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在政府危机管理中作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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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作用摘要:本文从近几年来若干重大事件,分析信息公开在政府危机管理的作用与意义。

关键词:信息公开危机管理意义
0 引言
近两年来,我国频发各类公共危机事件,如:2008年春节期间,南方发生一场60年难遇的特大雪灾;2008年2月安徽阜阳发生发生手足口病;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2008年8月河北石家庄“三鹿”问题奶粉事件;2009年3月广东广州发生的“瘦肉精”事件等等。

这些事件给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加强危机管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危机管理是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通过监测、预警、预控、预防、应急处理、评估、恢复等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危机,处理已经发生的危机,达到减轻损失、甚至将危险转化为机会,以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国家安全。

在公共危机发生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各类公共危机事件需要政府进行危机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危
机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处理能力显得刻不容缓。

同时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之处,如当前我国政府系统内部的信息传递渠道一般比较单一,信息掌握条块分割严重、公开主体不明确,某些政府官员在危机处理时倾向于采取封锁消息等处理问题的方式。

而危机管理中的关键是重大公共信息的及时、透明、公开,它对于减少危机当中的恐慌情绪,降低
危机的危害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树立政府权威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是公民知情权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体现,现代宪法所确认的知情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法基础和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公共危机发生后,公众往往会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信息,希望能够更多地了解事件的真相,那么如果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规范政府行为,那么事件一般均会向正面、积极的方向发展,同时也是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

反之,则影响政府的形象。

如2003年sars疫情,其实在2002年11月广东初现sars疫情,到2003年2月上旬广州发生病例并进入高峰期,未见任何来自官方的消息,公众对于疫情的相关资料可以说是知之甚少,包括其传染性、临床特征、治疗手段等,对部分地方医院来说,sars依旧是那么遥远与陌生,仿佛这件事与已无关。

正是在这种社会和公众茫然不觉的情况下,sars开始从广东扩散全国、走向世界的路程,以致后面出现公众对sars忧心忡忡、人心慌慌。

再如,2007年5月,山东一些地方出现儿童感染手足病的疫情,造成不知情发生公众恐慌情绪,与地方政府未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有很大关系。

这些公共危机事件的不当处理在不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与中央提倡的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理念背道而驰。

因此,在危机面前,政府首先要做到诚信,要强调服务的理念、绩效的理念、责任意识,只有敢于直面危机拷问的政府、敢于直面公
众拷问的政府,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

才能树立良好的政府信用形象,从而构建“道德型政府”。

2 稳定社会秩序,抑制谣言
利用信息传播中的首因效应,可以提高政府危机传播的效果,有利于防止谣言的传播。

美国学者在对相互冲突信息的不同呈现顺序的研究中发现,当受众面对两种冲突的信息时,两种信息的不同呈
现顺序会影响受众对信息的接受。

受众会倾向于首次接受的信息,这就是所谓的“首因效应”。

公共危机发生时,政府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是应对流言和谣言的利器,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

公共危机,特别是灾难事件,体现了政府危机管理水平。

如果政府不及时、有效、准确地公布事件真相,那么伴之而来的必定是各种流言、传闻,可以通过各种渠道,特别是网络,越传越神乎、越传越离谱、越传越恐怖,各种小道消息会弥漫整个天空,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扰乱正常社会秩序。

反之,效果则完全相反。

以2008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为例,地震发生后不到10分钟,国家地震局就通过新华社向社会发布信息,及时公布震情。

地方地震局也立即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向公众发布震情,以翔实依据告诉大家如何应对,不必惊慌。

公众获得权威部门信息后,很快消除紧张心理,生活、工作秩序井然。

信息公开在此次灾难中在沟通政府和民意间起到了纽带和桥梁的作用,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深化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

3 为应急处理提供宝贵时间,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危机管理重在尊重实事、实事求是。

早发现、早通报,便于高层及时了解掌握真相、作出决策,绝不可隐瞒慌报,贻误战机。

信息是危机管理的重中之重。

危机事件爆发的突发性和极强的扩散性决定了危机应对必须要迅速、果断。

危机的发展具有同期性:酝酿期、爆发期、扩散期和消退期。

与之相对应,危机的破坏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非线性爆炸增长。

因此,越早发现危机并迅速反应控制事态,越有利于危机的妥善处理解决和降低各方损失。

目前,我国政府系统内的信息传递渠道一般比较单一,并且主要是呈垂直的也就是上下级纵向的沟通方式。

在这种模式下,上级政府对信息的知悉,主要是来自地方政府的报告。

而由于一直以来政府强调保密工作的积极性,大多数的官员都不愿意在公共危机来临的时候对其做出相关的决策,往往将信息公开的责任推给自己的上级。

但高度集中的政府管理体制,又使得各级政府在管理危机信息时习惯于层层审批,这些都导致了信息传递迟缓和滞后。

特别在遇到公共突发事件时,地方政府出于对地方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的考虑,习惯于报喜不报扰,有意隐瞒危机信息;或者把重灾报成轻灾,大难报成小难;或者拖延上报时间,这些就更使得上级政府无法及时、迅速的了解到危机发生的状况,无法及时、有效的处理新决策。

再以四川汶川大地震为例,就抗震救灾本身而言,信息既是最为珍贵的生命线索也是最能牵动人心的关注焦点。

灾区内部的信息交流共享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作用不言而喻,同时,正是由于
政府坚持救灾信息的及时、透明、公开,接近了公众与灾民之间的
距离,激发了民众的爱与责任,从而形成对抗震救灾一波又一波的
持续社会关注。

正是因为从央视到各省市电视台自觉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对抗震救灾活动进行全天候直播才使得凝爱国之心举全国之力的救灾盛举热情不减。

因此,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途径,是解
决政府危机管理中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樊纲.危机应对的经济学原理.北京社会科学.2003.(3).
[2]贾康,刘尚希.公共财政与公共危机——“非典”引发的思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北京.,2004.
[3]张晓军,齐海丽.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的非营利组织参与[j].学会.2007.(2).
[4]张晓军,齐海丽.社会资本视阈下的公共危机管理[j].武汉
学刊.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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