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用Q265HR-Q295HR钢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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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03T3033 管道系统用2、3级碳钢钢板技术条件 Rev. A 4/13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目录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牌号表示方法 (6)

4. 制造 (6)

5. 化学成分 (6)

6.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7)

7. 试料保管 (11)

8. 表面质量检查 (11)

9. 超声检测 (11)

10. 表面缺陷的修补 (11)

11. 交工文件 (11)

附录A (13)

管道系统用2、3级碳钢钢板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核电机组管道系统用公称厚度不大于250mm的2、3级碳钢钢板的化学成份、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尺寸外形及重量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核电机组管道系统用公称厚度不超过250mm的2、3级碳钢钢板的采购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ISO 6892-1:2009,MOD)

GB/T 229—2007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ISO 148-1: 2006,MOD)

GB/T 232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2010, ISO 7438:2005,MOD)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位置(GB/T 2975—1998, eqv ISO 377: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4338 金属材料高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4338—2006,ISO 783:1999,MOD)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1996,IDT)

GB/T 20123 钢铁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 20123—2006,ISO 15350:2000,IDT)

GB/T 20124 钢铁氮含量的测定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GB/T 20124—2006,ISO 15351:2000,IDT)

NB/T 20003.2—2010 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超声检测

NB/T 20003.4 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渗透检测

NB/T 20003.5 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磁粉检测

3. 牌号表示方法

碳钢和低合金钢板的牌号用屈服强度值和“屈”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和核电厂用承压容器“核容”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例如:Q265HR。

4. 制造

4.1 钢的冶炼方法

钢用电弧炉或其他相当或更好的工艺冶炼。

4.2 交货状态

钢板以正火状态交货。当用户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对交货后还需进行热加工的钢板可以非热处理状态交货。

5. 化学成分

5.1 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和5.3、5.4、5.5的补充规定。

表1 钢板的化学成分

5.2 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按GB/T 20066的规定制取,分析按照GB/T 223相关部分、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4或其他相应的标准进行,但仲裁分析应按照GB/T 223相关部分执行。

熔炼分析每炉进行一次,成品分析对每炉取一张钢板进行一次。对于3级钢板,可不进行成品分析。

5.3 钢板熔炼分析中的(Cr+Cu+Mo+Ni)≤0.70%,成品分析中的(Cr+Cu+Mo+Ni)≤0.75%,

和N的比值应不小于2。

且Al

t

5.4对公称厚度t<6mm的Q265HR和Q295HR钢板,经供需双方协商钢板中Mn含量下限可比表1中的规定值低0.20%。

6.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6.1性能要求

6.1.1钢板正火处理后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表2 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6.1.2 当合同中要求进行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时,则试料在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后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满足表2和表3的规定。

6.1.3 对以非热处理状态交货的钢板,试料在模拟正火处理和(或)模拟正火处理+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当有要求时)后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满足表2和表3的规定。

6.2 试验取样

6.2.1 取样位置

试样应取自最终交货状态的钢板。

当合同要求钢板以非热处理状态交货时,则取自交货状态的试料应进行模拟正火处理和(或)模拟正火处理+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当有要求时)。

取样按GB/T 2975的规定,在钢板宽度1/4处取样。试样距离试料边缘的距离至少等于钢板的厚度。试样的轴线应垂直于最终轧制方向。

表3 钢板在300℃时的力学性能

6.2.2 取样方法

6.2.2.1 室温拉伸试样

根据钢板公称厚度t的不同,按以下要求取样:

——若t≤30mm,试样采用与钢板等厚度的矩形试样;

——若t>30mm,可采用从钢板的一面加工到30mm厚的矩形试样;也可采用GB/T 228.1—2010中R4试样,试样轴线位于钢板厚度的四分之一处。

6.2.2.2 弯曲试样

根据钢板公称厚度t的不同,按以下要求取样:

——若t≤30mm,试样采用与钢板等厚度的矩形试样;

——若t>30mm,可采用从钢板的一面加工到30mm厚的矩形试样。

6.2.2.3 冲击试样

冲击试样的缺口底线垂直于轧制表面,试样按GB/T 2975的规定进行截取。

6.3 交货状态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

6.3.1 试验项目和数量

按经同炉热处理(间歇炉)或相同热处理工艺(连续炉)的原轧制张钢板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于公称厚度t≤50mm的钢板和公称厚度t>50mm但公称长度L≤15m的钢板,在相当于钢锭头部的位置做一组力学性能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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