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面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技术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93.080.20

Q20

备案号:26972-201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 573—2010

沥青路面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ulsified Asphalt Central Plant Cold Recycling of

Highway Asphalt Pavement

2010-01-20发布2010-03-15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总则 (1)

2 术语、符号、代号 (1)

2.1 术语 (1)

2.2 符号及代号 (1)

3 原沥青路面调查与评价 (2)

3.1 一般规定 (2)

3.2 历史资料调查 (2)

3.3 路况调查与评价 (2)

3.4 原路面材料性能评价 (2)

3.5 材料组成设计的路段划分 (3)

4 原材料检测及质量要求 (3)

4.1 一般规定 (3)

4.2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3)

4.3 乳化沥青 (3)

4.4 水泥 (4)

4.5 集料和填料 (4)

4.6 水 (4)

5 冷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4)

5.1 设计原则 (4)

5.2 冷再生混合料的技术标准 (4)

5.3 设计步骤 (5)

5.4 配合比设计报告 (7)

6 施工 (7)

6.1 一般规定 (7)

6.2 施工设备 (7)

6.3 施工工艺 (8)

6.4 试验段铺筑 (9)

6.5 施工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应用实例 (11)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要求。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斌、江涛、刘辉明、谭生光、胡宗林、王斯倩、陈剑峰。

沥青路面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为指导沥青路面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的材料组成设计,保证沥青路面冷再生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规定了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混合料的材料要求、设计方法,冷再生层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求。

1.3 本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沥青路面的乳化沥青冷再生工程。

1.4 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不适用于表面层。

1.5 本标准没有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

2.1 术语

2.1.1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eclaimed asphalt pavement(RAP)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沥青面层材料。

2.1.2

乳化沥青emulsified asphalt

石油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等的作用下,经乳化加工制得的均匀沥青乳液。

2.1.3

厂拌冷再生central plant cold recycling

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运至拌和厂(场、站),经破碎、筛分,以一定的比例与新集料、沥青类再生结合料、活性填料(水泥、石灰等)、水进行常温拌和,常温铺筑形成路面结构层的沥青路面再生技术。

2.2 符号及代号

本标准有关符号、代号及意义见表1。

表1 符号及代号

3 原沥青路面调查与评价

3.1 一般规定

沥青路面再生工程实施前,应对原路面历史信息、原路面技术状况、交通量等进行详细调查,为冷再生混合料组成和路面结构设计提供依据。

3.2 历史资料调查

3.2.1 原始设计资料

1)初始设计过程中的交通状况,气候条件;

2)路面结构组成和厚度;

3)各结构层材料组成。

3.2.2 施工和完工资料

1)施工方法(施工记录);

2)实际使用的材料和现场碾压情况;

3)变更资料;

4)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

3.2.3 养护维修资料

各种养护维修作业的时间、位置、规模、所用材料组成、结构层厚度等。

3.2.4 历史交通量资料

包括年平均日交通量、重型车量比例、当量轴载数量、该地区交通量增长率等。

3.2.5 气象资料

3.3 路况调查与评价

3.3.1 根据《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2)的要求进行路况调查与评价,确定原路面的维修对策。

3.3.2 原沥青面层铣刨后,原则上裂缝间距不小于3 m的原半刚性基层可以继续利用。

3.4 原路面材料性能评价

3.4.1 原沥青路面取样

原路面性能评价采用铣刨取样,取样频率为1~2个样品/km/车道。

路面铣刨后,应在拌和厂RAP料堆表面10cm以下取样,然后在料堆顶部、中部、下部的不同方向分别取样至少9个,每个试样不少于10kg,混合均匀后作为该料堆的样品。

3.4.2 材料性能测试

3.4.2.1 级配

应对RAP及其抽提后的矿料级配进行检测。

3.4.2.2 RAP沥青的含量和性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