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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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证应急情况下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部门。本办法供各部门、科室在制订本部门、科室牵头负责的应急预案时参考。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对应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定义

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电气水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非法侵害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四、标准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灵敏、反应及时,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统一院级应急组织机构,构建三级网络体系。建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下设工作小组,主要包括应急决策小组、执行小组、信息小组、宣传小组。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

公室成员组织及职责见附1。

2.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工作组

(1)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

(2)安全事故事件工作组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组

(4)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工作组

(5)后勤保障事件工作组

(6)医疗救治应急工作组

各专业工作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详见相关预案。

(三)预防与应急准备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办制定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医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关部门、科室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科室、部门应当根据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报告及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检查医院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请,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院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化。加强危险品、危险区域的管理,建立登记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定期组织检查、监控。

3.应急队伍的建立。

建立综合性应急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组成垂直和水平关系明晰,跨度合理,覆盖应急反应的各个方面,确保应急行动的协调和高效,能够得到后勤系统和医学装备部门的支持。

4.应急预案的制定。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联络电话、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等内容。

5.应急知识的培训。

应急办与科技教育部协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知识的普及,培养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6.应急知识宣传和演练。

应急办及宣传科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各科室、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系统的防灾训练。应急办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应急演练。所有防灾训练和应急演练于开展实施后的3个工作日

内报应急办备案。

7.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根据本地、本院突发事件防控形势和重点,建立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计划,制定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建立必备物资储备目录。定期检查,适时更换,保持应急状态。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库,与有关供应产商建立联系,遇突发事件能及时采购救援物资。

8.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总体预案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移动通信和对讲机和网络三联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四)监测与预警

1.建立健全应急报告制度。

应急办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办指定1名同志为兼职信息报告员,并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报送分管院领导,认为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报送领导小组研究。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储存、分析、报送。报送、报告信息时,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

瞒报、漏报。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应急办根据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报告中,风险相关危险值高的前5项事件[内部火灾、电力故障、医疗纠纷(事故)、信息系统故障、强雷暴]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明确监测点,对可能发生的头发事件进行检查。各科室、部门是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名职工都有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义务。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强值守。

(2)指定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安排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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