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测实量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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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实量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实现集团公司“开工必优”的战略目标,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减少和消除质量通病,实现过程精品,特制订本细则。

1、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签订分包合同的工程。

2、参与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分公司质量负责人、核算负责人、劳务负责人、集团公司质量监控部、劳务经营部、合同预算部、劳务招标办及相关人员。

3、管理流程

3.1 每项工程在劳务招标过程中,在劳务招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中中明确提出质量要求及实测实量要求。例如:“质量等级:合格。每个检验批均按照国家规范及企业要求进行实测实量。如数据达到合格标准,则按照**元支付;如数据达不到合格标准则按照**元(详见第4节)支付价款。实测实量随工程进度及时开展,及时评定。并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劳务队长、班组长及时签认,作为结算依据。”将以上内容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进行明示。

3.2 施工过程中,在每一个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质量员、班组长及时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实测实量,每一个检验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确定评

价意见(评价分值)。要求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劳务队长、班组长现场及时签认,作为结算依据。

3.3 工程结算时,应由各分公司质量经理检查实测实量结果并在结算书上签字。签认后,方可交合同预算部门进行结算。

4、评价方法

4.1 项目部应编制实测实量专项方案,进行实测实量策划。策划包括以下内容:

4.2 评价依据为国家规范及企业要求。

4.3 评价以检验批为评价基础单元,每个检验批按照规定要求划分为若干检测区(一般为10个,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减),每个检测区包含若干检测点。

4.4 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为:(得分值以字母Q代表)

得分值Q=检测合格点数/检测总点数

a、Q≥90为合格,平米单价为合同合格价,

计算公式:实得价格=合格平米价×检验批代表的面积;

b、90>Q≥85,每低1分,平米单价扣2元,

计算公式:实得价格=[合格平米价-(90-Q)×2 ] ×检验批代表的面积;

c、85>Q,每低1分,平米单价扣3元,

计算公式:实得价格=[合格平米价-(90-Q)×3 ] ×检验批代表的面积。

4.5 该项劳务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总体劳务评价。

评价总分=[Σ(每次检查得分×每次检查的面积)]/总面积

5、职责

5.1 质量监控部负责整个实测实量工作的组织开展,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完善。

5.2 招标办负责劳务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实测实量的明示及将相关条款加入劳务合同中。

5.3 劳务经营部负责向劳务队宣传实测实量相关内容,过程中配合实施,结算时按实测实量过程中的评价依据进行结算。并将每个劳务队的评价总分计入档案,作为日后的劳务考评依据。

5.4 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测实量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并对整个实施过程负责;施工员及劳务队对评价结果负责;质量员对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项目部在每个检验批完成后及时进行评价,并形成相关记录,作为结算依据。劳务队施工完毕后,对整体工程实测实量情况进行评价(该评价结果作为日后劳务考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报质量监控部及劳务经营部备案。

5.5 分公司对实测实量在项目上的开展实施情况负责,并要每月至少一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集团公司质量监控部。

5.6 项目、分公司及集团公司核算部门,在未见到实测实量评价结果之前,对工程量不予结算。

6、实施

本细则实施范围为2012年1月1日后进行劳务招标的工程。其它工程可参照本细则相关原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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