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设计及装修之消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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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装修项目中,幼儿园、托儿所是个特殊场所,因为幼儿是弱势群体,缺乏对危险、危害的认识能力,而且行动缓慢,火场逃生能力很低,因此,幼儿园、托儿所的消防设计要求也格外严格,具体如下:

楼层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一般宜单独修建、面积不要过大,且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最好布置在首层;

3:若必须布置在楼上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两层,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三层;

4:若为多层楼房时,应将年龄较大的儿童安排在楼上,将年龄较小的儿童游戏室、课堂、寝室等安置在楼下,以利于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工作。

备注:耐火等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消防车道

1:托儿所、幼儿园不宜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其室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

3:不准搭建临时易燃简易建筑。

安全疏散出口

1:托儿所、幼儿园的安全疏散出口应有2个以上,并且托儿所、幼儿园内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5米,三级建筑时为20米;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0米,三级建筑时为15米。

2:托儿所、幼儿园用于安全疏散的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等;

3: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凸出部分或凸出物;

4:每100人需要疏散楼梯宽度为:0.75/100人,比如住宅的要求是楼梯净宽不得低于1.1米。

出口平台

1:托儿所、幼儿园的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平台,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并且在楼梯和出口平台内严禁存放物品,以保证通道畅通;

2:安全疏散用的楼梯和疏散走道上的阶梯,不能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离扶手25厘米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厘米时可不考虑这一限制;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安全疏散用门不能采用吊门和拉门,并严禁使用转门,疏散用门应向安全疏散方向开启;

4: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消防知识教育

1:在托儿所、幼儿园中开展消防知识教育;

2:结合儿童特点,将消防安全疏散及有关的标志配以图画来形象表示,在日常的教育中融入一些用火、用电的基本知识和辨识疏散标志的训练;

3:有条件的托儿所、幼儿园也可以结合儿童游戏方式进行安全疏散演练,通过儿童直接参与和潜移默化的方式,让儿童接受消防教育并具有一些初浅的消防实践经验。

应急方案

1:托儿所、幼儿园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共同制定应急方案;

2:包括:疏散、灭火等,使老师、保育员和所有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并保持定期进行演练。

注意

1: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若建筑总面积小于一千平方米,则需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3: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时,都需要提供幼儿园开办场所所在建筑的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

温馨提示

幼儿园设计防火规范相,比于一般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对要求更严,所以在幼儿园设计方面建议要找专业的设计公司来进行设计,不能仅仅因为节省费用而忽略设计上的细节要求及安全要求。

在所有装修项目中,幼儿园、托儿所是个特殊场所,因为幼儿是弱势群体,缺乏对危险、危害的认识能力,而且行动缓慢,火场逃生能力很低,因此,幼儿园、托儿所的消防设计要求也格外严格,具体如下:

楼层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一般宜单独修建、面积不要过大,且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最好布置在首层;

3:若必须布置在楼上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两层,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三层;

4:若为多层楼房时,应将年龄较大的儿童安排在楼上,将年龄较小的儿童游戏室、课堂、寝室等安置在楼下,以利于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工作。

备注:耐火等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消防车道

1:托儿所、幼儿园不宜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其室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

3:不准搭建临时易燃简易建筑。

安全疏散出口

1:托儿所、幼儿园的安全疏散出口应有2个以上,并且托儿所、幼儿园内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5米,三级建筑时为20米;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0米,三级建筑时为15米。

2:托儿所、幼儿园用于安全疏散的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等;

3: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凸出部分或凸出物;

4:每100人需要疏散楼梯宽度为:0.75/100人,比如住宅的要求是楼梯净宽不得低于1.1米。

出口平台

1:托儿所、幼儿园的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平台,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并且在楼梯和出口平台内严禁存放物品,以保证通道畅通;

2:安全疏散用的楼梯和疏散走道上的阶梯,不能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离扶手25厘米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厘米时可不考虑这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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