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精装修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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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劳务合同
【篇一:建筑精装修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建筑精装修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工程具体的情况,
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为更好的明确其权利、义务特
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三亚海棠湾红树林七星度假酒店精装修工程
1.2工程承包范围及界面划分:三亚海棠湾红树林七星度假酒店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客房、走廊、电梯厅及其他公共区域内精装
修工程,具体承包范围、界面划分详见本协议单价细目表。

1.3合同工期:详细进度安排由甲方确定之令为准二、合同价款:
单清工劳务承包,以600元每平米为参考价,下浮15%承接,甲方
负责保修金。

三、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治安达标,以包清工的
方式承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四、承包工作内容:
乙方已踏勘现场并熟悉和理解施工图,图纸分部工程中所有内容和
图纸设计变更所有内容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施工区域内人力水平运输和适量的垂直运输,辅助性设施施工等全部操作过程和内容:
4.2做好甲方指定分包工程酌配合和服务工作。

4、3工作细目表
五、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
5.1.本工程为包清工及小辅材,各分项工程单价按甲乙双方共同确
认的单价结算。

5.2.工程竣工时按现场实量实测计算,(损耗应在
约定范围内,若超过约定的损耗,应由乙方承担这部分。

承包范围
外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可计件的按照计件协议价计算,不可计
件的按照180元/工日(工日=10小时)计算,点工必须每月上报
公司。

5.3.如由于乙方原因某一单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部另派班组施工,则按原协议价格的两倍在结算时扣除,但质量保修仍由乙方负责:
如甲方将某分项单独分包时,则结算时按原确认的单价扣除.
5.4.承包价格为一次包死,今后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

安全帽安
全带等劳保防护用品按照班组实际施工人数由甲方提供。

乙方对领
用的材料必须完好归还,否则乙方承担费用。

六、进度、材料计划要求:
6.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并在合同签订后3天
内必须进场,且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协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必须保证甲方总的施工进度。

如乙方逾期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
5000元。

6.2乙方所用材料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报甲方,数量要准确,如出现材料多报多领(指甲供材与结算数量相比)而无法退货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决算时按多余材料实际价值予以扣除.七、
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7,1甲方根据现行国家gb质量验收规范检验评定
7.2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必须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才可报甲方复检验收,未经乙方自检合格,甲方可拒绝复检。

须按照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
罚款。

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对现场所有己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义务,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且应及时清理作业面内的杂物垃圾。

八、进度

8.1月进度款:工程款每月拨付~次月进度款,乙方须将月进度工程递交至甲方工程部审核,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并达成一致后,甲方
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按审核己完成工程量产值的80%支付。

8.2结算: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全部完工后,由乙方出具结算书,报甲方审核,待审核完毕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己完工程总价款的95%(含甲方前期支付的各项费用)。

留下5%保修金(甲方负责),在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三个月内付清。

8.3乙方应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并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利工程款结算
时向甲方提供全部人员工资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并按班组全部人
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需有每人结算金额,领款
金额及领款人签名,并将一份报
送甲方财务部门。

8.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已包含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各种保险及劳动保护费用。

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九、保修期
保修期开始计算满两年、保修工作完成及保修完成证书发出后。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盖章或签字)
电话:
签约时间: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签约代表:(盖章或签字)电话:签约时间:
【篇二:装修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号
二次结构及装修劳务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期:年月日
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呼市滨海新城Ⅰ-4号地工程施工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承包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
二次结构及装修工程:
a、楼地面:垫层、防水找平层、保护层、楼地面(除防水之外的楼地面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b、砌筑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的砌筑工程、砌筑工程及砼构件所需要的测量放线工作;构造柱和圈梁(包括过梁、窗台板、板带、卫生间防水台)的模板工程(包括支模所用的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钢筋工程(包括钢筋的成型和绑扎工作)及砼浇灌;以及砌体中的墙拉筋与原砼墙的植筋固定和放置工作(包括原砼墙打眼、清孔及植筋胶);构造柱与原结构楼板的植筋固定工作(包括
原砼板打眼、清孔及植筋胶);墙体不同材料接槎处钉钢丝网片
(或玻纤网)工作;屋面以上的烟道、烟囱等构筑物的抹灰及修补等;
c、墙、顶棚面、楼梯:所有内墙墙面(包括砌筑墙面、砼墙面)、
外墙内侧墙面、外墙砌筑外侧墙面的剔凿处理、修补及抹灰;顶棚
的剔凿处理、修补(包括厨、卫间顶棚剔凿处理、修补、刮水泥腻子);门窗洞口的抹灰收口;(除保温砂浆外的所有抹灰内容);
d、屋面工程:防水找平层、保护层、保温板铺设、屋面钢筋网片、铺瓦、檐口收口、抹灰等屋面所有工作量(不包括屋面铺贴面砖);
e、室外工程:所有室外部位的抹灰及修补(散水、台阶、坡道等);(外墙工期如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重复搭设架子所有费用由乙
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
延误除外)。

