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炭黑行业准入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炭黑行业准入条件
一、炭黑准入条件的适用范围
1.1总则
为促进炭黑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保护环境,使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减少资源浪费,实现炭黑行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准入条件;
1.2适用范围
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以煤系和石油系列的烃类化合物为生产原料,生产橡胶用炭黑的的炉法炭黑生产企业。
二、安全生产规范
用于上述炭黑生产的装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等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
3.1炭黑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要求;
3.2炭黑生产的烟气排放应满足SO2≤550 mg/m³、粉尘≤50㎎/m³。氮氧化物≤500 mg/m³(详见附件:关于对炭黑行业准入条件中炭黑烟气排放指标的解释);
3.3炭黑生产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装置,炭黑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国家、企业所在地排放标准方可对外排放;
3.4新建炭黑生产装置须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现有企业需在3-5年内通过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达到尾气中SO2、NOx排放标准。
四、生产设备及能源消耗
4.1炭黑生产装置单套生产规模≥2万吨/年,采用湿法造粒生产工艺,并同步建设配套的炭黑生产过程余热回收利用及环保设施;
4.2炭黑生产装置能源消耗应达到GB29440-2012《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规定。
五、产品质量
5.1炭黑产品质量应符合《橡胶用炭黑》(GB3778-2011)技术标准;
5.2用户有特殊要求的,以达到用户产品质量为标准。
六、技术进步
6.1鼓励炭黑生产企业开发应用更高效的炭黑生产过程余热回收利用技术;
6.2脱湿炭黑尾气代替炭黑反应炉部分燃料、鼓励炭黑生产企业开发应用经济、环境效益更好的炭黑尾气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及装置;
6.3进一步开发适用于高效炭黑尾气脱硫、脱硝的新技术及装置。
注:
1.以上所有国家标准均以最新年代号为准;
2.本准入条件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专家组起草;
3.本准入条件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专家组解释为准。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
2014年2月10日
附件:关于对炭黑行业准入条件中炭黑烟气排放指标的解释目前炭黑行业排放烟气污染物浓度普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316297-1996),该标准规定炭黑工业相关的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SO2≤550mg/m3、粉尘≤18㎎/m³、氮氧化物≤240mg/m3。
由于炭黑工业生产的特点,炭黑生产排放烟气目前还没有成熟的脱硝技术,致使该标准在炭黑生产实际执行过程存在一定的问题。
而且该标准也不适用于炭黑工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1316297-1996)的详解中明确指出:“该标准目前仅制定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氮氧化物的标准值,燃烧过程的排放应遵循锅炉和窑炉的相应标准执行”。这类生产过程主要有:硝酸生产、硝酸溶解金属;硝酸浸洗金属:硝基化合物,苯胺染料的重氮化过程以及有机物接触浓硝酸等。炭黑生产过程产生的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炭黑尾气的燃烧(包括干燥机尾气燃烧炉,炭黑尾气锅炉),属燃烧型氮氧化物,应该执行锅炉和窑炉的相应标准。根据炭黑尾气的用途进入干燥机尾气燃烧炉(用于炭黑干燥)的排放的烟气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入炭黑尾气锅炉(产生蒸汽用于发电、供热)排放的烟气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较为切合实际。
但如果采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料种类无法明确界定。用炭黑尾气作余热锅炉燃料,是利用该尾气中的H2、
CO等可燃物质燃烧产生热量,它既不属燃煤锅炉、又不属燃油锅炉,也难以作为燃气锅炉对待,因而难以确定应执行的排放标准。且因炭黑尾气中含硫量高于一般的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等,也无法达到燃气锅炉烟气的SO2排放标准。考虑到炭黑行业的特殊情况,属工业尾气综合利用,可参照《工业窑炉大气排放标准》执行为宜。但由于现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中只规定了烟(尘)浓度,并无SO
2、NO
X
排放指标。
而且烟(尘)允许排放浓度过于宽泛,不利于炭黑行业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
炭黑协会在制定炭黑行业准入条件过程中,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七、在目前没有适合炭黑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参考国外炭黑企业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我国炭黑工业实际,建议炭黑工业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为:SO2≤550mg/m3、粉尘≤50㎎/m³、氮氧化物≤500mg/m3。
八、国家相关部门尽快组织编写并发布《炭黑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