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身保险的现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人身保险的现状、发展与未来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于人身保险的需求也日益提高,那么今天我们小组就为大家讲述一下与人身保险相关的问题。
首先、需要大家知道的是,什么是人身保险?它是怎样产生的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保险在保险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人们习惯上把保险划分为两大部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它是区别于财产保险一类保险业务的总称。保险人办理的人身保险通过订立合同,在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后,被保险人因意外灾害、疾病、衰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给付预定的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人是不能以价值来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不同,不是一种损失补偿性质的保险,而是一种定额保险。一般说来,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缴纳保险费的多少来确定的。这种保险如果按人身来分类,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伤害保险;如按人的生命来分类,则可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
人身保险的历史悠久,早在17世纪前就有人研究人寿和年金保险的原理,到18世纪,有人用现代人寿保险的科学方法计算保险费。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人们遭受意外灾害或在年老体衰和丧失劳动能力时所产生的困难,一般均依靠自己交纳保险费,通过保险来满足各自的需要。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为适应人们对人身保险的需求,专门从事人身保险业务的人和各种机构越来越多,人身保险的办法也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及至近代人身保险已成为资本主义经济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专门行业,人身保险资本家或人身保险资本集团应运而生。时至今日,欧美和日本等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人身保险业都十分发达,人身保险范围扩展到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的普及程度越来越广泛。例如日本国1988年度人身保险公司承保的契约相当于国民收入的3.7倍,达967兆日元,持有的总资产达65兆3172亿日元。由此可见,人身保险的发展是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
1949年10月20日,社会主义国营性质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成立,开创了我国独立自主办保险的历史。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办理财产保险,1982年又恢复了人身保险业务。由点到面迅速发展,险种由单一向多方面发展,目前全国已有100多个险种,为深入改革配套服务,起了积极的作用。由于我国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积聚的资金也很大,是银行长期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劳动人民生活上的困难,运用保险制度为群众提供经济保障是值得倡导的。今后社会保险制度将采取国家提供基本保障,企业提供补充保障,个人投保自愿储蓄性的人身保险的模式。人身保险则是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补充保障,越发受到社会重视。
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国人身保险的现状
一、人身保险的现状
1982年,我国人身保险公司重新开办了人身保险业务。自此,人身保险经过多年的时间,已经取得较大的发展,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保险保费增长速度快。
(二)人身保险的发展水平低且不稳定。
(1)虽然人身保险保费总额1996年已达到214.8亿,但人均保费仅为7.55元,低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
(2)人身保险发展很不稳定。
(3)人身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仍然偏低,且不稳定。
(4)人身保险的承保率低。
(5)人身保险的发展在地区间很不平衡。
(三)人身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
(四)人身保险在我国保险行业已占较大份额。
(五) 人身保险在养老和居民灾后生活保障中已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制约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问题
1、险种结构不太合理。
中国地大物博,人口分布广泛,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地区对人身保险险种需求千差万别。比如,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更倾向于选择保障水平较高的、具有较大风险防范能力的险种,而西部内陆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居民则更需要物美价廉、立足于基础保险的险种。缺乏多样性、结构合理性的险种,势必影响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
2、保险金额偏低,保险责任范围偏窄。
居民投保人身保险的目的是通过获得保险赔付实现经济保障,而保障的大小取决于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范围。目前人身保险险种普遍存在着保险金额低、责任范围窄的特点,尤其突出的是医疗险和意外险。同当今物价水平不相称的保险赔付额使得越来越理性化的消费者觉得,即使投保也不能获得所需的经济保障,况且需要保险的一些风险又被划在了保险责任范围以外。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人身保险业的发展。
3、人身保险营销环节薄弱。虽然我国的人身保险从1992年开始就采取了个人代理人营销制度,专门负责营销环节。但是,但在2004年对北京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对人寿、医疗这两类险“非常了解”的人为零,“比较了解”的人分别占被调查人数的 1.3%、3.7%。由此可见,我国人身保险营销环节薄弱。我国居民自古都习惯、偏好以个人储蓄的方式积累生活保障基金,对于保险这种特殊的无形商品,要让人们信任并接受它,必须从营销宣传上下大力气。而目前人身保险中的营销员普遍存在缺乏上岗培训、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这样的从业人员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往往让人感到不够专业,不被客户所信任,因而顾客也不积极购买人身保险。
4、人身保险业务开展中存在“重城轻农,重东轻西”的经营策略问题。目前各保险公司几乎都将人身保险业务发展重点放在大中城市,而对农村地区业务的发展很不重视。我国70%的人口分布在农村,但他们都享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体系的群体,更需要商业性人身保险介入。保险公司重城市、轻农村的经营策略,使人身保险的潜在市场得不到开发利用,极大限制了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另外,由于我国地域经济上存在东富西贫的特点,保险公司在东部沿海地区因保费高而赢利多,在西部内陆地区因保费低而赢利少甚至亏损,由此,引起东、西部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