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关于加强本、专科学生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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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文件
宁大政〔2010〕176号
宁波大学关于加强本、专科学生
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全校师生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同学树立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科研精神,努力开创我校学生科研活动的新局面,经学校研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科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校本、专科学生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以学院为主体,以高水平学科竞赛为龙头,以普及性科技创新活动为依托,坚持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科研训练与科技竞赛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为更多大学生提供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条件,为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服务。
学校加强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总体目标是:统筹规划我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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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研教育活动,有效整合各类平台和资源,提高我校师生参与学生科研的积极性,使我校学生科研总体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学校力争通过1-2年时间,使30%-50%的学生能够参与科研和创新活动,受到比较系统完整的科研训练;使10%-15%的学生成为创新意识好、创新能力强,拥有较高水平创新成果的优秀学生;使我校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的获奖数量和层次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5名;使我校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和申请专利的数量有显著增加,达到浙江省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相关指标的满分要求;使我校学生获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数量保持在省属高校前3名,项目研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学生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
1.参加相关学科竞赛和专业(技能)比赛。学校重点支持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并纳入省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体系中的学科竞赛(包含“挑战杯”竞赛)项目,鼓励学生参加有利于扩大学校影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其他各级各类学科竞赛。
2.组织开展各类科学研究。包括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及校内、院内资助的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如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新苗人才计划)、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及各学院立项资助的项目等。
3.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包括以在校本、专科生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各类专利授权。
三、加强学生科研工作的措施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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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学生科研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需要教育教学、学科科研、师资队伍、学生工作等多方面协作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领导小组”是学校学生科研工作的直接领导机构,负责全校学生科研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建立由分管学生科研工作副院长负责项目组织及成果的选拔与培育,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发动教师指导学生科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负责组织与发动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的学生科研工作体系。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一批高水平的教师指导团队
制定相应政策调动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一支科研水平高、创新意识强、实践经验丰富、年龄结构合理的学生科研指导教师队伍,为学生科研活动提供及时、全程、专业的指导。
1.成立学校学生科研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邀请各学科具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教授担任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开展科研选题,参与各类学生科研项目评审、结题验收及成果评比等工作,对相关学科竞赛和其他学生科研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学校学生科研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委。委员会下设宁波大学“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指导专家组和“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指导专家组。创业计划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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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专家组由校外“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指导专家和商学院、科技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部分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负责校内“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的选拔、指导,并对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指导专家组由校外相关专家和校内各学科的权威教授和相关实验室的专家组成,负责校内“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项目的选拔、指导,并对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2.依托各学院成立相关学科竞赛指导小组。各学院根据省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体系中的学科竞赛内容,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分别组建相应的学科竞赛指导小组,负责对相关竞赛校内比赛阶段项目的选拔、指导,并对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3.逐步形成学生科研指导教师培训机制。创设学生科研指导教师培训班,利用短学期,邀请全国、全省知名的评委、专家来我校为学生科研指导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指导学生科研的能力。学校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指导教师观摩、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
(三)整合校内资源,完善校、院两级科研训练平台
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构建校、院两级协调统一、系统完整、功能多样的大学生科研训练平台。
1.构建校、院两级学生学科竞赛平台。学校、学院根据有利于竞赛组织的原则,分层次构建各种学生学科竞赛平台。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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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中规定的学科竞赛平台由教务处、团委指导各学院专门组建。各学院可以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挑选部分规格较高、影响力较大、对学生专业学习和研究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学科竞赛,组建平台,组织、指导学生参与竞赛。部分竞赛项目经教务处、校团委备案认可后,可纳入学校对各学院学生科研工作的考核指标。
2.构建校、院两级的学生科研人才选拔与培育机制。学校推出“宁波大学科研英才培育计划”,由校团委和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各学院选拔部分专业成绩优异的本科生从二年级开始进入教师课题组和实验室,系统接受科研训练。开设学生科研指导选修课程,实行竞赛指导课程制.,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学生科研指导课程学习与培训。
(四)建立完善学生科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1.提高学生科研基金资助总额。增加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校学生科研储备项目立项数和资助总额,使SRIP立项项目在3年内达到800项左右,校科研储备项目立项项目达到100项,资助金额达到30万元左右。参与人数达到学生总人数的15%以上。
2.加大对学生科研活动的奖励和培育力度。设立每年总额为15万元的“江兴浩学生科研成果奖”,用于奖励学生科研成果突出的本、专科学生,具体标准参照《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科研成果奖”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10〕78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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