的措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从而得以顺利实施。在调节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才能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在为实现国家的整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和献身。公平正义不仅广泛涉及上层建筑领域中的问题,也大量涉及生产关系问题,是直接关系全体人民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的重大问题。坚持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各级政府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干群关系才会融洽。
温总理精辟地指出,“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在我在任的最后几年,我将为这件事情尽最大的努力。我相信,我们以后的领导人会更加关注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清醒的国家领导人富有人文情怀的治国理念,这样的理念,恰恰是我们调整政府公共政策的依据所在,同样也应该是包括各类企业在内的社会组织的伦理追求。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仅仅把公平正义当作一句漂亮的口号,叫起来激动人心,行动上却无从落实,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我行我素,加剧社会不公的矛盾和问题。人文情怀是需要传递的,不仅高层领袖人物要亲民如子、关怀有加,各级领导干部也要拥有公平正义的道德力量,在经济发展冰冷的加速器上释放人文关怀的温情。只有上下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止社会不公现象,使人民免于水火之叹,更幸福、更有尊严地活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望却越来越强烈。一是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积累,如何合理分配社会财富,已成为突出问题,其核心就是在收入分配上如何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尤其是特殊利益集团、垄断行业攫取大量社会财富的问题;二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客观上形成的“最不利者”也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需要给予“利益补偿”,以彰显社会正义,忽视这一占人口绝大多数群体的利益关怀,将偏离产党的治国理政的根本宗旨;三是一定程度上存在
的司法腐败以及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权利的缺失,与公众日益形成的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形成了强烈反差,倍增了公众遭遇社会不公的实际感受,造成了不满情绪的积压。凡此种种,都带来了社会冲突和动荡的隐患,抵消了改革发展所形成的正面效应。以此观之,强调公平正义,并非浪漫虚幻的哲学理念,实为至关重要的治国理念。
诚如温总理所说,“我们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这三者不可偏废”。“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以公平正义视角观照中国发展,既要见物,更要见人;既要有物质文明,更要有精神文明;既要有发展的数量,更追求发展的质量。公平正义命题的提出,在精神实质上与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策是契合的。
公平正义是民之所呼,也是时代潮流,它比太阳更有光辉,是因为其具有宝贵的价值、无穷的力量。只有在一个讲求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成果才会真正为广大人民所共享,个人的尊严和幸福才会更加真实可靠,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才会有根本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才会有坚实基础。
三、目前我国不公平正义现象透析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转型期的各种问题也开始集中显现。比如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有拉大的趋势,财富集中化的程度有了较大的上升,违规违法的财富积聚占有一定比例,低收入群体和社会保障体系有脱节的现象。在城乡发展、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像层层乌云蔽日,长期隔绝了公平正义这个太阳的光芒与温暖,搅得周天寒彻,社会混乱。吏治腐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及由此衍生或互为因果的司法、教育等领域的不公正和不平等,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沉疴。如果这种趋势不能被有效扭转,而是任其发展、恶化,以致社会中的某一部分人,即如温家宝总理所称“还占大多数”的弱势群体,无缘分享进一步改革的成果,却在持续加大的不公平分配中,进一步成为相对被剥夺者,同时又因司法不公而得不到有效救济,改革就将失去基本的道义基础和民意基础,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承诺的更加幸福和更有尊严的生活,也就变得不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