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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是高等学校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所进行的全面的综合训练。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要求:

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发现、分析、解决和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4、训练和提高学生独立检索中外文资料且运用恰当;提高学生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要求学生阅读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并写出读书笔记。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图纸绘制、实验数据、各种标准资料的运用和引用都要符合规定。理工科毕业论文(设计)全文不得少于6000字,文科毕业论文全文不得少于8000字。要求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书写工整、语言流畅、文章结构严谨。

二、组织工作:

1、各系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课题遴选小组、答辩小组和评审小组。

2、各系要提前三个月制定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教师安排、命题、选题、分组、进度安排、工作地点等)。

3、课题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并作选题指导,介绍课题的内容、特点和要求等,组织学生自愿选报。

4、各专业应选派讲师(或相应职务)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工作,亦可安排少量的助教协助指导,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确实必要时,经系领导审批,可聘请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进行指导,但也应安排校内指导教师。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在第四学年,持续时间应不少于6周。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8人。

6、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之前,各系应进行思想动员,阐明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加强组织纪律方面的教育。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和选题:

1、命题

(1)命题原则

命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围绕本学科的专业特色,既选择科技前沿又具有所学课程的知识、能力训练的题目。命题应尽可能做到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体现学科的发展性和使用性,同时不超过本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指导教师可将大而难的题目化解为若干子题目,成为学生可独立完成的课题。命题应注意题目的不断更新和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相继年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每年的更新率应不低于50%。对未更新的题目,要力求在研究内容、方法和手段上创新。

(2)命题的审核

由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命题,经课题遴选小组审核批准。

(3)命题的时间要求

经批准的命题,应在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指导教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命题,如确需更改,应按命题的审核程序进行。

2、选题、开题报告

选题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原则上应在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自拟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并经系主任审核批准。课题确定后,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四、指导教师职责:

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关键,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必须切实负起责任,首次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要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协助指导。

1、指导过程中,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从思想上和业务上严格要求学生,把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贯穿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重视和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妥善处理好毕业就业和教学工作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由于就业问题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冲击和不利影响。

2、指导学生选题、作开题报告和指导学生拟出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及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

3、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并布置学生笔译规定数量的外文文献资料(译文选材要和选题相关)和读书笔记。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译文的水平和读书笔记,均作为评分的依据之一。

4、为了检查学生独立完成论文(设计)情况,督促学生全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指导教师要进行中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及时点评,其检查结果可作为评分参考。发现学生因课题的份量或难度不当而过早完成或难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趋势时,必须及时做出调整。发现学生有抄袭行为要及时制止。

5、指导参加答辩的学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考察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实事求是地写出评语,初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五、纪律:

1、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者,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2、要认真查阅资料、文献,理工科学生进入实验室工作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3、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认真进行准备,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

4、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必须请假者,应在不影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首先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同意后,再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

5、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各系必须加强考勤工作和校纪校规教育,并适时组织人员检查。对于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六、答辩的组织

1、毕业论文(设计)期满,必须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并经

指导教师审定签字,方可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初评为“优”的必须进行答辩,其他等级参加答辩的人数比例应不少于50%,有条件的可要求全体学生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程序是:①答辩人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的研究价值、主要内容和观点以及自己的突破(含新观点);②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答辩;③答辩小组写出答辩评语、评定成绩。

3、答辩时,除对课题中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和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应有记录。

4、在校外生产、科研等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若委托所在单位进行,本专业教师要参加,并把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的要求事先通知有关单位,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学校所制定的原则,并按学校的规定执行,以便统一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方法及标准:

1、成绩评定方法

(1)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

(2)评分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力求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

①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确定评阅成绩及评语;

②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参加答辩的情况确定答辩成绩及评语;

③评审小组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答辩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

(3)各系应组织各专业按设计和论文两类统一拟订各级成绩相应的评定标准,使同一成绩等级的设计和论文在评价上大体一致。评语内容应包括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据是否充分、可靠;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主要优缺点等。

2、成绩评定标准(附件二)

论文(设计)的成绩按以下六个方面考核评定

(1)文献阅读和外文翻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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