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治通鉴》看“内圣外王”的理想性与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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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治通鉴》看“内圣外王”的

理想性和现实性

学生:聂鑫学号: 20130668 学院:建管学院班级:财务管理02 班

授课教师:钱锋教授授课时间:2013年10月-12月

一、释义

“内圣外王”最早出现自道家典籍《庄子·天下第三十三》“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后被儒家所继承,其含义指的是个人修养与政治主张。“内圣”,即将道藏于内心自然无为;“外王”,即将道显示于外,推行王道。“内圣外王”,意谓内有圣人之德,外施王者之政,即人格理想以及政治理想两者的结合。就其人格理想来说,通俗的讲,“内圣”就是修身养德,要求人做一个有德性的人;“外王”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内圣”是基础,外王则是目的;就其政治理想来说,则是对内实行“仁政”,对外行“王道”,使臣民一心,他族归顺,最终天下一统。

然而,这个标准一开始指定的目标是诸侯,是帝王,是统治者。它要求一个政治家必先是一名道德家,这无疑是抱有很高的理想性的,因为中国古代王朝统治权多为世袭所得,一名不好不坏的王很常见,道德品质和政治手段都不错的统治者却少见,这是“外圣内王”这一思想的局限性和理想性;然而这种思想同时具有现实性,因为其“政治思想”几乎可以等同于仁政,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来说这是极好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一思想也在改变,而它的演变就是历史。

二、内不圣而外王者败(春秋末期)

“初,智宣子将以瑶为后,智果曰:‘不如宵也。瑶之贤于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美鬓长大则贤,射御足力则贤,伎艺毕给则贤,巧文辩惠则贤,

强毅果敢则贤;如是而甚不仁。夫以其五贤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谁能待之?若果立瑶也,智宗必灭。’弗听。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赵简子之子,长曰伯鲁,幼曰无恤。将置后,不知所立,乃书训诫之辞于二简,以授二子曰:‘谨识之!’三年而问之,伯鲁不能举其辞;求其简,已失之矣。问无恤,诵其辞甚习;求其简,出诸袖中而奏之。于是简子以无恤为贤,立以为后”(出自《资治通鉴.卷一》,后无特殊注明,引用原文皆出自此书)。

这是发生在春秋末期,战国前期的事情。智宣子选择智瑶为继承人,是看中了他的才能,却忽略了智瑶的内心缺陷,因为智瑶是个有才缺德的人;赵简子选择赵无恤为继承人,则是看中了他的细谨,诚实,对于父亲的任务,一丝不苟的做了三年,虽说其才可能不及智瑶,但是其德却是极其难得。后来,智氏毁于智瑶之手,赵氏则由赵无恤(即赵襄子)发扬光大,成为战国七雄之一。

究其原因,则是有没有做到“内圣外王”和王霸之道的分别。智瑶有才缺德,行霸道,于做人,没有做到“内圣”,就是没有够高的道德修养,蛮横霸道,如:醉酒之后用酒罐砸赵襄子,嘲笑韩康子的家臣段规身材矮小(智襄子为政,与韩康子、魏桓子宴于蓝台。智伯戏康子而侮段规);于执政,他对内汲汲于权力,架空晋公,对外国恃强凌弱,也取了很大的成果,甚至将赵氏逼到了孤守晋阳城的地步(智伯帅韩、魏之甲以攻赵氏……三家以国人围而灌之,城不浸者三版;沉灶产蛙,民无叛意)。但是,他的狂妄自大使他错估了他人,在策士张孟谈的游说下,韩魏二氏叛变了,和赵氏一起打败了智氏。智瑶的“内不圣而外王”导致了他的失败。反观赵襄子,他确实是一位内圣外王的明君,做人懂得忍让,为政懂得让利于民,不像智

瑶那样骄奢暴敛(智氏制田,以九十步为畹,以百八十步为畛,其民田狭,其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赵氏制田,以百廿步为畹,以二百四十步为畛,公无税焉。公家贫,其置士少,主敛臣收,以御富民。(出自—《吴问》篇)),所以赵氏得以反败为胜。

可以说,在春秋战国之间,“内圣外王”的现实性大于其理想性,因为当时礼制尚未消亡,人民还算淳朴,不尚机心,“仁而后王”行得通。但随着人性的复杂化,道德修养与权力功名开始对立,“内圣外王”的现实性开始减弱,这是下一节将要谈到的。

三:儒法之争,人治与制治之争,王霸之争(商鞅变法)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论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赵良见商君,商君问曰:“子观我治秦孰与五大夫贤?”赵良曰:“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诺。”赵良曰:“五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五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

政也,凌轹公族,残伤百姓。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出自《资治通鉴》卷二)

这一节主要讲的是商鞅变法和百里奚仁政的区别。百里奚辅佐穆公内修品质,外施仁政,从而秦朝上下政通人和,奠定了秦朝强盛的基础和根基。这靠的是王道,对内实行仁政,让百姓“亲其亲子其子”“遵礼守法”,从而举国大治,对外他也积极交好盟国,如帮助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回国,与西戎停战,软硬兼施,终有“八戎来朝”的盛景。百里奚所行之政是真正的“内圣外王”之政。反观商鞅的变法,是法家最成功也是最残酷的一次实践,其一:分什伍而奖告发,这是对儒家仁政里以“父子互隐”为代表的礼制的挑战;其二:奉法不易,不近人情的执行其制定的法律,贵族犯法了和平民一样判罪,太子犯法了不能直接判罪就对太傅用刑,这是非常难得的大进步,真正做到了“法出同一,令行禁止”,然而,完全奉行法律,如渭水边一日斩决七百余罪犯,近乎无情的不把罪犯当人看,是把“人情”和“法制”完全割裂开来。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变法的一个里程碑,就“内圣”方面来说,商鞅完全没有做好,严法的后果就是国家变成一个军国主义国家,大大削弱了其人情气氛,人与人之间有着猜忌、怀疑和监视,但是,就“外王”来说,秦国变法二十年,孝公一代夺回了被魏国占据了几十年的河西之地,惠文王一朝南取巴蜀之地,夺楚国房陵,北胜诸戎,直至后来始皇帝统一中华,仍是实行的商君之法。商君法是霸道的战胜之法。

究其细理,百里奚仁政“内圣外王”和商鞅变法“内不圣而外王”之间的不同是由时代造成的,穆公在位时,西有戎狄,东有三晋。一方面,秦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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