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产医院进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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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妇产医院医生进修须知

一、我院接收进修医师资质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同专业工作经验;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2.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的医师。

3.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与进修专业一致。

4.同时若要进修产科专业的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

进修计划生育科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计划生育技术);

进修影像诊断需要取得《大型仪器设备上岗证》。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一线工作。

二、进修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进修申请表》(在我院网站下载),单位签属意见,并加盖公单。

2.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体检表原件、及其他证书复印件寄至我院医务处。

3.以上材料经相关科主任审查合格,医务部同意后,给申请人医院回函通知,要求进修医师本人再次确认并回复。

4.再次收到进修医师确认函后,发报到通知。

5.进修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按时来我院报到办理进修手续,三日未到者,取消进修资格。报到时携带证书原件及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同时,一次交齐进修费。

6.我院每年招收四批进修生,每年三、六、九、十二月,统一入学,入学前提前一周左右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报到时间见通知。

三、进修期间纪律要求

1.进修期间要依法行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临床诊疗常规》,违反规定将依据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2.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①请假≤贰天,由所学习科室主任批准,医务处备案,离院前必须要落实好值班工作,否则以旷(脱)班处理。

②请假≥叁天者,由所学习科室主任批准,同时请假本人要函告原单位,派出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到我院医务处(可以传真形式85968411);离院前必须要落实好值班工作,否则以旷(脱)班处理。

③请事假者,必须本人办理。

④请病假,本人要持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到医务处完善请假手续。

⑤请假时间累计≥3天/季度、≥6天/半年或≥12天/年者(含各种原因),将终止您的进修学习,无结业证且不退进修费。

⑥请假期满返岗后要立即到医务处销假,否则视同未及时返岗,按旷工处理。

⑦法定节假日期间,不予准假。

⑧无故旷工者,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并书面通知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

⑨迟到、早退叁次,按旷工处理。

⑩丧假按国家规定准假,请假手续按前款②、③条办理。

3.进修期间请勿妊娠,进修期间妊娠,将终止进修,并书面通知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满三个月以上者,发进修证明。

4.进修期间要参与值班工作,值班时将全面负责住院病人的管理工作。值班时旷班者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并书面通知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

5.进修期间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将依据我院“京妇医字[2007]1号”进行处罚。并函告原工作单位。

6.进修期间要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不可冒充他人签字;进修期间不得开具虚假证明,如有违反,将依据我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我院进修费用:按科室及进修时间收取。

计划生育科、新生儿科每人每月400元;

妇科、妇科微创中心每人每月800元;

产科各专业、妇瘤科、内分泌科、超声科、检验科、生殖医学科、阴道镜专业、麻醉科、病理科等每人每月600元。

五、其他:

1.进修期间食宿自理。

2.工作服自备,日常工作着白大衣,分娩室(产房)着绿色刷手衣。

3.需要显微镜者自备。

六、我院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026

邮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医务部(培训楼107房间)

联系电话:85968411,52276666-3421

传真:85968411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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