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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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年)
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人力资源。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改善和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一代新人,对建设美丽幸福潮南具有重要意义。
2003 年汕头市区域规划调整,潮南区正式建立后,区人民政府在认真分析研究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潮南实际,于2004 年3 月正式颁布实施《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04 -2010 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四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建区以来,我区积极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政府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有力地推动我区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至2010 年,《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优化。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儿童各项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亟待完善;儿童享有的社会福利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幼教经费投入水平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流动、留守、流浪等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要加快推进;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幸福潮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这将为我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和良好机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为指导,按照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要求,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我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美丽潮南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扶贫济困、普惠福利为重点,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儿童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
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儿童成长的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事务时,充分考虑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为所有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发展的平等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特别是参与儿童自身事务。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意见。
二、总目标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政策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到2020 年,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全市中等以上水平,
为构建美丽幸福潮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强有力的智力储备。
三、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等高危出生缺陷发生率以2010 年为基数下降1/2 。
——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低到1 %。以下。
——加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筛查率,以每年10% 的增加率,力争到2020 年筛查率达85% 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 以上。
――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婴传播率,通过母婴
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
2、降低儿童死亡率,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8 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 年为基数下降1/6 。
3、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5 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 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 年为基数下降1/3 。
——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
4、儿童卫生保健水平大幅提高。
——0-6 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0% 以上。
——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 以上。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7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 以上。
——保障流动儿童获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接种服务。
——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6、提高适龄儿童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欠发达山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促进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落实相关人员编制政策,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培训每年覆盖50% 的乡镇、社区以及40% 的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和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落实校医和保健教师的配备。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强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相关科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