f、室内、外面层:室内刮腻子施工(包工包料,并且包含刮腻子所
需的架子、跳板等);楼梯间部位刷涂料和贴砖(或石材)施工
(包含室外楼梯、踏步、平台部位,刷涂料所需的架子、跳板等);室外坡道及台阶的贴石材;
g、机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两台龙门架(包括龙门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以及配备两名持合格证件的操作人员)及两台搅拌机(提供搅
拌机操作人员);二次结构及初装修所用的周转材料(钢管、扣件、脚手板等)、小型机具、手持工具均由乙方提供(其他材料由甲
方购买);
h、其它:所有防水找平层、保护层,阳台初装修,所有的水电管槽修补(在抹灰完成后造成的水、电、暖剔凿的修补由安装队负责修补)及配电箱洞口的填缝堵塞、抹灰、修补,楼地面水、电洞口及
其它所有洞口(如烟道、管道井洞口等)的吊摸浇捣砼,清理运、
回填土及其它未列入的零星工程等;
i、竣工清理、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初装修工程结束后,所有现场
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整理干净并堆放到指定部位码放整齐;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室内装修工期:开工日期 2013 年 8 月 15 日,装修结束日期2014 年8月30日;外墙工期:开工日期 2013 年 8 月 15 日,结束日期 2013 年 9月 5 日。

3.2乙方按甲方工序与进度的总进度控制计划,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楼号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与方案,经甲方审定后认真执
行,乙方应合理调配劳动力,科学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审定的施工计划与方案,完成的工作量必须由甲方现场经理、安全文明、质量、施工签字生效,否则结算单不予生效。

第四条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4.1协议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
4.1.1 承包方式:劳务包清工,协议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包括施工现场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零用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投入的所有用工、环保卫生用工、冬雨季施工降效费用、进退场费用、外地进呼市费用等合同范围和合同内容所规定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支付其他费用;
4.1.2建筑面积: 3组团1#楼:暂定㎡。

(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内蒙古2009年预算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计算);
4.1.3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元/m2;
4.1.4协议合同价款为:暂定元(大写:元整)。

4.1.5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不签零点工,如施工协议范围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以实际发生为准,并以现场书面签证资料为准,每工单价为150元;
4.1.6 本协议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在施工前发生所有的图纸变更和现场洽商,不增减劳务协议合同价款及合同单价,只作为技术变更和洽商;在施工后发生的图纸变更和现场洽商所增减的返修,视情况给予签证;
4.1.7甲方视为乙方考察并熟悉图纸及现场内外的所有情况(承包单价均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筑及其他等方面均不再作调整),乙方进场后进入施工,除非甲方的书面确认,乙方的任何形式的索赔及调整,甲方概不接纳。

第五条协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资料:
5.1.1 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书面签证单;
5.1.2有效的书面签认资料等(必须按甲方统一格式的签证单并盖项目章确认);
5.2协议价款的结算:
5.2.1 承包人按时完成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经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并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工程交工;
5.2.2 承包人应于工程交工后28日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资料后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
5.2.3结算价款包括内容: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作,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全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5.3协议价款的支付:本工程为垫资工程,在完成工程按施工协议内容完成后(经甲方、监理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
劳务费合同总额的70%,工程通过呼和浩特市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
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劳务费合同总额的85%(包括已付费用),其余劳务费完成全部施工协议内容后,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除
扣留5%保修金外,尾款根据开发商对二次结构的拔款情况给予相应
的比例支付,5%的余款在贰年保修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付清
(不计利息)。

保修期按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时间为准 (工程竣工验
收后, 除本协议签订人与甲方人员办理结算外,其余乙方的施工人员必
须服从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场, 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同时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

5.4 工资兑现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施工班组制定的职工分配方案表并且职工签字生效后才能领取工资款。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
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
准组织施工。

6.2 乙方的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合好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绝对服从甲
方的现场安全员和管理人员的指令和检查,及时整改违章现象。


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甲方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200~1000元
的罚款。

6.3 乙方施工班组按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作业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每道工序结束就打扫干净现场并把垃圾运至指定场所,
否则对该施工班组罚款200~500元,不准在楼层面上大、小便,不
准穿背心及拖鞋上班,如违反规定,对责任人处100~200元/次罚款。

6.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材料浪费的现象,甲方按照所浪费材料金额的三倍给予罚
款或按材料管理制度对乙方按每建筑平米2元处罚,在工程结算时
扣除,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
事态扩大化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
动现场设备,须作出记录或拍照。

