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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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警民关系是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公民之间形成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警民关系和谐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党群关系,而且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乃至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当合政府历来非常重视警民关系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法制的不断完善及网络时代的到来,警民关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怎样处理好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是我们从警人员面临的一道严肃的课题。
一、新形势下警民关系的现状和特点
当前,从表面看警民关系比较和谐,警民关系表现为人民警察为民执法、为民服务、敬业奉献、保驾护航;人民群众关注公安、看重公安、爱护公安、支持公安、寄厚望于公安,在综治部门组织的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形象测评中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安,警民关系比较融洽。
但是,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许多影响和谐的人和事。一是有的人为群众办事不会办,或者办不好事;二是还有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民警;三是有的把“五条禁令”、“三项禁止”当耳边风而违法乱纪的,在社会上就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四是警民之间的信任度有所降低,如表现在有的群众在遭受盗窃、抢劫等不法侵害时,面对有些案件难破,破后挽回损失少或者挽回不了损失,导致群众不相信公安机关,
况且不报案。有些纠纷或有些事情发生并报警后处警,当事双方当一方强硬压势对方,民警进行劝阻时,不听劝阻还反认为警察是来帮助另一面的,对前来处理的警察满怀怨恨,轰动地叫嚣“警察帮对方,打警察!”;五是个别地方、特定背景下警民关系出现失调,甚至引发大规模警民冲突、恶性袭警案件等。比较典型的如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以及发生在上海的杨佳袭警案等,特别是杨佳袭警案发生后,舆论同情几乎一边倒向歹徒杨佳。六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理解与认同有所减弱。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时有牺牲,时有流血和公安民警超负荷运转的现状反应平淡,一旦个别地方、个别民警出问题后,往往招致网民和路上群众的一片骂声,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
二、新形势下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原因主要从“警”和“民”两方面来探讨,因为警民关系是由警察和群众双方组成的人际关系。在我们与群众了解中,群众认为在和人民警察存在矛盾冲突时,觉得主要责任“在警察一方”要占一大半。通过座谈讨论和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群众缺乏沟通,使群众容易对公安工作产生误解。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与群众缺乏沟通”,通俗的话就是民警脾气大,听不进群众说的话;不可否认部分群众由于受个人认识水平的限制,不能对复杂社会治安局面的成因形成正确的认识,对公安工
作的开展方式、方法也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但是公安机关也存在着“关门办案、办事”的问题,有许多问题恰恰是因为“关门”,信息闭塞造成双方的误解,而导致矛盾的激化。二是政府的行政干预促使公安机关职能泛化。由于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较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一味强调公安权威,常常通过行政命令使公安机关承担许多原本不应承担的职责。如计划生育、房屋拆迁、环境卫生、制止群众上访等,也都由公安机关越俎代疱,无形中扩大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三是舆论导向的偏离,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警民关系。一些新闻媒体和网络为了追求所谓的“新闻效应”,对警务工作的负面事件进行恶意炒作,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不负责的言论,给人民群众一个错误的舆论导向。使人民群众只看到了个别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却忽视了绝大多数民警任劳任怨,为社会安宁流血牺牲的现实,造成部分群众对警察的认识存有偏差。公众对警察的态度受到媒体报道的“影响很大”,媒体负面炒作就是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一大突出问题。四是民警各方面压力过大、待遇偏低,影响警民关系。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警察心理压力普遍过大,虽然近年来开展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干预工作,由于缺乏技术力量和有效方法,民警缺乏排解的渠道。同时,各种活动过多,考核、检查过频,警力不足,配置不合理,警察人员老化问题普遍存在。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一些警察、尤其是基层的中青年警察经常保持在疲劳的状态,民警在超负荷、超强度地透支着生命和健康。与这
种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警的工资收入在公务员序列中却处于中下水平,后勤保障等问题也很突出,影响了民警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警民关系的改善。
五是少数民警宗旨观念淡化,疏远了警民关系。公安民警队伍的庞大,势必造成个体素质良莠不齐。个别民警身上还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服务意识淡薄”,民警“冷、横、硬、推”直接导致大部分群众认为是“民警执法腐败”。极少数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违法办案,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
三、新形势下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几点对策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正视打击与服务的并重
当前,我们民警中有一部分人对公安工作中的“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关系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认为: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关,除了“严打”“严管”还是“严打”“严管”,与服务挨不到边。这恰恰是人民群众最反感的。老百姓的要求是:违法犯罪要“严打”“严管”,日常服务要跟上。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期待我们打击与服务两手并举,这既是群众的心声,也是公安工作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
打击违法犯罪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找公安办事得到优质服务人民群众交口称赞。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相信公安、支持公安、配合公安,许多公安难点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一是公安机关要坚持打击与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工
作的主业,也是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期待。公安机关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工作目标,通过百分之百破命案、竭尽全力打盗抢、想方设法斩毒魔、严防严守扫“黄、赌”、千方百计擒逃犯、重拳出击除“黑恶”、突出重点保建设等手段,持续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安祥、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二是各级公安机关都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基层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尽可能多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针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窗口服务问题,在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车驾管理等窗口单位广泛推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制度,并将服务逐步前移至街道社区、至村组,延伸公安工作管理与服务的触角。青岛市继在规范派出所服务窗口之后在社区设立交警办公室等措施将服务延伸,既规范了公安工作,又方便了群众,减轻了群众负担,一举两得,实现双赢,深受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好评。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创新警务机制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三基”建设,警务机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正逐步朝着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的方向完善。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务机制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警力紧张、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在现实中表现为:一线实战警力吃紧、办案重处罚轻教育、接处警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