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命名南昌安义古村群等为“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命名南昌安义古村群等为“江西省乡村旅

游示范点”的决定

【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

【发布部门】江西省旅游局

【发布日期】2007.12.29

【实施日期】2007.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命名南昌安义古村群等为“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决定

各设区市旅游局:

乡村旅游是为了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三农”资源发展旅游业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我省乡村旅游蓬勃兴起,成为拉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吸纳农民就业,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的有效渠道。

根据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精神,依照《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示范引导,在各地逐级申报的基础上,经验收审定,省旅游局2007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命名南昌安义古村群等53家乡村旅游点(名单附后)为“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予以公布。

希望被命名的“江西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开发建设中坚持突出乡村原味、地方特色、民俗风情,争取形成一村一品的独有风格,坚持从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角度去推广和发展乡村旅游,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带动群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