6.6乙方在施工中对安全负全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因分清责任方,由责任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
7.1本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合格工程,“优良标准”;同时必须做到: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率达到85%;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如达不到按2元/㎡的经济罚款;
7.2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
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窝工,按定额平均
工价(按政府调整文件调整后的价格)及机械定额台班单价执行,
数量按现场双方核实确认数据确定,工期作相应顺延;
7.3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7.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的质量标准完成全部的施工项目,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承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的违约金,从工程决算中扣除;
7.5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未达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偿返修,并承担材料与人工等方面的损失。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1.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等不可抗力;
8.1.2重大设计变更;
8.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1.4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8.1.5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支
付违约罚款1000元,从决算中扣除。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食宿;
【篇三:装饰装修劳务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劳务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承包工程”),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以下先后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条款;
(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协议;
(3)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4)图纸;
(5)工程范围清单及报价书。

二、合同适用法律、标准、规范及语言文字
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2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为国家和北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
2.3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三、承包工程范围
承包工程范围:。

四、承包方式:
五、承包工程工期
5.1,
,共日历日(含法定节假日)。

5.2 试工期
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等,乙方试工期为 5天,自年月日
至在试工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
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责
令乙方在期限内退出施工现场,该期限内的施工费用减半支付,若
该期限内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如甲方发
现乙方不能胜任承包范围内某一局部工程,有权将局部工作委托其
他单位施工,施工费用从本合同应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

5.3工期延误
5.3.1乙方人员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进场。

如未能按期
进场,乙方应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的违约金;逾
期超过三日,甲方可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乙方未
能按期进场导致工期延误的,按延误天数占工期比例扣除工程款。

5.3.2对以下造成竣工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
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2
小时;
(3)法定不可抗力;
(4)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3.3未经甲方和业主认可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如乙方不能按照甲
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其中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均将被视为工期延误。

且每拖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该款项将由甲方直接从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六、派驻施工现场代表
6.1 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先生/女士,如甲方更换需提
前7日通知乙方。

6.2 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承包项目经理为先生/女士,如乙方更换需
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变更确认。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更换以上人员。

6.3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合同文件和其它有效文件均由其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特殊情况下,在向对
方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前提下可转委托他人办理。

6.4 以上人员的有效签字样本均须在甲方项目合约商务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其签字具有不可替代性。

6.5甲方向乙方代表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与指令,均应被认为已
经送达至乙方。

七、工程价款及支付
7.1 合同价款
7.1.1承包合同的价款为:小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采用以下合同,且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1)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一次性包死的价款,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了乙方全面履行本承包合同约定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但
如遇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应在最终结算总价中根据工程量变化内
容所对应的工程价款进行相应变更。

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充分考虑并
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
的风险。

(2)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为一次性包死的综合单价,即已将承包
合同履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管理费、成
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规定费用、保险费、税费以及合同
文件和工程惯例应计入的费用等)摊销到工程量清单中的每项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

乙方在签订合同是已充分
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
可预见的风险。

7.1.2本合同价款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异
地交通费、异地住宿费、二次搬运费、垃圾清运费、因交叉施工和
多家施工队伍原因造成的各种降效、窝工费用、各种材料设备检验、试验、工程调试运行及检测检验费用、现场基层满足不了施工要求
而自行剔凿清理等费用、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乙方的施工范围及
内容已详细记载在图纸及报价书之内,除本工程在主要建材、配套
设备及设计风格等方面有方案性改变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因本合同
及本合同项下工程向甲方要求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及报酬。

7.2 价款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1)甲方要求进行方案性的设计变更,并对乙方的施工工艺造
成较大改变;
(2)甲方要求增减乙方施工项目;
(3)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甲方若发包给乙方的,可直接按
照本合同确定的近似工程综合单价委托给乙方承包,没有近似工程

价或者双方对确定近似工程单价有异议时,执行定额子目,以较低
的综合单价为准,乙方不得推诿,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3 工程款支付
7.3.1 甲方在乙方进场天内开始拨付第一期工程款,施工过程中,乙
方应当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完成工程量汇总报表,经甲方审
核后按工程量的%支付工程款。

7.3.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所在地正式劳务发票。

7.3.3 甲方拨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款的80%时,停止拨款,待乙
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业主、总包及监理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
甲方分批支付余款,甲方滞留合同款的5%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保修期满后支付。

7.4甲方拒付
甲方有权拒付下列情形的工程款:
(1)未经甲方检验批准的工作;
(2)乙方不能出示甲方项目经理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批准文件;
(3)其它合同约定不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情形。

(4)未在领款前提供符合约定的发票的。

7.5工程变更的支付
在乙方按期提交变更部分工程款结算文件、甲方确认无误及业主已
就该变更事项支付工程款这三个条件均具备的前提下,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相应变更部分工程款。

八、设计、图纸、洽商
8.1本合同附有1份设计图纸,用以说明本合同内承包工程的范围及各项工程数量;甲方应于签约同时,由乙方确认该份图纸。

8.2乙方须按有关图纸内容把工程定位,决定地面标高尺寸。

九、工程质量
9.1承包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
9.2 承包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如果甲方对承包工程有
特别质量要求说明,乙方亦必须达到此要求。

如果图纸和甲方的要
求与技术规范和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按照质量标准中要求较高者进行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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