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督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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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督查情况通报

2016-01-12 :3 手机版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市级领导分别带队,采取直接到村、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先后开展了3轮督查,共深入5个县区、77个乡镇、164个村、2447户贫困户和25个市直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实地调查了解,查找剖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11月25日,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各督查组工作情况汇报;12

月4日,市委召开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分析研究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严肃追究责任,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存在的共性问题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把扶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1+17”、市委“1+18”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市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督查中发现了许多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需要进一步总结推广,但也发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县区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重中之重的认识不到位,主责主业意识不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谋划不够,情况掌握不准,对省市的决策部署抓得不紧不牢,特别是在压力传导上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没有引起乡镇党委、政府

的足够重视。一些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精神状态不佳,干事创业激情不够,工作上手晚、上手慢,缺少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大数据平台建设滞后。县区和乡镇对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重视不够,数据采集、录入、审核等环节责任不明确,基层信息采集力量薄弱,指导培训不到位,没有与贫困户充分对接,导致大数据平台采集和录入的信息不够精准,特别是靖远县、白银区和平川区存在登记不准不全、信息雷同等问题,录入数据的真实性、精准性、规范性上差距较大。

三是富民产业培育抓得不实。有些村发展规划不合理,没有制定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产业发展规划,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方式上没有得到有效引导,驻村干部在指导群众发展什么产业、如何发展产业上缺乏深入研究和思考,《白银市加快发展农村富民多元产业实施方案》没有落地见效,对如何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打造多元富民产业方面办法少,大多数贫困村产业发展重点不明晰,贫困户增收措施不具体。产业结构零散,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多数村没有形成“一村一品”主导产业,缺少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是基层组织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县区、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当年预脱贫户与非当年预脱贫户统筹不够。没有严格按照标准选派第一书记,一些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不强,没有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各县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会宁县

一是基础工作仍不扎实。有些贫困村对贫困户家庭信息登记不够精准,对贫困户的收入情况核算不够细致,尤其一些外出务工人口较多的家庭。有些贫困村对脱贫措施确定不够精准,存在简单粗放、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甚至存在致贫原因不同、但帮扶措施相同等情况;

有些村对村情、户情摸得不准,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少数贫困村上墙公示贫困户名单与实际不符。有些村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精准扶贫政策知晓度不高。

二是产业发展层次低。以传统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粗放型农产品多,农业产品以基础农产品为主,标准化、设施化、高效益产品少;有的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发展滞后,农产品有种无加、有加无销,市场竞争力弱。有的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数量少、整体实力不强,专业合作社和致富能手的示范带动作用较弱,有相当一部分村没有专业合作社。

三是资金整合使用效率低。在一些基础建设项目中,从立项审批到完成招标开工耗时较长,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一些行业部门扶贫资金规划时不能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比例偏低。还有一些乡村对引导贫困户积极贷款发展增收产业方面做得不够,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户入股和借款的积极性不高,有些互助合作社主要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为主,农户入社资金不到10%。

四是干部工作方法和能力不适应精准扶贫要求。一些基层干部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缺少思路,“有想法、缺办法”。有些干部只盯着省市有限的扶贫资金,不想办法通过市场、项目、金融杠杆和外部支持筹集资金。少数乡镇主要领导当“甩手掌柜”,把工作交给分管领导,对村上的具体情况不掌握。

五是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有的单位没有按照要求选派驻村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驻村干部对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缺少开展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没有真正进入角色。有的驻村干部对工作底数不清,存在一问三不知或者答非所问的现象。有的驻村干部没有脱离原岗位工作,还有一些干部驻村时间与要求差距较大,因个人或单位原因长期离岗,导致出现乡镇包村干部代替驻村帮扶的现象。

(二)靖远县

一是到户帮扶措施较少且反映不全面。大多数贫困户的帮扶措施主要是普惠性的政策支持,能够到户的、针对性较强的、可持续增加收入的帮扶措施较少。特别是今年预脱贫户增收措施欠账大,收入来源不明,看不出脱贫根据,缺乏说服力,已经到户的一些措施如精准扶贫贷款、实用技能培训等没有准确反映到扶贫手册上。

二是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户入社率低、借贷资金少,作用发挥有限。靖远县所调查的333户贫困户中,加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只有39户,入社率仅为12%。

三是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扎实。乡村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或者规划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布局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普遍较差,绿化率低,卫生厕所普及率低。靖远县所调查村有卫生厕所的比例为15.2%。

四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贫困户对精准扶贫政策知晓不全面、理解不准确,所调查户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为74%,有的甚至有误解,制约着精准扶贫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

五是精准扶贫贷款发放落实不好。许多贫困户反映有贷款意愿,但很难贷到款。特别是在第一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中,存在面向非龙头企业发放精准扶贫贷款的问题,不符合投放政策。村级金融网点设置不足,所调查的15个村有7个村没有金融网点。精准扶贫贷款进度较慢,投向当年预脱贫户的比例偏低。

六是县乡村户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个别村工作推进滞后。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些卡表册填写不准确,逻辑关系不清不实。有些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日志过于简单。石门乡坝滩村移交黄河石林管委会后,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滞后。

(三)景泰县

一是基础台账不规范。各级干部平时到村入户走访调研少,走访农户不深入、不细致,对村情吃得不透,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些农户甚至没有帮扶措施,督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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