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分配的内容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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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股利分配
第一节利润分配的内容
股利分配是指公司制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股利分配涉及的方面很多,如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股利支付形式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确定股利的支付比率,即用多少盈余发放股利,多少盈余为公司所留用(称为内部筹资),因为这可能会对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影响。
一、利润分配的项目
支付股利是一项税后净利润的分配,但不是利润分配的全部。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第一,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第二,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股东(投资者)分派股利(分配利润),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第一,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叫(或号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
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计提法定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基数,不一定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第三,计提任意公积金。
第四,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二节股利支付的程序和方式
一、股利支付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其过程主要经历: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和股利支付日。
股利宣告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将宣布每股支付的股利、股权登记期限、股利支付日期等事项。
股权登记日: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
在股权登记日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股利支付日:即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
股利支付程序可举例说明如下:
假定C公司20×8年11月15日发布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在20×8年11月15日的会议上决定,本年度发放每股为5元的股利;本公司将于20×9年1月2日将上述股利支付给已在20×8年12月15日登记为本公司股东的人士。”
上例中,20×8年11月15日为C公司的股利宣告日;20×8年12月15日为其股权登记日;20×9年1月2日则为其股利支付日。
二、股利支付的方式
股利支付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支付的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主要方式。公司支付现金股利除了要有累计盈余(特殊情况下可用弥补亏损后的盈余公积金支付)外,还要有足够的现金,因此公司在支付现金股利前须筹备充足的现金。
第二,财产股利。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的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
第三,负债股利。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有发行公司债券抵付
股利的。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实际上是现金股利的替代。这两种股利方式目前在我国公司实务中很少使用,但并非法律所禁止。
第四,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将在本章第四节详细讨论。
第三节股利分配政策和内部筹资
一、股利理论
股利分配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同样要考虑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在股利分配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这一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主要有:
(一)股利无关论
股利无关论认为股利分配对公司的市场价值(或股票价格)不会产生影响。这一理论建立在这样些假定之上:(1)不存在个人或公司所得税;(2)不存在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费用(即不存在股票筹资费用);(3)公司的投资决策与股利决策彼此独立(即投资决策不受股利分配的影响);4)公司的投资者和管理当局可相同地获得关于未来投资机会的信息。上述假定描述的是一种完美无缺的市场,因而股利无关论又被称为完全市场理论。股利无关论认为:
1.投资者并不关心公司股利的分配
若公司留存较多的利润用于再投资,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上升;
此时尽管股利较低,但需用现金的投资者可以出售股票换取现金。若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投资者又可以用现金再买入一些股票以扩大投资。也就是说,投资者对股利和资本利得并无偏好。
2.股利的支付比率不影响公司的价值
既然投资者不关心股利的分配,公司的价值就完全由其投资的获利能力所决定,公司的盈余在股利和保留盈余之间的分配并不影响公司的价值(即使公司有理想的投资机会而又支付了高额股利,也可以募集新股,新投资者会认可公司的投资机会)。
(二)股利相关论
股利相关论认为公司的股利分配对公司市场价值有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无关论提出的假定前提,公司的股利分配是在种种制约因素下进行的,公司不可能摆脱这些因素的影响。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有:
1.法律限制
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有关法规对公司的股利分配经常作如下限制:
(1)资本保全。规定公司不能用资本(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
(2)企业积累。规定公司必须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净利润。规定公司年度累计净利润必须为正数时才可发放股利,以前年度亏损必须足额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