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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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门诊部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二、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
四、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窗口手工预约(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社区预约单)、信息化语音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待我院网站起全面运行后启用)。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六、挂号室专用窗口办理电话预约挂号注册手续、复诊预约手续、领取预约号。
七、挂号室工作职责
1、公示我院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
2、公示我院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语音预约电话;
3、制作并更新我院《预约挂号使用手册》,向办理预约挂号注册的患者发放该手册;
4、更新每日预约挂号号表,根据预约登记(手工、复诊、社区、语音电话等),准确出号;
5、做好医患双方失约的补救工作;
6、每月21日前完成并上报《预约挂号统计表》,报门诊部备案。
八、严格执行我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专家不得随意停诊。若因故需停诊必须提前一周将科主任签字批准的停诊申请单交到挂号室备案(病假除外)。
九、复诊预约由门诊接诊医师或病房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在患者就诊或出院当日予以预约登记,开具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一式三联),分时段确定预约时间,嘱咐患者到挂号室办理预约手续,就诊当日取号。
十、我院与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开通预约挂号通道,提供专科门诊预约号。
十一、患服中心负责社区转诊预约挂号工作。根据双向转诊单的要求,到挂号室办理预约挂号登记手续,24小时内反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结果(加盖转诊专用章的转诊预约挂号回执单)。预约周期为一周。
十二、信息中心及时排查、解除信息系统故障,为预约挂号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十三、执行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语音电话预约挂号服务费用。
十四、我院预约挂号工作随时接受市卫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的监督。
十五、本制度从2010年12月20日起执行。
门诊部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